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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06gz

[求助]寻找锦华医院秦诗伟医生(记者采访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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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药后,痛的厉害的患者只能重新加用激素,然后慢慢的减下来,吃上激素肯定能暂时控制症状.

另外,这里边所谓的病人,肯定会有好多假的,看看就明白.你们也不要太猖狂了,说话粗鲁,"让为民医生滚".我看你们倒是应该赶快闪吧!慢了小心被抓.再问:不是自己人咋弄到秦执业医师证,人都找不到了,你咋能拿到,你造的假的不成?

为民医生好多地方说的还是很确切的,我愿意和他一道打假,让骗子现形,同时我也宽慰为民医生一句,如果真有所谓的真病人不听我们 的,还在把秦奉为神灵,我们只能说:可怜之人,自有可恨之处.

发表于 2006-9-1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瓜娃子 是不是嫉妒人家眼红了嘛 你到百度去搜索秦诗伟就有医证管理处,上面是瓜的都认得到字.你不会连这个都不懂嘛,这是全国联网的,只要你有证上网就查得到.你也是医生唆,难怪,可能你没有证吧,网上打不出来你的证那是正常现象.回去学几年再来,还在这儿浪费钱上网,为你惋惜哦

发表于 2006-9-2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为民医生”又有继承人“赖医生”了?这两天多次出现非病人或家属来捣乱,问题已经明朗化了,邪恶终究会被揭穿,你就别这么辛苦了,不是也有商报此类大报为你们做武器吗?收拾个秦诗伟何须你们如此牵挂?你们见着谁为秦医生说句话,就是秦医生自己人,呵呵,有趣,即使是秦医生的自己人,也能理解,可是你作为局外人如此关心,大可不必,名正言顺的到药监局去作个帮手更合适!你还是医生,恶心,你就是坐到华西专家室也只不过是个没有医德的东西,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如此诋毁同行,真是嫉妒心驱使一个本来有良心的人变成了低等动物,等你家有人得这个病,收尸都没人帮忙!

“人生麻辣”远在西藏如此关注此事,精神可嘉,而又用心良苦啊!可惜没种公布电话,这个我瞧不起你,既然拔刀为民,还怕什么?

发表于 2006-9-2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水中月在2006-9-1 11:17:00的发言:

   楼上两位好,你们说的话是事实的吗?能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是编造的,那就是故意造谣,故意来损坏秦医生的声誉,是受人指使了吗?有什么好处?

   秦医生可以对网上素不相识的人用心开方子,并没赚一分钱。难道说会对来就医的患者乱开方子?还加点什么粉,有证据吗?说什么方子还在,上面有吗?药没有了,吃完了,这可怎么办,分明就是胡说八道。还说什么很痛苦,每天只能吃止痛片,这完全是瞎编的。要编也编的像一点啊,这样谁看了都知道是假的,是诽谤!做人要讲良心,实事求是,别冤枉好人。

   秦医生是否违法,由官方去办,不必你们添油加醋!我们相信清者自清,相信官方是讲证据的,也是为民办好事的,期盼好消息。

你说我故意造谣,想要证据吗?应该还有病人有没吃完的药.可拿去药检局看看.有无问题.具我朋友讲:当时还买了一种他们自制的药丸,而且在抓药时亲眼看见他们在每副药里抓了一些黄白色的粉末.当时觉得奇怪,还问过是不是每人的药都一样,当她发胖时还问过秦医生药里有无激素,秦医生当时坚决否认.我朋友深知激素的副作用,如果他药方里有激素类药,是肯定不会吃的.现在随便找了几张药方请大家看看


发表于 2006-9-2 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说法——“秦风湿”案

《成都商报》2006年8月31日文《涉嫌乱用激素,医生“秦风湿”被捕》发表后,本律师约见了该文记者之一姚先生,谈了秦诗伟医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意见,并希望社会对中医中药采取宽容的态度,以理性的观点对待这一事件。9月1日该报道又登载了《徒弟喊冤:用激素的不止秦风湿》,文中引述了本律师的意见,但很遗憾,不知出于篇幅有限,还是记者对法律规范的不甚通晓,被弄得支离破碎,甚至被曲解了,很有必要再讲讲。

一。生产、销售假犯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法释(2001)10号规定: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必须首先以刑法第141条、药品管理法第48条及法释(2001)10号加以全面综合考量,同时还需接受刑法总则的考量。全部合“谱”,才谈得上犯罪。

  谁来告诉我,秦诗伟的“中药汤剂中检出醋酸泼尼松”粘不上哪法哪条哪款,秦诗伟于构成了哪家之罪?

二。善待、慎待秦诗伟医师,就是善待、慎待中医中药,千万不要闹“牧师管和尚”的笑话。

      秦诗伟医师是持有医师职业证的合法中医师,并且在合法的锦华医院执业。强调这点,与非法行医加以区别。

      秦诗伟医师擅长风湿类疾病的诊治,“秦风湿”即由此得名。风湿类疾病是一类病因复杂、病程漫长、颇易复发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较为棘手,长期以来被列为疑难疾病之一。秦医师对此类疾病的诊治必有过人之处,平时就诊的火暴场面即为患者对其医术的肯定。

       对抽查的四份样品中有两份检出醋酸泼尼松而另两份没有,对此问题作出中医中药评价,是学术问题;作出违规性评价,是行政执法问题;作出刑事法律制裁,是刑事问题。如果把学术问题当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或者把违规问题升格为刑事处罚,肯定是不妥当的。

       对秦诗未处方的汤剂中检出醋酸泼尼松。从学理上,最有发言权的是中医药方面的普通医师(当然包括真的专家学者)。强调这点,旨在恢复常识。

       有一个很请怪的现象:机械照搬西药标准来检验中药,这种”牧师管和尚“的思维、方法,是十分滑稽的。其后果,将对中医中药带来灭顶之灾。

       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国宝——中医药,至尽尚未得到现代医学的科学定轮和世界范围的认可接受。如果相关机构动辄把中医药实践中的诸如“中药汤剂中检出泼尼松”之类大加伐杀,中医药还有前途吗?

       善待、慎待秦诗伟医生,绝费仅仅为了他一个人。

三、别把醋酸泼尼松“妖魔化”。      

       《成都商报》文章的标题《涉嫌乱用激素,医生“秦风湿”被捕》,仅仅还是“涉嫌”乱用激素,就被捕了,足见“激素”之可怕。同时还引用某教授的话说“万不得已才能用激素”,引用某卫生负责人的话说“医生使用激素,应由相关医院科室进行监督、管理。”本律师认为这些观点是似是而非的无稽之谈。

       《现代汉语词典》“激素:内分泌分泌的物质,直接进入血液分布到全身,对机体的代谢、生长、发育和繁殖等起重要调节作用,包括甲状腺素、肾上腺素、胰岛素等,旧称荷尔蒙。”激素,没那么可怕吧?

       《药理学》介绍,泼尼松,旧称强的松,是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之一种,具有抗炎、抑制免疫、抗毒、抗休克、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中枢兴奋六大作用。泼尼松不是“万不得已才使用”吧?首先,泼尼松是药典所载的药品,而非毒品。至于说到泼尼松的不良反应,必须先弄清楚药品的不良反应。药品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一为副作用,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通常给病人轻微的不适或痛苦,一般危害不大,多数副作用停药后即可恢复,例如在应用阿托品解毒,接触胃肠绞病时可出现口干的副作用。另为毒性反应,是药物引起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常给机体带来损害甚至危及生命。例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

       谈到泼尼松的不良反应,不得不谈到药品的不良反应。其实,不管是中药还是西药,每种药都有不良反应。谚曰“是药分毒”,非常有道理,只要是药都有一定的毒性。药性必然是主要的,毒性必然是次药的,人们看重的是药性,尽力减轻的是毒性。

       泼尼松作为药,没有任何人否认它有不良反应。关键在于如何突出其药效的一方面,弱化毒性一面而已。

       泼尼松是一种法定药。是一种激素药。是一种过量过长(时间)使用有较大不良反应的药。千万别忘了,对于西医也好,中西医结合治疗也好,它是一种治疗风湿类疾病的常用药。

       涉嫌乱用激素就要被逮捕?无法可依。

       治疗风湿类疾病的中药汤剂中检出泼尼松,就构成犯罪?绝无此说。不要为了秦诗伟,而把泼尼松妖魔化。

       可能泼尼松对着人类发笑:真好玩!我不是妖魔,是有一些小小小小缺点的美女!

       说了这些,暂无话可说。

                                                                                                                                                秦诗伟的律师:吴其堉

                                                                                                                                                               2006年9月1日

发表于 2006-9-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病友:

  秦医生的律师通过网络查到了我的电话,联系了我,告诉我秦医生的一位亲戚在为此事奔忙,请认可秦医生的病友速与他联系,他就是昨日商报登出的那位林先生,我已与他取得了联系,并且通过律师和他们提供的证据和论据了解到,中药中配方适量激素是有医学根据的,有的人不认同,谈“激”色变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在医学上并无统一定论,根据秦医生治好的诸多病例,我个人觉得秦医生对激素的理解和掌握是有独到之处的,商报的报道不上之词已让林先生非常愤怒,他们提供的这些论据商报记者煞有介事的做记录拍摄,但是报道中只字未提!目前看来,有人在利用激素这个敏感字眼小题大作,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一直不敢面对一个现实,那就是秦医生治好的诸多病例,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他们怕面对,他们没有这个胆量,他们心里有鬼!

林先生的电话是:13072877555,请病友速联系,也希望那些治愈好的病友见到消息后出来证实真实情况,那些传闻被秦医生害苦了甚至瘫痪了的人也可以找林先生有关赔偿事宜!

发表于 2006-9-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病友:

  秦医生的律师通过网络查到了我的电话,联系了我,告诉我秦医生的一位亲戚在为此事奔忙,请认可秦医生的病友速与他联系,他就是昨日商报登出的那位林先生,我已与他取得了联系,并且通过律师和他们提供的证据和论据了解到,中药中配方适量激素是有医学根据的,有的人不认同,谈“激”色变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在医学上并无统一定论,根据秦医生治好的诸多病例,我个人觉得秦医生对激素的理解和掌握是有独到之处的,商报的报道不上之词已让林先生非常愤怒,他们提供的这些论据商报记者煞有介事的做记录拍摄,但是报道中只字未提!目前看来,有人在利用激素这个敏感字眼小题大作,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一直不敢面对一个现实,那就是秦医生治好的诸多病例,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他们怕面对,他们没有这个胆量,他们心里有鬼!

林先生的电话是:13072877555,请病友速联系,也希望那些治愈好的病友见到消息后出来证实真实情况,那些传闻被秦医生害苦了甚至瘫痪了的人也可以找林先生有关赔偿事宜!

发表于 2006-9-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赖医生在2006-9-1 21:40:00的发言:

这种人可恨之极,该杀,该死,一追求不法利益为目标,本身承包科室就是违法的,同时还应该追究锦华医院的责任!

同是这样的人冒充中医,以中药为幌子,却烂用激素,不但损害病人身体,同时很便宜的药被售以高价,谋取暴力利,更可恨者是这种人以中医里的名义来害人,极大的损害了中医的形象和可信度.

激素本身是可以用在风湿病的治疗中的,只是不应该滥用,不应该谁都用.更不能加在中药里用,这样会杂啊成激素剂量的难以把握.用的话,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用呢.

至于他的所谓的徒弟说:中药和激素一块用可以减少副作用,更是无嵇之谈,纵然能减少副作用,为什么不明者告诉患者用,而要掺在中药里用呢.徒弟们不会说只有先和中药一块煮了才性吧.

善良的患者,你们应该擦亮眼睛看看骗子是多么的可恨吧,其实看病,中医也好,西医也好,但是那些所谓的有着神奇疗效的神医,有个特点多半没有受过正统的医学教育.多喜追求一时的神效.多半是游医,若真的好还用的着2那样游荡吗。

我看你的网名少了一个字,应该是“无赖医生”啊!或者干脆“无赖”,因为你根本上不配做医生。只有无赖才会说出这样恶毒的话来。你说秦医师烂用激素,有什么证据到有关机构去说,没有证据不要在这里妖言惑众。还说人家“同时很便宜的药被售以高价,谋取暴力利”,不但错字连篇,而且纯属无稽之谈,一张处方就四、五十元左右,就算不要成本,也才多少钱,要在大医院,这点钱恐怕挂号费都不够吧。你才是真正的凶手,你才是杀人不见血的恶魔!

发表于 2006-9-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

今日商报报道终于提到了“挺秦”的一点声音了,虽然文字不多,但是还是有些安慰,我想这是:

1,这是新闻记者“人性本善”的反映,毕竟那么多支持秦医生认同秦医生的呼声,总不能一直屏蔽下去吧?他们也在思考,毕竟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凭官方一句话就定论,那样舆论还有作用吗?

2,这是舆论监督的作用结果,虽然报纸对市民的影响大,网络影响则很小,尤其是看风湿的多数人为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这个病女的多),广大病友对网络熟悉者很少,尽管如此,但还是有些不同的声音在呼吁,对商报的舆论是一种监督;

3,作个猜测,大家知道报纸的发表是受控制的,是否控制者也有良心发现的可能?我想新闻记者本意还是想将采访的真实情况报道出来,怎么会前面连续两天将采访对象的话进行处理曲解意思呢?新闻工作者最讲究的就是真实,公正的引导舆论,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我想每个记者都是有这个基本素质的,因此不得不置疑某些人在影响成都的舆论大窗口——成都商报。

最后,呼吁更多支持秦医生的病友加入声援,并且努力寻求其它新闻媒介,不能让一家之言左右大家的思维,国家批准那么多新闻媒介本意也不过如此!

发表于 2006-9-2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医生案件有背后黑手,居心叵测报刊报道也是拼接加工,完全与陈述者所言原意背道而驰。据我所知秦医生在诊疗活动中一直都不赞成患者服用西药激素治疗。我家风湿病人原在川医接受治疗,长期服用激素,听朋友介绍到秦医生处治疗,第一次处方时医生就让逐渐将原服用的激素停掉,先吃几副中药消消体内的药毒,经过二个月左右就将激素全停了,服用了一年多的中药后停药至今。现在我父亲已能下地做农活了,身体并未出现什么问题,只是每年进入冬天前需服用三到五副中药调理。

另:秦医生中药内是否含有西药激素还值得讨论,我想清楚事实的应该还有中药房负责人,但据最近消息该名工作人员已被某些特殊人物打招呼,否则现扣在秦医生头上的罪名会转移,若有病友需要我可提供此人电话号码,但估计这段时间她也不敢接电话了。

发表于 2006-9-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中的粉末,因该为粗颗粒,是三七和一些须打碎入药的中药,我专门去过好几个大药店求正过,不要见粉就是你想要的

发表于 2006-9-2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秦医生被判,我认为是对中医的一种灭杀.还望政府用事实说话,治疗效果胜于雄辩..如果这样我看谁也不敢当医生了.自己独特的技术却要犯罪.不就是一点激素吗.那就请其他专家同样在中药里面加点点看看..是不是有与秦老师同样的效果..我看没哪个敢保证..这毕竟是个人的技术..如果都会.那医生也就没什么区别了..如果有病人认为他就是靠这个激素(此药是非处方药.)在治病.那你可以去药房买几瓶回去吃吃.看效果怎样..类风湿是顽症.这都清楚.此药也是治疗的常用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就象有些病需要注射杜冷丁一样.没人说他就犯罪了嘛..发生这样的事情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一个没什么的事却被一些心怀不鬼的人大肆渲染,,一个根本就与刑法无任何冲突的事的主角却身陷牢舍(查阅了众多法律法规)..还请有些人多去查阅法律法规的书.或请教一些中医问问.不要在这里跟风作浪..相信政府会最终处理好这件事的.毕竟中国也是法制社会(还不怎么健全)..不是想怎么就怎么的社会了........

发表于 2006-9-2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去嫉妒别人的技术,自己不行是你自己的笨..你去加点激素看看,看能否和他一样..不行吧.可笑...游荡的才叫游医..人家开了那么久.有证有照的..
发表于 2006-9-2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致真假病友

病友们,特别是倒秦派的病友,你们注意观察到没有你们来秦医生那看病之前时手足变形情况和看病后的变形情况,哪一个严重些,是看病后吧,激素是做不到这一点的。秦医生用药,当你们病情好转多了时是不是叫你们减量,由以前的两天一付变成三天或更长,这是你们病情不断好转才减的。现在秦医生进去了,你们被迫忽然停药,这就好比120马的高速车紧急停车一样,肯定反印很大,再说,类风湿与外感很密切,你没药帮助抵抗的时候的时候他也会乘虚而入,加重你的疼痛。
发表于 2006-9-2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类风湿病人,我支持秦诗伟医生

当我在三年的病痛中,看到了康复的希望,当然是相对康复,秦医生从来没有绝对地说过能为谁治好.只是说能稳定病情.这不说足够了吗.在这三年中,犯病难免,倒是因为自己的饮食没有忌口,或是天气的变化,相信这是西医专家都明了的道理.这三年中,我的药量在由最初的两天一副到一周一副,甚至有时忘记也无所谓.倒是没有报上说的那么赖药性.曾经在华西看过,医生也说类风湿因子是极活跃的,那么,时而的发病,我作为一个病人也能够表示理解.只要秦医生能使我的病情相对稳定,不再随时需要家人的照顾,我也就感觉他是个好医生.

而今,我苦啊,这么好的医生,怎么就如文革时被迫害的人们一样了呢?还上报乱写,这些媒体,有没有良知,有没有理解病人们的疾苦???难道你们当中也出些这个病的人,也来感受一下秦医生的医术才相信他是个好医生???

所以,我今天的名字是"三年病痛终是苦",是你们那些没有良知的,可能心怀鬼胎的人在策化一次重大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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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点来说,在坛上所出现的所有患者及其家属,从未有人说过秦医生的药不含任何激素.其一,久病成良医,家中若有类风湿患者,那么绝对是个长期的"抗战过程",对类风湿的起因,治疗都会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我认为在治疗中辅以少量激素,应该不为过!其二,再次重申,家中患者,还有身边几个在秦医生处吃药的朋友都是在身边有过吃秦医生药完全控制了病情的案例才那么信任秦医生的,而且本身吃上药后也的确有显著疗效;其三,不太了解坛上有人提到激素过多食用对身体有害等....那么,想问,这个长期是多久,一年\二年\三年....十年??那为什么在秦医生那里吃药的患者有服用十几年之久的,而未听说严重危害?

再者,若秦医生能以激素治疗类风湿,又以中药将激素对人的伤害降到最低,同时增加患者免疫力体质,那何尝不是中西结合的新尝试呢?

赞同楼上有位朋友所说,让那些"义正严词"指责秦医生滥用激素的医生也好,专家也好,他们也可以用添加少量激素来治类风湿患者,看能不能达到秦医生治疗的疗效?????

发表于 2006-9-2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医生你那么雄势留个电话3你是医生还是病人,我们都是病人哦.你是不是就是那位黑手哦.你的目的是啥子......

发表于 2006-9-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年前秦医生还在水产局边上开的一家小诊所,有些小名气经人介绍,我治痛风吃过他的药,纯中药,还有狗皮育药,客观讲有一定效果,没觉得有什么副作用,当时病人也不多,便宜.,而先前我到川医看,又照片又验血,这样那样,费钱不少,结果只开了点"秋水仙碱片"吃了引起腹泻,拉得晕天黑地,一看说明还治肿瘤,真吓人。

 

秦医生到锦华医院后又去看过,感觉摊子大了效果反而不好了,但人多,药贵了些,听说他挣了些钱。

秦医生总的来说不象那种图财害命的恶医,不过一小人物,比他坏的人多了,这么大动静,报纸连续披露,执法部门一致行动,的确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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