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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边缘人

[讨论]到底要怎样的鲜血才能唤醒公交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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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车出事频频根子在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上!严重同意“浪子”的观点

发表于 2004-4-2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一出事就指责公交,所有事故不一定都是公交的责任。听说今天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了,98路公交撞死14岁女学生事故中,公交只负次要责任,主要原因是学生在路上追逐。

发表于 2004-4-28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4-4-28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实行线路经营权拍卖?公交是公用福利性企业,政府应当大力扶持、减轻公交负担,政府应反而将公用事业作为其利润的增长点,不出问题才怪。政府应当深刻反思!!!

发表于 2004-4-28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对公交系统的所有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发表于 2004-4-28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单纯的说,为何不能看成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呢?每天交通事故那么多,死伤的人也那么多,为什么其他事故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往往公交车一出事就让大家这么愤慨呢?

其实公交司机也挺辛苦的,除了每天从早到晚穿梭不停的为大家服务,还要有所谓“多拉快跑”颇为繁重的任务,比如现在27路还要求“准点”,公交车不是飞机、火车,当中不定因素更多,谈何准点?如果不能所谓的“准点”,那么可想而知了,司机如果路途中堵车耽误了自然而然,事故隐患也就大了。

再者,如果市民的素质能提高些,没有横穿马路、能自觉走人行道等等吧,也就会减少很多的事故了。

不过,不管怎样,发生事故是不幸的,如果责任划清,责任确实是公交车的,除了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外,当官的应该撤职。这样才能杀一儆百。不是道歉和区区几百元的罚款这样的做秀能了结的问题。

坚决严惩!

发表于 2004-4-28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区的车太多,各自乱串,交管一片混乱,不出事那才是不正常。

发表于 2004-4-2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可以不三个代表……

交警管不到公交……

所以……

公交可以无视生命的存在;

公交可以开足马里,撞沉小车;

公交可以在“限小型车借道”享受小车待遇;

公交可以在单行道上斜插、横穿,长虫摆尾,堵塞交通:

公交专线是公交专用,但公交不一定非要用,也可以逆行占道,

……

搞不懂……………………

发表于 2004-4-2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交警配枪,由记者24小时视频采访,发现野蛮的司机,交警要特别特别有礼貌的把司机请下车,然后当场“**”,一定要把这个视频,请每一名公交司机(特别是小巴司机)看到,道路安全就一定会变好的!不信,你扎我![em05]

发表于 2004-4-2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马行穿在2004-4-28 17:25:00的发言: 不要一出事就指责公交,所有事故不一定都是公交的责任。听说今天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了,98路公交撞死14岁女学生事故中,公交只负次要责任,主要原因是学生在路上追逐。

完全同意说发!其实什么事都要有个认定!如果把公交二字改成私家!想想大家还会这么激动吗!其实最主要的就是人人遵守法规!提高道德意识!我想事故回很大的降低!!

w

发表于 2004-5-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04-5-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野蛮呀?!!反正出了事有人顶着,没关系的吧!对吧!!

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

 楼主| 发表于 2004-5-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对不才的粗文的回复和发表精辟的见解!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公共交通是一个大的系统!包括了车!人,道路等众多的交通参与者!

光强调某一方面的责任都不行!这个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取决与每个系统参与者的各自守责!只有每个方面都能充分认识到这点了!这个大系统才会安全有续的运行!希望血的教训能唤醒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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