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8.21”当事人协勤邓某的确存在不文明执勤行为。24日,分管副局长、大队长等连夜亲赴成都向“大虾”致歉,并赢得其谅解;25日,县公安局与协勤邓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平武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欢迎广大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平武公安交警工作进行监督。
为吸取“8.21”事件教训,大队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明执法专项整顿活动,以“警民亲”活动为契机,一是拟邀请“大虾”为交警大队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二是电话访问驾乘人员,广泛征求九环东线排堵保畅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走访民(协)警家属,深入了解民(协)警生活、思想状况,制订从优待警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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