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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内江市中区环卫保洁工人每月收入240元,待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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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江市中区城管局管理下的数百名环卫保洁工人,大多数是破产企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她(他)们每一天的工作内容是负责及时清除街道上的树叶、垃圾等等杂物,保持城市整洁卫生。他们每一周工作28小时,即每一天上班4小时(为了多安置一半人员,只准许每一人上4小时),无节假日,无病事假,法定假日无任何加班工资,春节期间照常上班,无额外补贴,有官员说这批人不属于劳动法管理的对象。

待遇:每月收入240元,这一极低待遇已经维持了四、五年没有增加,除了每一年报销一次养老保险(60%)、大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失业保险(自己要出一部分钱)以外,无任何福利待遇和补贴,实际每一月到手的收入不到240元,有保洁工人气愤的说待遇还不如什么都不干吃低保的人员。从目前的生活消费水平看,待遇确实太低了,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

弱势群体:这一批人员因为年龄偏大,文化技术水平较低,除了在这些公益岗位上班,实在是很难找到工作,如果辞职不干,更是毫无收入,干了觉得待遇太低,很想不通,简直是太廉价的劳动力了,按每月上班30天计算,每月120小时,每一小时的劳动报酬是2元人民币。

上访:这一批人员中抱怨待遇太低是大家共同的心声,不过有的人胆小怕事不敢怒不敢言,有的人员马上就到退休年龄懒得生事,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满,上访找了市政府区政府和区城管局要求增加收入,有关官员都接待了这些上访人员,但是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这些4050的下岗失业人员很无助,希望早日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内江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50元,所以环卫保洁工人的工资应该是315元,因为他们上班时间为全月的70%,法定假日应该增发双倍工资。如果以后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还应该做相应的合理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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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
现在最低工资是800
没达到要求

发表于 2012-3-1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ding

发表于 2012-3-18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内江的最低工资标准调到了800元/月

发表于 2012-3-18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2-3-1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内江

发表于 2012-3-18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月收入240元?!

发表于 2012-3-1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来看看,内江现在对每月最低工资收入进行了规定,每月不得低于800元,如果没有落实,那么相关部门就要问责了!

发表于 2012-3-1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顺便顶一下。

发表于 2012-3-1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资好久去问问呢

发表于 2012-3-2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内江人穷呗,都有钱了,哪个还去干他那个240每月的环卫工作哟,

发表于 2012-3-2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美容师的工资待遇令人费解,他们的工作平凡,工资也真正"不凡"

发表于 2012-3-2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240元,估计环卫部门的领导买一瓶酒都不止这个数字

发表于 2012-3-20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没得工资单···要不然就会被告倒起哈!

发表于 2012-3-2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低了。。。。该提高几百。。至少要提高的600以上啊。。

发表于 2012-3-20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14日,市政府召开六届十七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副市长任晓春主持。副市长向志习、王明华、王猛、侯志明、陈朗及秘书长张蕴书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安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会议决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综合考虑我市近期就业状况、工资水平、社保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与此前执行的标准650元相比增幅达23.1%),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8.4元(与此前执行的标准6.8元相比增幅达23.5%),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大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低收入人群利益。

发表于 2012-3-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搞错没有!内江的“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半天工作制)在2010年8月就执行了
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的一半325元/月。请注意他们实行的是半天工作制!:L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我有一个说明:本帖在本论坛首发时间是两年以前。据我了解的最新情况,2012年3月份,内江市中区的环卫保洁工人的固定收入是325元,另外,根据效益,大约一到两个季度发一次效益奖,大约每人每月有30元左右,其余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跟主帖所叙述的没有任何变化,无节假日,无病事假,法定假日没有格外的补助,每月上班120小时或者124小时。这样算下来,每小时收入仍然不到3元钱。

  据有关部门解释,325元不叫工资,叫做生活补贴。本人认为这是在玩弄文字游戏,目的就是逃脱劳动法的约束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压抑的空气 发表于 2012-3-22 0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搞错没有!内江的“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半天工作制)在2010年8月就执行了
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的 ...

朋友,不是你说的那样。请你再仔细看看主帖。内江市中区的环卫保洁工人,的确是每天只上半天班(4小时)。我要再次强调的是:不是工人不愿意上8小时班,而是为了安排更多的人上岗,每人只允许上4小时的班。还有一点,就是天天都要上班,没有节假日,没有法定假日,没有病事假(自己托人换班解决),没有格外的补贴,两年前的收入是240元,现在是325元+30元左右的效益奖。所以,每一月上班时间是120小时以上,而不是你说的只上了一半的时间。法定工作时间是劳动者月平均工作时间为21.75天。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74小时进行折算。按照你的计算,每月上班时间如果只是一半的话,应该等于174/2=87小时。120-87=33小时,就是说,工人的上班时间比你计算的一半多出了33小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工人的收入是要除开社会保险费的,因为保险费都交到了社保局,工人本来就没有拿到手里。我想再次看到你的回复。

我以上说的都是事实,论坛正在调查此事。希望早日看到调查结果。
按照最新的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计算 环卫保洁工人的最低收入应该是800x(120/174)=551.42元,另外,法定假日应该加上双倍的工资。

 楼主| 发表于 2012-3-2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环卫工人每月多上了33小时的班,而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你怎么解释?这个情况已经持续了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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