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2006年8月31日文《涉嫌乱用激素,医生“秦风湿”被捕》发表后,本律师约见了该文记者之一姚先生,谈了秦诗伟医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意见,并希望社会对中医中药采取宽容的态度,以理性的观点对待这一事件。9月1日该报道又登载了《徒弟喊冤:用激素的不止秦风湿》,文中引述了本律师的意见,但很遗憾,不知出于篇幅有限,还是记者对法律规范的不甚通晓,被弄得支离破碎,甚至被曲解了,很有必要再讲讲。
一。生产、销售假犯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法释(2001)10号规定: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必须首先以刑法第141条、药品管理法第48条及法释(2001)10号加以全面综合考量,同时还需接受刑法总则的考量。全部合“谱”,才谈得上犯罪。
谁来告诉我,秦诗伟的“中药汤剂中检出醋酸泼尼松”粘不上哪法哪条哪款,秦诗伟于构成了哪家之罪?
二。善待、慎待秦诗伟医师,就是善待、慎待中医中药,千万不要闹“牧师管和尚”的笑话。
秦诗伟医师是持有医师职业证的合法中医师,并且在合法的锦华医院执业。强调这点,与非法行医加以区别。
秦诗伟医师擅长风湿类疾病的诊治,“秦风湿”即由此得名。风湿类疾病是一类病因复杂、病程漫长、颇易复发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较为棘手,长期以来被列为疑难疾病之一。秦医师对此类疾病的诊治必有过人之处,平时就诊的火暴场面即为患者对其医术的肯定。
对抽查的四份样品中有两份检出醋酸泼尼松而另两份没有,对此问题作出中医中药评价,是学术问题;作出违规性评价,是行政执法问题;作出刑事法律制裁,是刑事问题。如果把学术问题当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或者把违规问题升格为刑事处罚,肯定是不妥当的。
对秦诗未处方的汤剂中检出醋酸泼尼松。从学理上,最有发言权的是中医药方面的普通医师(当然包括真的专家学者)。强调这点,旨在恢复常识。
有一个很请怪的现象:机械照搬西药标准来检验中药,这种”牧师管和尚“的思维、方法,是十分滑稽的。其后果,将对中医中药带来灭顶之灾。
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国宝——中医药,至尽尚未得到现代医学的科学定轮和世界范围的认可接受。如果相关机构动辄把中医药实践中的诸如“中药汤剂中检出泼尼松”之类大加伐杀,中医药还有前途吗?
善待、慎待秦诗伟医生,绝费仅仅为了他一个人。
三、别把醋酸泼尼松“妖魔化”。
《成都商报》文章的标题《涉嫌乱用激素,医生“秦风湿”被捕》,仅仅还是“涉嫌”乱用激素,就被捕了,足见“激素”之可怕。同时还引用某教授的话说“万不得已才能用激素”,引用某卫生负责人的话说“医生使用激素,应由相关医院科室进行监督、管理。”本律师认为这些观点是似是而非的无稽之谈。
《现代汉语词典》“激素:内分泌分泌的物质,直接进入血液分布到全身,对机体的代谢、生长、发育和繁殖等起重要调节作用,包括甲状腺素、肾上腺素、胰岛素等,旧称荷尔蒙。”激素,没那么可怕吧?
《药理学》介绍,泼尼松,旧称强的松,是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之一种,具有抗炎、抑制免疫、抗毒、抗休克、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中枢兴奋六大作用。泼尼松不是“万不得已才使用”吧?首先,泼尼松是药典所载的药品,而非毒品。至于说到泼尼松的不良反应,必须先弄清楚药品的不良反应。药品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一为副作用,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通常给病人轻微的不适或痛苦,一般危害不大,多数副作用停药后即可恢复,例如在应用阿托品解毒,接触胃肠绞病时可出现口干的副作用。另为毒性反应,是药物引起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常给机体带来损害甚至危及生命。例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
谈到泼尼松的不良反应,不得不谈到药品的不良反应。其实,不管是中药还是西药,每种药都有不良反应。谚曰“是药分毒”,非常有道理,只要是药都有一定的毒性。药性必然是主要的,毒性必然是次药的,人们看重的是药性,尽力减轻的是毒性。
泼尼松作为药,没有任何人否认它有不良反应。关键在于如何突出其药效的一方面,弱化毒性一面而已。
泼尼松是一种法定药。是一种激素药。是一种过量过长(时间)使用有较大不良反应的药。千万别忘了,对于西医也好,中西医结合治疗也好,它是一种治疗风湿类疾病的常用药。
涉嫌乱用激素就要被逮捕?无法可依。
治疗风湿类疾病的中药汤剂中检出泼尼松,就构成犯罪?绝无此说。不要为了秦诗伟,而把泼尼松妖魔化。
可能泼尼松对着人类发笑:真好玩!我不是妖魔,是有一些小小小小缺点的美女!
说了这些,暂无话可说。
秦诗伟的律师:吴其堉
200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