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巴中再现强拆”帖子的回复”
的疑惑
1、白云台市国税局职工住宅小区部分土地因闲置已达两年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巴中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10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其闲置的5622.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市国土局:是否可以请贵局将依法收回其闲置的5622.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相关文件扫描发在网上,还业主一个相。
2、2010年1月13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巴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决定对依法收回的白云台国税小区闲置土地(2010-1-04号宗地)按净用地面积2978.24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700万元。同年2月8日9:30,市国土资源局在市政务中心举行了拍卖会,10余家企业参与竞买,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经过多轮竞价,以3650万元竞得该宗地使用权。
市国土局:
⑴既然收回的是5622.55平方米,为何只是按净用地面积2978.24平方米进行公开拍,这里的“净用地面积”作何解释?
⑵那么剩下的土地怎么处理。
⑶可否请将相关文件扫描发于网上。
⑷同年2月8日9:30,市国土资源局在市政务中心举行了拍卖会,10余家企业参与竞买,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经过多轮竞价,以3650万元竞得该宗地使用权。也即是说利达公司自买到该宗土地也闲置了近两年,你们是否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收回该宗土地另行拍卖。
3、该宗地在拍卖前,市规划部门已按修详规划明确了消防通道设置等技术指标。2011年6月19日,巴中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定:“必须严格执行控制性详规;必须按规划将围墙退后9米,作为消防通道,以满足消防通道强制性规范的最低要求”。
市国土局:
⑴既然拍卖的土地是2978.24平方米,那么规划是否应该在这2978.24平方米内设置消防通道,而不是占用没有拍卖的土地,这个问题业主们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⑵利达公司出示给业主的会议纪要是市政府副秘书长召开的协调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既然也有召开过会议并形成了会议记录,请请贵局将市政府会议纪要和贵局的会议记录扫描发于网上。
⑶“该宗地在拍卖前,市规划部门已按修详规划明确了消防通道设置等技术指标。”这是真实的,但是该规划是以修建市国税局住宿楼和办公楼的规划,既然贵局拍卖2978.24平方米作为利达公司商业开发,那么该规划就应该作废,贵局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贵局的这个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否有为开发商争取利益而打擦边球得嫌疑?
4、2011年10月14日,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完全落实用地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引发了矛盾。事发后,市公安局及时介入了调查处理,市国土资源局已责令市利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停工,市政府及时召开协调会,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市国土局:
⑴贵局依法收回土地,公开拍卖,说明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在办理,为何会出现“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完全落实用地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引发了矛盾”,这是为何?
⑵利达公司在贵局拍卖的土地陆续作业了3个月之久,贵局明知“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完全落实用地的情况下”为何不提前责令该公司停工,而要等到出事后才做出决定。
另:市国土局,⑴按照贵局的回复,那么市国税局应该将此情况通报给业主,为何市国税局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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