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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南充律师”说说,罗黑娃是不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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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黑娃终于出来了。
   罗黑娃能量大,3月4日的帖子居然能够在3月10日修改!
   这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吗?
  
  今天的帖子,除了修改标题外,更重要的是:删除了“按照莽娃儿们的说法,可以把政/府全部裁撤了”这句话。
     
   现在,可以证明你4号的帖子就是指的正在被拘押的莽娃儿了嘛。

   请“南充律师”说说:罗黑娃是不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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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写的还好,学习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黑娃2012年3月10日的帖子是:
  《不遗余力打击网络流氓 》
坚决支持公安机关打击网络流氓!坚决发起网友对网络流氓行为的抵制!要不然南坛就要改名“莽坛”了!!!
一个南充人自己的论坛被一小伙别有用心的网络歹徒搅啊,搅啊。凡是积极为南充献计献策的帖子,没人跟帖,凡是如何建议改善民生的动议,没人张视。凡是有点什么可以哗众取宠的小道消息,莽主及其喽啰竭尽吆喝之能事,一会儿“南充要出大事了!”一会儿“南充政府又怎么怎么了!”耍得不好耍了、不过瘾了还以“自爆”为荣!请问南坛规定了网友必须"一实名为网名吗"?成天吃饱了饭撑的!!!-------也怪XX师大可能工作太轻松太、好耍了,要是像我们靠挣一个刨一个吃饭的网民阶层,一天把时间耗在网上,可能我们早就饿晕了!
不是谁发感慨,你看麻辣其他城市论坛,大家都积极为提高城市形象高呼,为建设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正面献言献策,哪个像南充论坛这么捕风作影,乱炒题材这么乱嘛???这个现象要是再不扭转,我们只有含泪告别这个就快要改名为“莽坛”的南坛了!
特别提醒:哪个要是对我的帖子恶语相向,我会真诚地把谁给我的祝福回报给他!

发表于 2012-3-1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图无真相。菜上上来,才有法点评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遗余力打击网络流氓 》
http://www.mala.cn/thread-4137130-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菜来了:

   000.jpg
发表于 2012-3-1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说啊,我刚才就跑啦

发表于 2012-3-1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我来了,你们谁还在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打击网络流氓莽娃儿叫好
  自以为是网络霸主。道听途说的事情不加调查地就“爆料”。莽娃儿们这种哗众取宠却给别人带来麻烦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流氓行为!按照莽娃儿们的说法,可以把政/府全部裁撤了,因为莽娃们自诩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还要组/织程序干什么!所以,莽娃儿们一伙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打/倒一切、中伤一切的文革造/反/派行为早就应该受到打/击了!
  发表于 2012-3-4 11:03

发表于 2012-3-10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黑娃如果涉嫌疑诽谤,举证在莽娃儿。莽娃儿可以去告他。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黑娃能量大,不但帖子看不到,而且百度快照都看不到。比袁某的帖子清除得还要干净。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真相吗?看看罗黑娃的帖子的变化,结论就有了。如果没有保留原来罗黑娃的帖子,你王剑波就是喊天叫地也看不到真相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在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黑娃帖子的神奇变化,让我联想到袁某案的频繁删帖。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质疑了罗黑娃的帖子,发表了评论,是在公开”侮辱“罗黑娃,是不是也要进去几天?

发表于 2012-3-1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黑娃的确够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律师 发表于 2012-3-10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罗黑娃如果涉嫌疑诽谤,举证在莽娃儿。莽娃儿可以去告他。

请你根据我提供的”菜“,罗黑娃是否是诽谤?我不是律师,请你解惑。

发表于 2012-3-1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3-10 1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罗黑娃帖子的神奇变化,让我联想到袁某案的频繁删帖。

为20.........................................兄滴联想能力喝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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