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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琪瑜琼.

[群众呼声] ★★★一封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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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7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过客 发表于 2012-4-7 0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真啊 小老百姓 就发下恼骚吧 没指望了

  我天真吗?也许吧!

  我这两个案子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荒谬奇迹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关公平正义,难道执政党就真的能容忍这些法官假借法院的名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尘=过客 发表于 2012-4-7 02:13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太天真了 多去看下历史书吧 以为法院是你家开的

  哈哈,正因为要写进历史,所以执政党才不会放任不管的,难道执政党连自已的脸面都不要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4-8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些法官可以假借法院的名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些法官可以假借法院的名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可以通行无阻?!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法律监督机制哪里?!

发表于 2012-4-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当今就需要像陈胜吴广式人物出现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的红苕 发表于 2012-4-9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楼主,当今就需要像陈胜吴广式人物出现

   谢谢顶帖支持

发表于 2012-4-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都是豺狼当道,狼狈为奸啊,法院天平的砝码永远是偏向权钱方向的!!!!!!这是中国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桤人忧天 发表于 2012-4-9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都是豺狼当道,狼狈为奸啊,法院天平的砝码永远是偏向权钱方向的!!!!!!这是中国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

    是的,司法不公已经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这是中国的悲哀,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党的网络舆情监察人员在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4-10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

  虽然这两个案子是主审法官枉法裁判的,但它丢的却是成都锦江区法院、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的脸面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4-10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

  虽然这两个案子是主审法官枉法裁判的,但它丢的却是成都锦江区法院、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所有法官的脸面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4-10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

  虽然这两个案子是主审法官枉法裁判的,但它丢的却是全中国所有法官的脸面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琪瑜琼. 发表于 2012-4-10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这两个案子的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荒谬奇迹,拖着不及时纠正只会造成更坏的影响 ...

  虽然这两个案子是主审法官枉法裁判的,但它丢的却是全中国法院系统的脸面

发表于 2012-4-11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就是对  错就是错   不同意七楼观点  ··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2332354 发表于 2012-4-11 1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就是对  错就是错   不同意七楼观点  ··

    “楼主文笔不错,用你的笔头战胜他们吧”这是七楼观点.

    我同意你的看法,我的回复是:这可不是我的文笔好,而是我说的完全是事实,如果没有这些事实,任何妙笔也不可能生花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2332354 发表于 2012-4-11 19:55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就是对  错就是错   不同意七楼观点  ··

    “楼主文笔不错,用你的笔头战胜他们吧”这是七楼观点.

    我同意你的看法,我的回复是:这可不是我的文笔好,而是我说的完全是事实,如果没有这些事实,任何妙笔也不可能生花的


        事实摆在那里是不可改变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些法官可以假借法院的名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

       有谁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些法官可以假借法院的名义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不顾自已的脸面、不顾法官的职业道德、违背人类社会的常识公理而公然进行枉法裁判可以通行无阻?!

       有谁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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