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在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是不能进行销售的。近日,有市民反映巴城几个楼盘在无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卖房。据此,记者调查发现,巴城部分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仍在销售楼盘。住建部门表示,没有预售许可证卖房属于违规行为,而且容易滋生售房者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市民买房时需谨慎。 调查 多家开发商提前卖房 10日,记者来到巴城回风大道江南水乡楼盘的接待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我们楼盘是新开发的,共4栋高层,目前正在进行一期建设,其中1号楼主体工程明年就可以完工。”记者询问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工作人员迟疑了一下说:“还正在办理,很快就能办下来。”记者询问没有预售证就先交款是否有风险,销售人员一再表示,楼盘是大开发商开发,资金雄厚,不会有问题。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龙泉路口的龙泉名都接待中心,该楼盘的主体工程正在建设,而销售人员称,龙泉名都的房子卖完已有一段时间。记者表示要看预售许可证时,工作人员说:“正在办理中,肯定能办下来,这个不用担心,除了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土地出让证等手续都很齐全,没有问题。” 记者还走访了都市春天、西湖名都等楼盘,这几处楼盘在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样在售房。记者在巴中建设网查询了解到,今年1月份至今,巴城有21家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新开工的楼盘有7家;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的建设单位只有12家,其中新开工楼盘3家。记者走访的几家楼盘均没有记录显示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 提前预售是业内“惯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没有预售证就售房或者收认购金、定金,目前已成为巴城部分开发商商品房销售的潜规则。江南水乡是今年年初开始卖房,与附近的一号公馆和龙湖花园相比,其价格每平方米要便宜几百元。该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很多楼盘都是这样的,虽然国家规定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销售,但是因为预售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很多程序,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受价格、资金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开发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提前销售,甚至只有张图纸就敢卖房子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开发商的主要资金用来购买土地使用权,之后为保证后期开发,一些开发商需要预售房屋,以保证有充裕的资金。 虽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不少市民并不在乎。在回风一楼盘看房的吴亮告诉记者,巴城很多楼盘刚开始销售时都没有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预售许可证办下前,都会有一定的优惠,等许可证办下来就会涨价,为了省钱,只好提前下手。还有一些市民表示,开发商虽然没有预售许可证,但是其他手续还较齐全,一般不会有问题。 住建局 未办预售证不得提前卖房 市住建局城建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获批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以销售。 同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购房者如对所购楼盘是否具有预售资格存有疑虑,有权要求查阅。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售楼广告和说明书中也应当标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无预售许可证就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经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属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况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后果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律师提醒 违规预售风险多 本报法律顾问蒲世军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产商不得非法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变相预售商品房。 消费者购买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一般的风险包括:开发商因资金问题中途停工,或把钱挪作他用;出现改变规划、逾期交房;由于手续不全,有可能不能及时得到房产证等。(记者马君) =========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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