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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关于法官打人一贴的理性思考——并非马屁贴、脱罪贴、说情贴,拍砖者敬请放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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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19:11 | |阅读模式
    刚刚看到那个法官打人的贴子,和大家一样感觉到出离的愤怒。但是到昨天有事到北坝,无意中听到了另一种不同的声音,忍不住想说点自己的看法。

    据朋友讲,有个法官晚上和朋友在对方所在的烧烤摊上吃东西,吃完后刚刚离开,法官突然发现自己的包忘在了摊子上,因为包里还有一万多块钱和银行卡之类的东西就很着急,马上回到摊子上去拿,摊主却整死不承认看到过他们的包。因为当时有些晚,吃饭时只有法官一群客人,并且回去的时候也没有别人,包被其他人拿的可能性不大,并且摊主一方态度很凶,所以双方就扯起来了,后来还惊动了派出所。我没有到法院或者派出所了解事情的真像,也不打算帮谁说话,只是听了朋友的叙述后,突然想起以前几次直言后发现自己被利用的尴尬历史,想站到第三者立场上说几句也许并不中听的话。


   一、让我们先冷静,了解一下真实情况再愤怒

    曾经也一腔热血,看到贴子总是仗义直言,借助网络的遮掩,总是说些平时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的话,但是,这年头的发贴人也有各种各样的初衷,所以常常在静观事态发展后感觉到自己的热血似乎变成了别人手中的枪,无意中就伤害了不应该伤害的人。因此后来取个名叫对月听风,还备注了“笑听风来风往,静品冷暖人心;以我三尺笔锋,争得一席立锥”的签名,就希望自己能够以冷静的心赏月听风、激扬文字、张扬心中那份自以为还是颇为值钱的良知。我不敢说自己听到的事情就是实情,也不敢说楼主说的就是片面之辞,不了解情况也不想对此事作更多的评论,只是觉得,我们不宜听一面之辞就下结论、慷慨陈辞、义愤填膺,而是应该搞清楚了实际情况再痛击丑恶,免得浪费了自己的情绪、白白死了自己的细胞。

    二、让我们先思考,分析一下楼主的贴子再砸砖

    那么站到旁观者的角度,我觉得我们至少应该搞清楚几件事。第一,这事的起因。这个事情如果我朋友说的事情是真的,那么这个事情就是个纠纷,跟贪官地皮流氓都没得关系。第二,法官的行为。个人认为,法官就应当有比普通人更高的道德要求、比普通人更高的职业标准。因此,法官打人是不对的,是应当让人生气愤怒的。但是,这个法官到底打人没得,这个事情还得整清楚。第三,楼主的行为。楼主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的人,也应当要有服务行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包包掉到你摊摊上了,你捡到应该还给别个,没捡到应该好好解释,再协助别个提点线索找一下嘛,这个是作为消费者,我们最起码的要求。所以,摊主当天晚上的行为还是要搞搞清楚,到底当时是咋做的、在这个事件中起了什么作用。我自私而坦诚地说,如果是我,遇到包在摊子上掉了,对方不认帐就算了还搞得比我还凶,我不仅绅士不起来,恐怕第一反应就是想甩两耳死过去。当然,这个是从一个老百姓的觉悟出发来讲的哈,作为法官,他绝对不应该这么干,我也没得支持法官打人的意思哈,我只是陈述一下自己的感受、一个被称为上帝却常常被商家折腾的消费者的感受。
   
     最后我要说的是,作为一个上溯三代都没打过官司的穷书生,我没打算用贴子巴结那个法官,我在这里巴结了他他也不晓得对月听风是哪路神仙,所以似乎也没得必要在这个虚拟的地方去拍他马屁。这样写,只是不希望正义之心被误导、不希望自己被莫名其妙地牵了黑巷子,不希望自己在热血沸腾的同时忘了冷静思考。如果因此被人指责为五毛,高兴就接招,不高兴笑而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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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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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9 21:07 |
敬告个别发帖获利者,安岳论坛不是你的手中枪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fromuid=412294

发表于 2011-10-29 22:23 |
论坛需要不同的声音,舆论监督的目的也是不冤枉一个好人,理性理智也是一个网民应当俱备的,本版有些时候也爱犯一些过激的毛病,当然人无完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欢迎广大网民监督我们版主的工作!
此事目前已有平面媒体跟进,事实真相总会浮出水面,据我所知安岳县法院一直重视网络舆论,本版希望贵院认真调查,真实客观的面对网民。

发表于 2011-10-30 08:26 |
期待真相;P;P;P;P;P;P

发表于 2011-10-30 09:54 |
楼主,你也是道听途说,哪你又怎么认为老板拿了她的钱包?如果刘某错怪人家了呢?人家发火也是情理中的事。

发表于 2011-10-30 10:00 |
法官突然发现自己的包忘在了摊子上,因为包里还有一万多块钱和银行卡之类的东西就很着急,钱钱好多哟。;P

发表于 2011-10-30 10:09 |
应该先报警,再处理。

发表于 2011-10-30 10:16 |
清风江湖 发表于 2011-10-30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先报警,再处理。

版主说的对,刘鹏是一个法官,丢了包包怎么不打110来处理,而是动手打人,刘鹏作为一个法官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1-10-30 10:25 |
人家是法官,他说对,就必须对,他说你拿了,就必须是你拿了,你懂的:lol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0 11:14 |
已成年 发表于 2011-10-30 0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也是道听途说,哪你又怎么认为老板拿了她的钱包?如果刘某错怪人家了呢?人家发火也是情理中的事。

我已经讲得很清楚,我并不是在对这件事作判断,如果你仔细读过我的贴子,就应当知道我从头到脚都没说老板拿了他的钱包。恰恰相反,我只是觉得这个事情有无数可能性,因此应当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之后再作判断、再下结论、再作批评,我提供的只是寻找真相的思路而已。

发表于 2011-10-30 11:27 |
论坛3大版主齐刷刷的给楼主跟帖,楼主看来人品好哦!

发表于 2011-10-30 11:31 |
我想养条猪 兴许你说对了,法官大人好牛批嘛,一天高高在上的,不讲证据就认定老板拿了他的包,不还给老子就打,刘大人不晓得你娃娃懂不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检法不是你家开的,想咋过就咋过,你这个法官也当到头了。
发表于 2011-10-30 11:43 |
我看这个卖夜啤的是个奸商,竟然偷拿顾客的皮包,换了我,老子绝对给他颜色,以后还想不想在北坝混!

发表于 2011-10-30 13:55 |
安岳人不信邪 发表于 2011-10-30 1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这个卖夜啤的是个奸商,竟然偷拿顾客的皮包,换了我,老子绝对给他颜色,以后还想不想在北坝混!

你说他拿了顾客的皮包,你有啥子证据证词嘛?这个刘鹏太不知事了,这么冲的人当审判长不哓得要弄出好多冤假错案来。

发表于 2011-10-30 14:02 |
李约瑟 发表于 2011-10-29 2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需要不同的声音,舆论监督的目的也是不冤枉一个好人,理性理智也是一个网民应当俱备的,本版有些时候也 ...

版主,中国的老百姓就是太理性理智多了,理性很了才是民族的悲哀。。。。。。

发表于 2011-10-30 16:36 |
098456 发表于 2011-10-30 1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他拿了顾客的皮包,你有啥子证据证词嘛?这个刘鹏太不知事了,这么冲的人当审判长不哓得要弄出好多冤 ...

搞清楚了再说的好!

发表于 2011-10-30 18:10 |


我亦觉得楼主说得有道理。我们单纯的来说,就是一个法官和一个夜啤摊主打架(或许是纠纷,口角之类的)。但任何事都有因果的。基于此,能肯定的是两者发生了矛盾。包括耍酒疯、要面子之类的,也包括多收费、乱计账在内。

从楼主听说的情况来看,如果属实,在酒精的作用下,或许法官要打摊主的。然后,事情得不到解决,可能最后闹到派出所。然后再看另一个投诉的贴文,只说了法官七、八个人打摊主两个人,没有说原因。这个一方未说原因,而另一贴却听见很多群众的另一个声音。我觉得,投诉那个楼主(或许是此文说的摊主)应站出来把原因说明。不然,我个人觉得理亏的应该是投诉的楼主。

说这些,也和几个版主的想法一致,不想别人利用我们的良心、公心,也不想被错误的言论当枪使。

不知对否,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1-10-30 18:47 |
就是摊主老板拿了你的包,你为啥子不喊公安来处理,当审判长的人连这点常识都木有,你这个审判长也当得荒唐。

发表于 2011-10-30 20:05 |
理性是神马?哪只是浮云,唐跑跑事件安岳县公安局的第一次通报和第二次通报说明了神马?试想如果没有网络,没有民众的监督,唐跑跑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吗?网络的诞生结束了有些人一手遮天的时代,网络让民众有一个说真话的地方,民众继续象传统媒体一样的‘被理性’下去,继续歌功宏德,哪将是民族的悲哀!

发表于 2011-10-30 20:16 |
:@:@: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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