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帖回复《平昌县风滩电站扩建工程情况报告》的几点质疑: 平昌县凤滩电站拆迁补偿办公室于2月3日发表回复称: 一.凤滩电站的设计:“风瘫电站系四川省革命计划委员会(川革计〔1977〕23号)审批,始建于1978年,1980年投产运行。电站设计坝型为浆砌石溢流重力坝,设计装机4×3200kw,由于缺乏资金,先期只完成了2×3200kw装机。” 反驳:不错,在1977年的规划设计中确实是设计的4X3200KW的装机容量,1980年先期投产的两台机组也确实是2x3200KW装机。但是,在这里,为什么要忽略一个严重的问题——于2007年再次投产的两台机组装机容量为何变成了2X9900KW呢?这与当初的设计规划为何相差如此之远?2X9900KW比当初设计的2X3200KW多出了多少KW?这多出的容量就需要更多的水资源来提供动力,从而才能促使机组正常运转,保证发电,换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原来的水资源根本提供不了这么多的动力,于是就在原来的基础上另外加高了4米堤坝!——这就是凤滩电站为何要加高堤坝的根本原因!基于以上这些事实,要说凤滩电站的合法性,屁民认为完全不靠谱儿!
二、风滩电站扩建及移民安置情况 2004年8月30日,巴中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巴中市水利局对风滩扩建工程可研暨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巴计能源〔2004〕262号),认为风滩电站扩建工程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水资源开发总体规划报告的批复》(川府函〔2001〕368号)和巴中市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同意设计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溢流坝加高4米。 风滩电站扩建,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风滩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先后成立了风滩水电站建设协调办公室和拆迁补(赔)偿办公室,具体负责风滩电站扩建工程建设协调工作,并负责库区淹没调查、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和移民安置等工作。目前,移民搬迁已基本结束。 反驳:如你们所说,凤滩电站的扩建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所以政府就成立了凤滩电站建设和拆迁补赔偿办公室。其目的就是“具体负责凤滩电站的扩建工程建设协调工作,并负责库区淹没调查、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和移民安置等工作”。既然如此,凤滩电站新加高4米堤坝后自然而然的就把水位提高了4米。在没有加高堤坝前,301米以上水位都不属于淹没范围,自然也不移民范围。但是,加高4米堤坝后,306米以下水位都成了淹没区域,成了实实在在的低水位!而这样的结果,难道你们敢说与凤滩电站加高4米堤坝无关? 目前,我们三溪数百户受灾户还居住在301——306米以下的淹没范围,而且对于我们三溪受灾户的相关搬迁问题还有绝大部分根本没有说个所以然,政府成立的凤滩电站建设和拆迁补赔偿办公室的移民搬迁工作怎么就可能结束了呢??? 三、县城“三溪”住户情况 根据风滩电站扩建工程设计规划,居住在县城低洼处“三溪”(黄麻溪、渭子溪、龙潭溪)的居民,不属风滩电站扩建工程移民范围。但县委、县政府考虑到“三溪”居民的切身利益,已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对306米高程以下的住户全部进行避洪搬迁,纳入渠江流域防洪减灾搬迁范围,由政府统一修建安置房实行还房安置。为此,县委、县政府组建了专门工作班子,并落实了一名副县长主抓。目前已选定好安置点,正在着手相关后续工作。 反驳:你们不承认我们三溪居民属于移民范围,那么请问领导们:我们应该属于什么范围?既然不属于移民范围那又为什么要让我们避险搬迁?避什么险?是9.18特大洪灾吗?如果你们总是以9.18洪灾说事儿的话,那么我们不谈9.18洪灾好不好?我就问自凤滩电站加堤坝竣工后的2007年至2011年9月间,为何同样连年多次操守洪灾的淹没?相反在凤滩电站未加堤坝的2007年以前30多年时间里为何就从来没有被洪水淹没过呢? 请问父母官们:三溪居民在当地生活了几十年,有谁不知道这个事实?要是不信,用不用请上电视台的记者陪同到当地去采访采访老百姓以寻求真相? 我们遭受的灾难就是因为凤滩电站加高4迷堤坝才造成的!如果不承认这个事实,天理难容!请摸着自己的良心想一想:我所说的这些事实,有哪一点是在凭空乱说?有吗? 再者,是谁让我们从原来的高水位变成了现在的低水位的?是天?是地?是你们?还是我们自己?要不是凤滩电站加高4米堤坝的缘故,我们怎么会突然间从高处跌落到深渊? 扪心自问:在你们的回复中有如此自相矛盾的说辞,又怎能够服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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