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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食书

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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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因果报应。:D

发表于 2011-7-19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人自己检查一下自己有多坏,我们邻居都知道你,你所说的都是一派胡言,对方根本没有伤害你什么,这都是在放屁。

发表于 2011-7-19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怎么管呢?你们几个还把男方打成重伤,你还恶人先告状,简直岂有此理,我们都是附近邻居,说的都是真话,这个女人太阴险恶毒了,如果是别人早就把她打死了。

发表于 2011-7-1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应该出来澄清哦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希望,去当地实地了解一下实情吧。女子是对是错,法院也知道,镇长也知道也可以问问镇长。律师他们的电话是13980317222。就知道这样的男人有多坏。派出所的人也知道,大家来看看以后的结果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想想一个女人打的一个长得象牛一样的男人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想想,这样的男人与他亲生的父亲都是断绝的父子关系的人,这样的是不是一个好男人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这个男人的亲姐姐叫范湖蓉也找法院的人告这个叫自己亲弟弟的人范仲林,你说有这样的道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男人全身都长有一种白色的东西,以前还在绵阳师专当厨师,这样的人做的饭,学生还能吃吗?

发表于 2011-7-1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书 发表于 2011-7-19 1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想想,这样的男人与他亲生的父亲都是断绝的父子关系的人,这样的是不是一个好男人吗?

你娃不要混淆视听了,捏造事实来博得网友同情,还不如自己多做点人事哦

发表于 2011-7-1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li0517cn 发表于 2011-7-18 2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事实,那这个男人也太恶了。派出所不管,妇联管吗?
如果不是事实,就不要到网上来炒作了

:handshake

发表于 2011-7-1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书 发表于 2011-7-19 1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男人全身都长有一种白色的东西,以前还在绵阳师专当厨师,这样的人做的饭,学生还能吃吗?

各位有正义感的老乡、网友,这种恶毒的人身的攻击、素质低劣语言,你们能够看出些问题2,了吧!一个穷途末路的人、一个素质低劣的人、一个胡搅蛮缠的人,早知今日,你真不该当初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我把这种男人(范种林)与他父亲的父子断绝关系的书面东西在这上面晒晒就知道了哈,也可以问问李律师13980317222。原件都在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正义感的老乡们,我们一定会用事实说话,这个男人全身都有一种白色的东西,大家可以去查2002年四川华西医院皮肤科有资料哈,冬天更吓人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是用语言攻击,而是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1-7-1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如今事态僵,只怪当年太张狂。曾经分离再聚首,范氏本是重情郎。家族反对再同船,范氏亲情暂辜枉。可恨妇人不珍重,无心同力把家旺。自有门面来经营,争钱夺利她独藏。更有妇道不遵守,歪脖红杏也出墙。可怜范氏无处诉,家有悍妻身心伤。无奈生活再继续,哪知恶人先告状。纠集家人来滋事,多次行凶称霸王。家族兄弟看不过,出手相助理应当。上诉法院解婚约,脱离苦海免受伤。门面住房鸠全占,差点背井又离乡。寄人篱下把工打,讨点生活和口粮。官司未断心俱疲,财产全占是休想。公求救道天理在人心,可笑恶人先告状。奉劝快刀斩乱麻,否则难有好下场。聘请枪手写“求救”,难求网络民心向。网络虽虚人心热,劝你不要再诽谤。自寻活路不作孽,予人玫瑰予人香。发帖之人无所求,老乡网友眼雪亮。

发表于 2011-7-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书 发表于 2011-7-19 1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希望,去当地实地了解一下实情吧。女子是对是错,法院也知道,镇长也知道也可以问问镇长。律师他们的电 ...

你说的这个律师我知道,只要委托方给钱,什么卑鄙、诋毁、无中生有、中伤对方当事人的话都可以说,可以写。这种人当律师,真是南部律师队伍中的败类、蛀虫!

发表于 2011-7-19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书 发表于 2011-7-19 10: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不是用语言攻击,而是事实说话。

就算人家身上有白色的东西,这和离婚案有关系吗,你是不是在搞人身攻击?你是不是侵犯隐私权?你在网络上来晒,你的目的何在呢?你以为网友们会像你这种没素质、有人生没人教养的人一样吗?你这种做法太卑鄙了!!闹离婚犯得着用这种让人不齿的手段来闹吗?这是狗急跳墙、拉人下水的表现!

发表于 2011-7-1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书 发表于 2011-7-19 1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相信正义感的老乡们,我们一定会用事实说话,这个男人全身都有一种白色的东西,大家可以去查2002年四川华 ...

你玷污了“正义感”三个字!这三个字都是你这种小人有资格说的?就算人家有皮肤病,你可以要求离婚啊,现在婚姻自由啊,没人强迫你塞!我们是有素质的人,不会说你那些破事,为你留点面子,不要又不要脸又不要命!!

发表于 2011-7-19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书 发表于 2011-7-19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次我把这种男人(范种林)与他父亲的父子断绝关系的书面东西在这上面晒晒就知道了哈,也可以问问李律师13 ...

你欺负网友们都是弱智啊,这个帖子就是李律师写的,呵呵。大家看一看想一想就懂了。你希望有关心事态的人来问你的时候,你好黑白颠倒、混淆是非、恶意诋毁、造谣中伤对方当事人是吗?你太低估网友的智慧了!!打住吧,我都替你害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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