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月夜明

我来表扬上访人,我来赞美上访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一有势力就得意忘形,不要有了实力就变本加厉,不要得了权力就肆无忌惮,不要成了魅力就忘乎所以。

发表于 2011-7-1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发表于 2011-7-11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者“信访”,具体表现的就是信仰中国共产党。而不是信仰中国共产党党员。
这句话说得好!: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村夫 : 信访制度人治,依法治国法治。我支持到法庭起诉的,反对上访的。只有丢掉青天大老爷情结才能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万恶的信访制度是不稳定不和谐的根源。  发表于 2011-7-10 21:52

还有没有人反对?都站出来说说话吧!——网友们
发表于 2011-7-12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上访,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只要你一上访,什么问题都能得到解决。这就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解决问题之捷近;比打官司上法院要给力得多。
发表于 2011-7-12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依法办事,公平合理全是MB废话!

发表于 2011-7-12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夜明 发表于 2011-7-11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介村夫 : 信访制度人治,依法治国法治。我支持到法庭起诉的,反对上访的。只有丢掉青天大老爷情结才能推 ...

195167日政务院颁布《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中国的信访制度开始实行。
当时国内尚未完全解放,外部抗美援朝激战正酣,各级民政官吏基本由军人充任,全国处于战争状态,所以国家实际上是军事管制,没有也不可能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
事实上,直到三年后的1954年,中国才有了近代社会议会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颁行第一部《宪法》;而直到28年后的1979年,中国才有了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在此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人民信访制度,其合理性在于,当时的党政军立法司法权力是一体化的,人民向党政机关告诉,就等于向司法机关告诉;其必要性在于,这个制度有 “代民事、刑事诉讼法”的实质。  
时代在进步,国家在完善。1979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已完备存在了,此时这个制度基本就应该走进历史了。即使保留一个“训政期”,那么到1997年,民法、民事诉讼法也已经颁行,依法治国被写入十五大报告,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此时,信访制度再也没有存在下去的理由了。  
为什么?
先看目前信访的内容:
一项统计数据表明,目前络绎不绝走向各级信访机构的民众,主要是:
1、申诉求决,争取权利。信访者不满来自形形色色的社会权力机构的不公裁决、不当处置,要求更高的权力部门为自己“作主”。这部分大约占信访的50%
2、检举揭发,寻求正义。控告权力组织或掌权个人违法乱纪,渎职失职等行为。这部分大约占40%
3、表达民意,建言监督。对权力机关和个人的的工作进行表扬批评,建言献策。这部分大约占10%
第一第二项内容占90%,也就是说当前信访的主要内容是“告状”。  
那么这些信访的内容,法律有规定应该如何处理吗?当然有。
1、不服从权力机构裁决处置的,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刑事、民事、行政诉讼;
2、对权力机构或者人员违法乱纪,渎职失职等行为,法律规定可以向公安局、检察院等法律部门检举揭发;
3、司法定谳了的案件或者检举揭发无效的案件,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向这些法律部门的权力来源、赋有监督义务的人民代表大会申诉;
4、当这些手段统统无效后,公民可以依据《宪法》赋予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力,或者诉诸社会舆论,或者走上街头,行使公民的抵抗权。
什么是法治社会?处理一切社会事务时,法有明文,依法处理,才是法治社会。  
上述信访内容,法律已经系统规定了处置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机构。
所以,信访制度早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早该立即废止。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介村夫 的帖子

中国法制还比较健全,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司法枉法层出不穷,百姓有苦难言。。。。。。

枉法裁判何止是破坏司法领域生产力,多少蒙冤之人为了打官司苦读法律,他们本可以把这些精力发挥自己更擅长的专业领域以奉献给伟大的祖国,但是枉法裁判使这些生产力都受到了严重破坏。为了洗冤为了迟来的正义多少社会资源投入其中如泥牛入海。。。。。。

人大既然制定了信访条例,并且通过常务会议 还经其信访条例几次修改,但同样没有废止。说明还有成在的必要嘛。

请看下面:
1、在于建嵘调查的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中,有401位在上访之前曾就上访的问题到法院起诉过,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占到42.9%;认为法院不依法办事判决败诉的占54.9%。这从一个侧面表明目前“涉法信访”的严重性

2、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使得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除申诉要求再审外,只好选择上访。

3、信访是人治,司法乃法治。法治只能完善人治,因为,不管是谁,法治永远不可能替代人治。原因就是:没有人治,就没有法治。
显然,社会如没有好的人治,就不会有好的社会法治。

4、上访者,是什么情况下凭什么要上访?就是凭着法官的离经叛道的判决,而上访!

当法官的判决离经叛道时,也就意味着法院法官给社会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上访者。

当法院的判决离经叛道时,当法院法官给社会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离经叛道的判决后,如果我们的社会不出现上访者?


5、在人治大于法制的社会里,少不了上访的现象! 有上访者,也就有其成在的必要。
6、司法腐败,枉法裁判;使得走诉讼的也改走上访。

所以,你我说了不算,国家都还没决定放弃嘛

发表于 2011-7-1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7-1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三哥Chan写情书误给了朱丽叶,被罗密欧追杀损失 10 个 小米椒 幸运榜 / 衰神榜
  ??????????

发表于 2011-7-1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三哥Chan写情书误给了朱丽叶,被罗密欧追杀损失 10 个 小米椒 幸运榜 / 衰神榜
  ??????????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人多啊:不仅是老百姓,学生,工人;还有政府官员,法官等啊: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介村夫 的帖子

朋友,你咋那么讨厌信访?不明白?????上访人跟你有仇吗????/
按你说,一个法律人士就不该上访哟?你看到了吗?——法官都还上访啊!

发表于 2011-7-1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夜明 发表于 2011-7-12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一介村夫 的帖子

中国法制还比较健全,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司法枉法层出不穷,百姓有苦难言。。。。 ...

只有丢掉上访解决问题的幻想。才能真正的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蒙冤之人为了打官司苦读法律是不相信律师只想自己,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何须耽误自己的宝贵时间。相反上访去只能自己亲力亲为,把他们本可以奉献给伟大祖国的这些精力投入上访如泥牛入海。。。。。。
当法官的判决离经叛道时,我们还有二审,不服二审判决的当事人还申诉要求再审外,还可提请检察院进行抗诉,和司法监督,专业人士的干预比抹包包撒的维稳人士肯定能更加公平公正。不排除上访能给上访人带来更大的利益,我们能为上访带来的不公平的利益喝彩吗?
如果因为国家没有废止就放弃法治理念去上访,我们自己就是在为恶法的存在助纣为虐。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一介村夫 的帖子

举个例:你妈与你媳妇始终吵架 你把你老婆休了便是  何须劝架?

竟然各有各的优略,又何必赶尽杀绝》你这是唯心论!——把一切问题都怪罪于信访。

以上我也说了,法律再完善,人要作怪——天都怕!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村夫 发表于 2011-7-12 15: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丢掉上访解决问题的幻想。才能真正的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蒙冤之人为了打官司苦读法律是不相信律师只 ...

朋友,不要自我中心  都知道:唯心论不靠谱。——谁说的只有废除信访,才能兴法

如果现实中没有那么多冤假错案,也不会有那么多上访。——从这一点上看:上访人是推动法制走向公正光明的推动力量!!!

如果各级领导能正视解决那些冤假错案,谁还会上访?
只可惜社会现实黑暗太多(包括法院),公平正义的阳光总也照不到那些地方,才造成了冤屈百姓的上访。
还是那句话:社会如没有好的人治,就不会有好的社会法治。

执法者应该反省了!!!!

发表于 2011-7-12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夜明 发表于 2011-7-12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不要自我中心  都知道:唯心论不靠谱。——谁说的只有废除信访,才能兴法

如果现实中没有那么多 ...

只有天朝才有上访制度。这么优秀的制度真的该全世界推广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介村夫 发表于 2011-7-12 17: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天朝才有上访制度。这么优秀的制度真的该全世界推广哈

你要这么说也可以,我不拦你。

发表于 2011-7-1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象我国这样,设置了如此繁杂的信访机构。从垂直层级来说,从中央一直到乡镇街道,从横向部门来说,党、政、军、立法、司法机关,无不设置专门的信访机构或者专职人员。

这些信访部门,机构臃肿,管辖重复,分工不清,职责不明,谁都能接“状子”,谁也没有权力解决任何问题。  

这些尸位素餐的信访机构,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建设。  

1、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一个价值判断多元化的社会里,实质正义难以有社会成员一致认同的见解;但是程序正义却可以有标准答案。  

什么是程序正义?制度设计合理、处置过程公平、处置依据严格、人民感受公正,这就是程序正义。  

在中国垂直任命、交叉任职、一元化统筹形成的权力结构中,到党委去告政府的状、到上级去告下级的壮,等于找哥哥告弟弟、找老子告儿子,这个程序正义吗?  

2、阻碍法治社会的形成。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说明,公民和党、政府、其他权力机构之间关系,都是平等的法律关系。  

公民和这些组织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调整,由分置设立、相互制衡的专门法律机构,独立调查、审理、判决。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条件。  

信访机构接受公民申诉,分走了司法机构专有的接诉权;  

信访机构对信访内容进行调查,分走了司法机构专有的调查权;  

信访机构在信访人和信访对象之间进行协调,最后达成解决的时候,分走了司法的判决权。  

而书记大接访、领导重要批示等情况,更是个人明目张胆地干预司法的坏现象。  

所以,信访制度和政法委、纪委等一系列制度相互有机结合,破坏了中国法律体系的完整、独立、公正,使人大政协的监督权威荡然无存,合力阻碍中国迈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3、破坏党和政府的权威。  

各级党政机关设立信访机构,等于在体制上建立了第二司法系统。  

但是这些信访工作人员,既没有司法调查权,也没有包罗万象的司法专业技能,更没有司法判决能力。  

当他们接受了群众的申诉,但是没有给民众解决问题的时候,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就受到了严重的侵蚀,形成了民众对党和政府的怨恨和不满,引发了很多以党和政府为对象的群体事件。党的执政地位和政府的施政能力受到普遍怀疑。  

由于信访成了民众解决问题的最后寄托,司法权威在民众心目中就受到削弱,致使民众对司法个案不满的情绪,也一并转化到万能的党和政府身上。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危机,雪上加霜。  

发表于 2011-7-1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当前的信访制度,最终解决老百姓申诉问题的,只有2%。  

这说明当前的信访制度,只是一尊泥塑木雕的牌位,是老百姓缓解心理压力的“止痛片”,在实践中,信访部门更象是一个传达室:他们将民众的诉求,在繁杂的党政职能部门之间,转来转去,给民众带来深重的灾难。  

1、错误引导民众寻求正确的解决问题途径,增加了庞大的社会成本。在北京有上访村,有些地方有上访专业户,十几年如一日,上访不息,但是终究无法解决自己的诉求,许多民众的人生因此转向,许多家庭的生活陷入潦倒;  

2、掩盖了社会矛盾,延缓了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使民众追求正义的道路更加漫长。  

3、信访制度,是“明镜高悬”政治、“包青天”政治的延续,这个带有强烈“人治”色彩的制度,和现代“法治”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这个制度的存在和强化,必然弱化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在解决自身诉求的时候,更热衷于“找人”“找关系”,加剧了社会的更不公正;  

4、进一步侵害民众的权利。有学者对632名进京上访农民的调查表明,55.4%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抄家、被没收、东西被抢走,50.4%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而被关押或拘留,53.6%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报复。这说明,信访制度非但没有保障民众权益,反而使民众的权益受到更深重的侵害。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