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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下一品

死者亲属在县医院摆花圈烧纸钱,纸灰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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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愿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心情可以理解。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嘛。

发表于 2011-10-30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24号到28号那摩长时间,为什么不转到南充或成都去治疗呢

发表于 2011-10-30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好这几天在医院照顾病人

听说那个人是驼背,长期那样,脊柱变形了,半身麻醉根本就打不进去,才打全麻的。

人死了想赔偿应该通过正常途径,不应该这样闹,害得其他病人都担心害怕的,还影响其他病人看病

发表于 2011-10-3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区一个剖腹产都能把人给弄死了...这医生干啥吃得??

人命拿在手上当儿戏么??

简直可恶!
发表于 2011-10-30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的庸医!:@

发表于 2011-10-3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最新消息,可能已经有专业医闹参与组织这次事件了,因为昨天家属专门从家里组织了一批村里面的老年人去壮大声势,年轻人去怕抓。

发表于 2011-10-3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杏林青梅 的帖子

人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50万简直是对死者的侮辱 对人格的践踏!!

医疗既然是科学 那医生是否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

我只是希望一次次的医疗事故可以唤起医生对于职业道德的重视!

无意抨击南部县人民医院!

发表于 2011-10-3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funk::funk:好吓人···········

发表于 2011-10-30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了横幅,看的很惨

发表于 2011-10-30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0-3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正规渠道解决为佳

发表于 2011-10-30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是高风险职业,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或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赔偿,人死了别无它法,只有赔偿,而赔偿国家法律是有规定的,依法索赔,化解纠纷。

发表于 2011-10-3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只有围观,具体的情况恐怕也只有负责当时手术的医生、护士组才清楚了,毕竟失去了亲人,家属难免会过激,希望考虑下其他病人的利益。

发表于 2011-10-3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走正规渠道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1-10-3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o厚 的帖子

你应该出来说明一下情况

发表于 2011-10-3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但死者家属也不应该这样做,说白了就是想加大赔偿金.无聊

发表于 2011-10-30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喝水都有死人的,何况是手术
闹吧闹吧,事闹大点,安家的钱才多
我在想,既然死了人,该伤心才是,你看那一堆人,也不晓得是不是她亲人,有谁在掉眼泪,只晓得要钱,怪

发表于 2011-10-30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0214222 的帖子

人命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50万简直是对死者的侮辱 对人格的践踏

这50万的提出,是她家人,是家人对她的侮辱和践踏

不是医生持有严谨的态度就可以避免纠纷,病人在家里走路绊倒死了,是自己的事。但在医院住院回家后跳楼死了,是医生的事,要赔钱,

这就是当初不当医生的原因

发表于 2011-10-3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死者!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袁,你如果有错就赔,没错就叫公安抓人。说个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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