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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证巴城多个楼盘违规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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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0:44 |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在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是不能进行销售的。近日,有市民反映巴城几个楼盘在无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卖房。据此,记者调查发现,巴城部分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仍在销售楼盘。住建部门表示,没有预售许可证卖房属于违规行为,而且容易滋生售房者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市民买房时需谨慎。
  调查
  多家开发商提前卖房
  10日,记者来到巴城回风大道江南水乡楼盘的接待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我们楼盘是新开发的,共4栋高层,目前正在进行一期建设,其中1号楼主体工程明年就可以完工。”记者询问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工作人员迟疑了一下说:“还正在办理,很快就能办下来。”记者询问没有预售证就先交款是否有风险,销售人员一再表示,楼盘是大开发商开发,资金雄厚,不会有问题。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龙泉路口的龙泉名都接待中心,该楼盘的主体工程正在建设,而销售人员称,龙泉名都的房子卖完已有一段时间。记者表示要看预售许可证时,工作人员说:“正在办理中,肯定能办下来,这个不用担心,除了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土地出让证等手续都很齐全,没有问题。”
  记者还走访了都市春天、西湖名都等楼盘,这几处楼盘在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样在售房。记者在巴中建设网查询了解到,今年1月份至今,巴城有21家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新开工的楼盘有7家;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的建设单位只有12家,其中新开工楼盘3家。记者走访的几家楼盘均没有记录显示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
  提前预售是业内“惯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没有预售证就售房或者收认购金、定金,目前已成为巴城部分开发商商品房销售的潜规则。江南水乡是今年年初开始卖房,与附近的一号公馆和龙湖花园相比,其价格每平方米要便宜几百元。该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很多楼盘都是这样的,虽然国家规定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销售,但是因为预售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很多程序,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受价格、资金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开发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提前销售,甚至只有张图纸就敢卖房子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开发商的主要资金用来购买土地使用权,之后为保证后期开发,一些开发商需要预售房屋,以保证有充裕的资金。
  虽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不少市民并不在乎。在回风一楼盘看房的吴亮告诉记者,巴城很多楼盘刚开始销售时都没有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预售许可证办下前,都会有一定的优惠,等许可证办下来就会涨价,为了省钱,只好提前下手。还有一些市民表示,开发商虽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其他手续还较齐全,一般不会有问题。
  住建局
  未办预售证不得提前卖房
  市住建局城建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获批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以销售。
  同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购房者如对所购楼盘是否具有预售资格存有疑虑,有权要求查阅。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楼广告和说明书中也应当标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无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经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属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况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后果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律师提醒
  违规预售风险多
  本报法律顾问蒲世军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产商不得非法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变相预售商品房。
  消费者购买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一般的风险包括:开发商因资金问题中途停工,或把钱挪作他用;出现改变规划、逾期交房;由于手续不全,有可能不能及时得到房产证等。(记者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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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1:05 |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10-14 13:10 |
      巴中的楼盘拿到预售证时基本就卖完了,几乎全都违规销售,市建设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都是关系(搞开发没有关系这种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所以怎么去监管?有舆论反应或市民投诉了,提前给开发商打个招呼,再模拟例行公事,能查出来问题吗?

发表于 2011-10-14 13:18 |
这些现象的存在都与建设局有关,可以说是默许丙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开发商如此大胆销售。

发表于 2011-10-14 14:16 |
刘哥,在这种问题在巴中违规多年,官商为奸,百姓遭殃,不知在你这届有否改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0-14 14:16 |
前些天有个网友发了一篇这方面的帖子。看来所言不虚。

今天接了几个售楼小姐的电话, 晕惨!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9&fromuid=18219

发表于 2011-10-14 16:23 |
:funk::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10-14 16:30 |
呵呵。。好像都是那样的嘛

发表于 2011-10-14 17:24 |
到底该咋办?
    我不是巴中本地人,但原打算到巴中投资做生意,2007年向一名姓曹的开发商购买位于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斜对面的一处联建房,当时房已建好就付清了房款(只扣留了5000元的尾款),开发商称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交证时才付尾款。2008年开发商向每套房主收取4000元,说是正在办理房产证,但个人部分全交他由他统一办理。每次问他,他就说正在想办法办,但至今都没办下来。去住建局打听,曹搞联建没备案,什么手续都没有。这就奇了怪了,什么手续都莫得,咋就能在领导的眼皮底下建修成了一栋高楼?当时有没有职能部门管理哟,把我们老百姓害苦了!这可是我在外务工多年的血汗钱哦,巴中,不是革命的老区吗?咋这么坑人呢?不知李刚书记就任期间能否帮我们老百姓处理好被开发商坑骗购房后的遗留问题?

发表于 2011-10-14 17:28 |
:'(:'(:'(:'(

发表于 2011-10-14 18:13 |
就是,这与监督部门的领导管理不到位或者说勾结到一起的,否则他些娃娃有这么大的胆子卖房吗?一天就只是晓得守在办公室里~!1哎~!无语了~!~1

发表于 2011-10-14 18:20 |
如出现购房纠纷案,建设局会承担全部责任的

发表于 2011-10-14 18:54 |
不奇怪!老区也有臭狗屎!:lol:lol
发表于 2011-10-14 19:30 |
估计建委又发财了,无预售证那是要重罚的!

发表于 2011-10-14 20:09 |
:funk::funk::@:@

发表于 2011-10-14 20:37 |
应该把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公示一下

发表于 2011-10-15 07:35 |
:@:@:@建设局他不这样怎么捞钱

发表于 2011-10-15 09:46 |
现在都是向钱看,都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哪里管别人的死活,没几个有良心的.

发表于 2011-10-15 11:14 |
监管部门严重不作为!
该问问建设局干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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