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前面的贴子,大致了解了内容。首先产妇肯定有脊柱的畸形,所以医院选择了全麻。一般来讲,采用的是持硬(持续硬膜外麻醉),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半麻。无论哪种麻醉的方式,都是有一定风险的。特别是针对特殊的人群有不同的个体差异。所以我从专业的角度认为,出现医疗纠纷,应该由权威的部门给出相应的鉴定并做责任认定,再说赔偿。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社会太追求和谐,所以基本上当事人都不去鉴定,而采取闹的方式。闹到最后,政府出面解决,做工作,给钱了事。医院有的时候很被动,也有苦难言。医疗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再加上法律上的一些空白,所以有些时候,医院反而是弱势群体。医院本身越大,医疗纠纷也就越多。小医院或诊所,大一点的病都不看,当然没有什么纠纷。再加上一些人认为大医院有钱赔,我对医疗纠纷是见怪不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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