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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涛

金宝组团拆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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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同意。赔你妈那点点,坑爹哦。我日。现在政府才黑。:curse:
发表于 2011-11-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在考虑自己的政绩~把最重要的民生搞忘了~民生只是宣传的标语

发表于 2011-11-19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金宝的同仁,我们要团结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政府拆迁不满,各位有啥高见呢

发表于 2011-11-19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想要钱,谁出?
开发商。
高了,谁要?。。。自己要

发表于 2011-11-2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吵了,这方面我是“专家”,还是我来说两句吧!
第一,金宝新区目前实施的拆迁范围属于农村集体征地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与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搬迁政策标准完全不一样。城市房屋搬迁补偿是按市场价评估进行补偿,也就是“一还一”,即你的房屋按市场价评估值多少钱就赔偿多少钱,或者按照你的房屋结构面积进行相应补还。而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的制度设计主要是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的合法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众的利益。保证居者有其房。假如你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地有房有户,不论你原来的房屋面积太少,或者是土墙房子,首先你要享受土地“两费”补偿,其次还要对你进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是还要给你建30米一人的全框架砖房,在此基础上,你剩余的房屋才会给你货币补偿,当然,你如果还有青苗、果木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也会给你相应的补偿。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从制度层面就保护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保障他们征地房屋拆迁后,有基本的住房和生活保障。
第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是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巴中市人民政府的标准原文抬下来的,即巴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巴府发〔2009〕32号文件,你们所说的490元每平方米,只是指房屋主体结构补偿,如果你还有房屋附属设施还要另外补偿,如果你不要房子,要现金补偿,另外每平方米还给120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打个比方吧,如果你现在在金宝新区有1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的房屋,主体结构要补偿你4.9万元,房屋附属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大约要补偿你3万多,如果你按期签约并腾空房屋,而且要求货币补偿,还要给你2.8万元和12万元,实际上你总共得到了22万元多啊!当然,如果你还有青苗、果木及其他设施的话,还会更多。
第三,如果你是外地农民或城镇居民或者单位干部职工在金宝新区农村集体土地上买房的,首先,这属于非法的哟;其次,根据你的房屋实际情况,只能给你相应的货币补偿。你不能享受农村集体土地“两费”分配,更不能像本地人一样享受安置还房。
综上,大家认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是因为大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的制度与政策标准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哈。

发表于 2011-11-2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如果你的房屋要拆迁的话,首先是对你进行安置还房而不是货币补偿,即按人头给你30平方米的全框架结构的砖房,如果你原来的房屋面积人平不足30平方米的,你也不拿一分钱哟;如果你原来的房屋面积人平超出3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才会给你货币补偿。
你看,你的孬房房调好房房,你不足30平米的还要给你补足30平米。国家对我们农村农民的政策还是蛮好的啊!

发表于 2011-11-20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路上

发表于 2011-11-2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爱? 发表于 2011-11-20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吵了,这方面我是“专家”,还是我来说两句吧!
第一,金宝新区目前实施的拆迁范围属于农村集体征地拆迁 ...

我想你没见过钱吧,二,三十万就高兴得这样。现在这点钱能做什么???现在哪块地皮不要几千万。你还是什么“砖”呢。我呸!!!

发表于 2011-11-2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11-2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团结起来,提出合理的要求。。。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抵制强拆!

发表于 2011-11-2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出合理的要求,抗议政府强拆!抗议政府强拆!抗议政府强拆!抗议政府强拆!抗议政府强拆!

发表于 2011-11-27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有又人要搞整事了

发表于 2011-11-2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所有的撤迁户要理解,为了平昌的发展多负担一些,人民不会忘记你们。

发表于 2011-11-28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组采取各个击破的战略挨家挨户去做工作签合同。并且不让村民互相说出各自的赔偿标准。憨厚老实的村民都怀揣自家一点点蝇头小利,美滋滋的签了合约。据我了解土地赔偿没有,安置费不明确,还有过渡期每户每人每月租房的过渡费也没有。悲哀啊,可怜的村民,我家注定要当钉子户了,政府不合理解决我们就不拆。现在民告官的多了去了,我才不怕。

发表于 2011-11-28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o

发表于 2011-11-28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ecjing123aaa 的帖子

  绝大数金宝人民是深明大义,着眼长远的,拆迁支持率非常高。个别人幻想借此发财的想法是极不现实的。  发表于 2011-11-28 08:47
现实社会谁不想发财?不想发财,不想有钱的都是猪。本人现在争取的是自己的该得利益,你别乱带帽子。你们采取各个击破,一户一户签约,并不让大家互相言论,何来公开,何来公平,何来公正。调查组还用带威胁的话叫我们签约,一群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XX!别人怕你们,我们不怕!!!!
  着眼长远利益,我只知道,规划后我们半寸地没有了,上个厕所也要钱,年年要交物业管理,一家老小要吃饭,只能年青的出去打工,小孩老人留守在家,小孩的教育什么办,一不小心就毁了他们一辈子,街道漂亮了是你们的政绩,关我们什么事,门面多了是政府多收入,又关我们什么事,政府你们又真正为老百姓办过什么实事。补贴过贫困家庭?还是关心过孤寡老人?还是真正办过几件有利于人民的工程。
  就目前来说,你们把一个村所有人安置在三十几层的高楼上,你们负责吗?也请相关部门三思哟!!!!!
  请拆迁工作组把拆迁工作明朗化,要求公开,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1-11-28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顶!

发表于 2011-11-28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耐下心来,花点时间看完它:谢谢!
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又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才归所有者所有。对农民来说得到的补偿仅仅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而对于邻接地补偿,残存地补偿,通损地的补偿均未列入补偿范围。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如果土地出让成本价为100%,则农民只得5%-10%,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得25%-30%,60%-70%为县、乡镇各级地方政府所得。,
许多地方并未按照国家规定安置费用足额发放,甚至完全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而是被层层的截留。
单纯的金钱补偿无法使失地农民真正安置就业。农民失地后大量涌入城市,而农民由于缺乏技能和知识,无法在城市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待仅有的一点补偿金额用完后,失地农民就彻底失去了生存的依靠。此外,没有哪个组织来负责对失地农民的安置。
  首先在城乡接合部位,土地交易多数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过程。然而,在缺乏相对完善和公平的市场机制的情况下,大量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透过黑市交易由农村土地转换为城市土地,而由于土地利用的外部性十分明显,在缺乏城市规划引导下,通过黑市交易的土地利用不可避免地引起环境污染、布局混乱等问题。由于土地被征用带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直接造成了他们的生存危机。由于征地补偿不公平导致大量失地农民转化成城市贫民,而这些失地农民由于自身的文化程度较低,在城镇生存能力较差,只能从事一些低地位、低技术劳动、低工资、高强度或者脏乱的职业,生活水平大大降低。  
  其次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害了政府形象。在最近几年各地农民上访案件中,征地导致的案件占到很大的比重,这无疑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另外,失去土地并找不到一份合适工作的农民群体必将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演变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直接损害了我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公信力。现阶段出现的这些征地问题绝大多数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如果不能加以及时制止,无疑将损害我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公信力。 
  最后征地导致严重浪费宝贵的耕地资源。分布在城市周边地区的农地多数是上等良田,这些土地被大规模圈占并开发后,就很难再恢复原有的土地肥力,对于耕地资源极度匮乏的中国而言,这种行为无疑是“杀鸡取卵”、“竭译而渔”!由于征地补偿标准低,导致土地征用后的利用效率低下,出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以及“征而迟用”现象。 
  因此此次征地后果交将如何,对五一村来是好还是坏?不言而育!我不是悲观者,也不是没有见者,我只是对平昌政府没有信心,一点也没有!

发表于 2011-11-2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此次征地后果将如何,对五一村来是好还是坏?不言而喻!我不是悲观者,也不是没有远见者,我只是对平昌政府没有信心,一点也没有。

发表于 2011-11-2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太多没用,请政府公开拆迁标准,公开征地,拆房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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