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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居渔人

[雅安·新闻] 天苍苍,地茫茫,雨城雅安真凄凉,外来投资遭诈骗,雅安中院助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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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政府的官员,为了自己的小利益,不息牺牲党和人民的大利益,在台上说的都是冠冕堂皇的人话,背地里做的净是些龌龊的交易.比如在人事提拔方面,任人为贤已不多见,买官卖官的市场生意是异常的火爆,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早就是个公开的秘密了,跑官要官是比比皆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更是虽处可见.对于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官的人来说,他的官是来之不易,是花了本钱的,那他买官的目的一定不是为人民服务,这就为日后的官商勾结,官黑勾结,贪污腐化种下一颗种子,埋下了一颗炸弹.

发表于 2011-11-30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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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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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世道?我像问问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1-1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王法何在?雅安二院想一手遮天么?收了别个的钱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致雅安市委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徐书记:
我们是来自洪雅的投资人张明孝、牟建平、杨绍楷。因雅安法治环境向来很好,所以我们于2007年取得了雅安市雨城区望鱼乡“大乐山”林地50年的使用权。
097月我们将“低改”砍伐及造林抚育工程承包给罗国安。在履约中,因罗的客观不能和主观故意致使工程无法正常推进,双方不断签定补充协议来维持山上工作的开展,形成系列补充协议。09年春节前至105月,民工工资成为矛盾的焦点,山上工作已无法开展。望鱼乡人民政府和罗坝村委会多次组织我们及罗国安协调处理民工工资问题,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10525我们和罗国安在太平社队长胡贵楠家又一次协商处理此事,形成的会谈记要约定“以上欠款,罗国安当天下午支付9万元,余款十日内付清”,“罗国安按自己承诺条件执行。如若届时不履行,甲方(我方)自行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罗国安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罗国安按手印予以确认。1064在望鱼乡政府值班人员主持下依据525约定解除了与罗国安的承包合同。
合同解除后,罗国安不服提起诉讼。在查明事实后雨城区对岩法庭于2011年二月二十日做出“解除合同有效”的判决。
一审后罗国安上诉到雅安中院。二审采信一审查明事实,并进行指纹司法鉴定,确认其中一枚确系罗国安指印。在这样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二审居然判决我方解除合同无效,罗国安继续履行合同!
现在我们内心正经受着巨大的煎熬。有震惊!有悲凉!有愤怒!更有渐渐冷静下来的清醒!我们深信其中必有不能为外人道的人为故意!
尊敬的徐书记,我们不知道怎样依法维权,原谅我们在你百忙之中的打扰。恳请书记关注此事,还雅安一个朗朗乾坤,给我们三人一个明白公道!
2011112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市委书记公开信二
尊敬的徐书记:
二审判决带来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怎样与罗国安打起交道,我这里不详述。罗国安何许人,更不容我细说,因为难逃中伤他人之嫌。
在一审中我们就提出充足证据,表明罗国安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从履行承包合同之初,即交雨城区林业局“低改”保证金和育林基金起就开始利用我们的承包合同套取别人资金。1064日前我们知道的有一百多万,以“一女多嫁”的方式卖给这些人的木材方量,远远大于我们当年林业局的作业设计方量,这在一审的时候我们提交了书面证据;64日后又冒出更多的人向我们索要投资资金,理由为我们解除了与罗国安的合同,罗国安因我方林地的债务就应该由我方清偿。
罗国安的这种做法已经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罗国安的债权人及我业主方的利益受到严重威胁。合同解除之初这些债权人为了首先满足自己的木材方量已互起纷争,我们也完全失去了对罗国安和我方林地改造的监管能力;合同解除后更有另外的债权人找我们清偿,让我们应接不暇。徐书记啊,这种情况哪里是一句“不关我们的事,你找罗国安去”解决得了的。不是今天阻挠施工就是明天阻断公路。这些情况望鱼乡政府、派出所和罗坝村委都十分清楚,也协助我们处理了多起此类事件。我们还有可能让罗国安继续履行合同吗?
雅安市中院的二审判决带来的危害如下:
一、纵容了打着合同的幌子四处融资或者诈骗的行为。林业部门十分清楚,低产、低效林改造是不会有资金回收的。二审判决如不纠正,势必会卷进更多的债权人,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我业主方的利益岂不要受到更大损害?
二、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方在不服二审的错误(详见对判决书的批注)判决的情况下坚决不与罗国安继续履行合同。罗国安势必不会善罢甘休,找人寻衅。二审判决点燃了我们和罗国安之间的炸药包,随时可能发生流血冲突事件。试问法院这样的判决(更何况是漏洞百出的判决)是负责任的判决吗?
三、伤害了外来投资人的信心。106月到1111月合同解除的一年半期间,我们花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完成了林业局任务、林区道路建设以及兑付民工工资等事宜,望鱼乡政府、罗坝村委及广大村民有目共睹。林地开发正进入良性阶段,刚经历寒露的我们怎能承受再一次霜降!这时中院的无理改判已让我们无法抱定当初的坚定和从容。雅安没有我们还会那样的炫丽夺目,可二审判决深深伤害了几个想以实际行动为雅安发展“添一块砖加一片瓦”的人。
尊敬的徐书记,再次打扰你了。我们不需要你的怜悯和同情,可是我们需要你的公正无私和有错必究。真的,好需要!
20111123凌晨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报告
雅安中院:
我们是洪雅来雅安雨城区望鱼乡投资林业的张明孝、牟建平和杨绍楷。因我方与罗国安承包合同纠份一案,贵院的判决给我们业主方带来极大的不公和损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20111121,我们向贵院递交了一份紧急情况汇报,可不幸的是流血事件还是发生了。20111128,罗国安在没有与我方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带了十几个社会上的人到山上打伤了我方两名工人,现在雅安市医院门诊部住院。罗国安一伙人是带了砍刀和匕首的,这有派出所搜出的物证证明,另据我主民工称,罗国安等人还带了两把枪,这没有搜到物证。罗国安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猖狂举动,这与法院不公正的判决分不开,是这份判决给了给了邪恶以力量。
2、今天(1129)早上,一个名山的林材老板打电话给我们,称“罗国安说‘欠你的钱我没法还,现在我已拿到了法院的判决(并给了一分复印件给这位老板),只有你自己带一帮人去砍木头,砍个几百方来抵。’他自已也将带一帮工人上山去砍林材,先给我们先打个招呼。”这里我方郑重声明,罗国安欠任何人的钱,是罗国安的事,与我方没有任何关系;我方与罗国安的事是我方与罗国安的事,也与任何人没有关系。像这样借法院的这一份判决把债务转嫁到我们身上的做法,我方坚决不与认同。我们只能管好自己的人,如果法院任由这样的事情发展下去,那发生任何事情我方概不负责。
3、法院的这一份判决使我们外来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失去了保障。因为这一份不公正的判决,望鱼乡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维护外来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上产生了顾虑。我们反映了情况,他们就以对方有合法的判决作托词,让我们来找法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报告人:
2011112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报告
雅安中院:
我们是洪雅来雅安雨城区望鱼乡投资林业的张明孝、牟建平和杨绍楷。因我方与罗国安承包合同纠份一案,贵院的判决给我们业主方带来极大的不公和损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20111121,我们向贵院递交了一份紧急情况汇报,可不幸的是流血事件还是发生了。20111128,罗国安在没有与我方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带了十几个社会上的人到山上打伤了我方两名工人,现在雅安市医院门诊部住院。罗国安一伙人是带了砍刀和匕首的,这有派出所搜出的物证证明,另据我主民工称,罗国安等人还带了两把枪,这没有搜到物证。罗国安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猖狂举动,这与法院不公正的判决分不开,是这份判决给了给了邪恶以力量。
2、今天(1129)早上,一个名山的林材老板打电话给我们,称“罗国安说‘欠你的钱我没法还,现在我已拿到了法院的判决(并给了一分复印件给这位老板),只有你自己带一帮人去砍木头,砍个几百方来抵。’他自已也将带一帮工人上山去砍林材,先给我们先打个招呼。”这里我方郑重声明,罗国安欠任何人的钱,是罗国安的事,与我方没有任何关系;我方与罗国安的事是我方与罗国安的事,也与任何人没有关系。像这样借法院的这一份判决把债务转嫁到我们身上的做法,我方坚决不与认同。我们只能管好自己的人,如果法院任由这样的事情发展下去,那发生任何事情我方概不负责。
3、法院的这一份判决使我们外来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失去了保障。因为这一份不公正的判决,望鱼乡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维护外来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上产生了顾虑。我们反映了情况,他们就以对方有合法的判决作托词,让我们来找法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报告人:
20111129

发表于 2011-12-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说官匪一家我还怀疑,没想到啊。
天朝道德沦丧,是非不分,利益为大。

发表于 2011-12-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法制的不公,并没有触动多少社会的良心!!!大家都该醒醒了,踊跃发言,还善良人一个公道,也为还现在法治社会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12-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锤子了蛮    居然有这样的事    天道何在啊

发表于 2011-12-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抗拒从严

发表于 2011-12-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雅安洪雅贪官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哎 中国啊

发表于 2011-12-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天理啊!   一群腐败
发表于 2011-12-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就是现实   现在有权的人太腐败了……已经演变成一种中国社会的潜规则了

发表于 2011-12-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上诉哈  雅安鬼大点塌塌   那些人关系有好硬嘛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法院还有公平吗?


发表于 2011-12-2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奇怪哈,法律是为有钱人服务的

发表于 2011-12-2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们如此活不下去了,那就抱个炸药包去把法院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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