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西康冷雨在2006-7-12 2:22:00的发言:同一事由第三次行政复议,今天下午解决的方式非常奇特,复议处与人事局协商好每人退500元。 退还乱收费的方式为,让行政复议申请人写一纸申请减免500元。复议处要求当事人先写撤消复议申请,再作出《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这是一种悖离、折衷行政复议法,以法律打折扣的方式终结行政复议程序。退还了乱收费却不承认违法而保住了脸面,不按《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合法方式处理。 明明是违法收费,却要当事人写什么减免申请,天大的笑话!!!行政机关怎么了?就可以违法乱纪,不受惩处?!成都市号称国际大都会,却原来是个无法无天的荒蛮之地!真是成都市民的之大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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