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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坪laughing

[群众呼声] 高坪三中教师殴打学生致伤,有图有真相(高坪三中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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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嘿

发表于 2011-11-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殇x1n 的帖子

调查个屁!除了学生被打是真相,其他的还有真相吗?相关部门还不是走马观花避重就轻逃不出肇事者背后的人情网!为什么不查打人老师周红没的背景?为什么不查三中校长何以敢口出狂言?为什么不查他和他婆娘都调到三中花了多少钱?送给谁了?为什么不去查那个甚么太阳城茶坊?高平真TM黑暗,看来,新书记也是个扯蛋!

发表于 2011-11-27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扯几把卵蛋 的帖子

就是   说得对  顶你

发表于 2011-11-27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有什么鞭刑之类的规定,我看教育孩子不是打不得,我们祖宗教育我们打了几千年了都没出什么大事,关键的问题是要看要打在什么地方,比如说打打屁股还是可以的,而且要在有学校监督人在场,可以控制情绪。现在的孩子却实太难管了,教育下一代的事不只是学校出了一些问题,我们的社会也出了问题,家长、学校、政府、社会都有问题。

发表于 2011-11-2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扯几把卵蛋 的帖子

你娃没安好心,有点愤世疾俗哦,说不定你娃有什么阴谋,你其实也想当领导对不对?只是没当成。你这种人在网上来发泄不如死了算了。

发表于 2011-11-2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周老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你有三种不幸值得悔过自新:一个虚荣心太盛,想争第一,平时管理学生太严,没做到因材施教,每一班的现在的土皇帝出生社会后有成为领导的、老师的、科学家的,也有流氓杀人越货的,你何苦呢?二是太过固执,不思悔改,打麻将时已被理麻过,工作中还不小心,还要打人,给三中的老师、领导、学生脸上挂灰,出于良知的话,也没有老师能同情你,你不为你自己作想,也该想想大伙嘛;三是内心寂寞,无可解脱,你因性格怪异,无可解脱只有一心抓工作,而且,自以为是,不得了,老子天下第一,因为没有人能管得了你。

发表于 2011-11-27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无知的家长,怎么会生出有教养的小孩,一点皮外伤,你搞这么大的动静。谁还敢教你的孩子?作为老师,没一点威严,特别是初中生,又怎能教好一个班?把班上的害群之马都该撵了。老师不严格,你说她不负责,严格了你又说她把你娃儿打痛了,那么宝贝,就养在家里,别让他出门。当然老师真如你所说,也有不当之处,教育学生的方法有待改进。老师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别为了这样的人的小孩弄的自己不得安宁。

发表于 2011-11-2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没疯,肯定是你小孩该打,老师打几下,你心痛的要死,闹出这么大动静,你孩子怎么想?还以为你可以永远当他的保护伞,以后犯法遭枪毙,你是罪亏祸首。

发表于 2011-11-27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hengdu 的帖子

你和你娃儿不会有好下场。

发表于 2011-11-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和你娃儿都不是好鸟。都该往死里打,免得以后社会上又多一个祸害。

发表于 2011-11-27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还是有点作用的,以后小沈豪恐怕真的没有哪个老师敢管了。。。

发表于 2011-11-27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学生确实比较顽皮 但是这么打也不对
发表于 2011-11-27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1-11-2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姐妹。你认为周老师的方法不对,那你说该怎么办。你为什么不想一想,这孩子该怎么教育呢?老师不是人吗?如果换位想一想。你是周老师。你会怎么做。他个人认为。教育孩子方法是很多。对于有一部份孩子,可要考虑一下。看这孩子应该是家庭关系。我说请自重。我们现在就一个孩子,如果我们的孩子都这样。你能容忍吗?请思考一下再发言。

发表于 2011-11-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老师和家长都要理性 不能激化矛盾 教师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勇于承担责任 家长也不要抓住不放 不管老师怎么样 你的孩子错误在先。

发表于 2011-11-2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laughing 发表于 2011-11-20 2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说娃娃需要修理的朋友看下图片再说,如果以后你的娃娃是被老师这样修理的,请问你能不能接受得了!如果能 ...

如果我的孩子侮辱老师,我自己就会修理他,而且比这更严重。传字条侮辱老师就是欠揍。

发表于 2011-11-27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4月1日,英国通过一项新法律,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

发表于 2011-11-27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天说起地,打人都是不对的!当兵时明文规定不准打犯人(当然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跟何况是学生:lol

发表于 2011-11-27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发表于 2011-11-27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咋个说,教育不等于打人,打人不等于教育,并打的伤还不轻。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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