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两个法规啥时间颁布的?你也是豁别个。
一是城区搭蓝顶子又不全是法规颁布后搭建的,法不溯及既往,法规颁布以前的不在法规约束范围内;你还在宣传法规,懂法不???
二是搭蓝顶子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建设部门没有采取任何制止措施的,而且造成蓝顶子泛滥,你建设部门就严重失职渎职了,行政处罚规定超过两年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所有的强拆行为和后果都应该由建设部门承担,咋只叫蓝顶子用户违法了???建设局就不违法了???况且建设局还给违法建筑的蓝顶子(含瓦屋架房)颁发了房产证的,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社会是啥社会????
三是这次政府赵县长在大会上讲“各职能部门没有办法的,找不到依据打击报复逆民的,直接采取打架的方式强拆,而且要打就要打赢。。。。。。”,你还是人民政府的县长吗???你还是在践行为人民服务嘛???你还是人民选举的县长吗???这还是法治社会吗???看来人民和百姓与你为敌是必然的了,我们将誓死抗争到底,看你有啥残酷的暴政肆虐, 我们有的是方式
说得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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