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 教授喊冤
成都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判:四川省都江堰市聚源镇导江水电站物权纠纷案 :把工程造价3185.42万元、年发电收益1100万至1200元的导江水电站,判归借款472万元的假外资企业——岷江公司,致5人死亡1人失踪,骗走电费收益8000多万元………
导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聚源镇导江村,都江堰渠系中的徐堰河上游。它是四川省水利电力厅规划建设的小1型水电站之一。
西华大学退休法学教授周德先,现年73岁。1996年1月开始办理投资建设导江水电站的法律手续,都江堰市、成都市、四川省三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成都导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导江公司)投资兴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德先组织西南政法大学部分老校友、省市机关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教师和当地群众筹集资金400多万元,连续4年投资,1999年9月18日建成,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11月13日正式投产发电。电站由37项资产组成,项目总投资3185.42万元(包括债务)。
1999年初电站竣工前夕,时遇退职人员郭廉洁、周茂林等人以外商代表身份介绍导江公司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动力通用有限公司(简称英属动力公司)签订合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成都岷江公司物色新项目。导江公司缺少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他们同意借款解决,其条件是:“承包导江水电站的运行管理,时间一年。”在签订合资合同时签订了“运行承包协议书”。合资合同约定对岷江公司总投资3100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1750万元,外方以892.5万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现汇出资占岷江公司51%股份,中方导江公司用电站37项资产中的“3项实物”作价857.5万元出资占49%股份,凡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若协商不能解决,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99年2月8日周茂林凭一份假的资信证明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岷江公司。公司成立后,外商根本没有美元现汇出资,郭廉洁从老家江苏省的电力公司筹资,以岷江公司名义先后16次借款472万元人民币给导江公司用于电站扫尾工程。郭廉洁任岷江公司总经理、周茂林任办公室主任进入电站运行后散布:“导江公司已将导江水电站‘全部资产’作价857.5万元出资给了岷江公司”、“岷江公司是导江水电站的唯一合法业主,财产所有权人”等系列谎言,蒙骗法院连续获得了有利的判决,侵占了导江公司1996年1月至99年9月18日期间依法投资建造的导江水电站财产。运行一年后拒绝交还电站,电站月发电量300多万度电费收益100至110万元,年电费收益1100万至1200万元人民币。导江公司请求法院确权,先后起诉到都江堰市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法院,返复一审、二审、再审、重审等三个轮回,历时12年(其中成都中级法院审了9年),业经10多次裁判都未最终了结。
2008年成都市中级法院把“电站物权纠纷案”,当成中外“合资合同纠纷案”审理,结果判决驳回导江公司的确权请求,导江公司不服,2011年1月20日案件又上诉到了省高院……
12年来,导江水电站的发电收益8000多万元被周茂林等假外商全部侵占,导江公司和40多个筹资人家庭没有收不到一分钱,导致5人死亡1人失踪,成都大学教师李成秀借款12万元投入电站无法收回,患精神病己住医院7年。现年73岁的法学教授、导江公司法定代表周德先,愧疚死者和家属,愧疚筹资人,去成都市中级法院喊冤,法院不予理采……
周德先和受害人代表决定:先在网上公布成都市中级法院2010年11月23日(2008)成民初字笫650号民事枉法判决,欢迎关心司法公正、对个案有兴趣的网友、各界人土、专家学者、媒体记者调查询问,发表评论,采访成都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以及主审法官,了解实情,为国家司法改革献策,为受害人支招。
联系人周德先,电话13056698615。邮箱
导江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张宇飞,电话13678096127。
电站建设期间副指长、导江村原村长杨旭友13881703246
我们愿意陆续提供被采访单位和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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