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们热闹,我也来说两句吧。 现在的基本事实是:药监局调查秦诗伟医生,因为质疑其用药掺激素。 现在的争论焦点是:药监局应不应该调查秦诗伟医生。 这两点想来大家都同意。 姓 名: | 秦诗伟 | 性 别: | 男 | 医师级别: | 执业医师 | 执业类别: | 中医 | 执业证书编码: | 141510109000046 | 执业地点: | 锦华医院 | 执业范围: | 中医专业 | 注册时间: | 2003-9-19 |
秦医生这张证想来无疑它是真的。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执业范围是“中医专业”,也就是说,是开中药的。激素类毫无疑问是西药,作为一个中医专业医生,开出西药是不对的,违反执业医师法,属于超范围行医。我想,这是药监局质疑他的原因之一。 其次,如果他在中药中掺入激素类是事实,那么,他显然直接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想来,这也是药监局质疑其用药的原因。 没有人说,类风湿不能适量用激素类药品。 没有人说,秦医生不是个好医生。 同样也没有人说,秦医生是个好医生,因此他用药可以置执业医师法和药品管理法于不顾。 那么,各位患者,或者其他,我想问的是: 1、药监局没有权力监督秦医生的用药吗? 2、作为患者,你们没有权力要求有用药的知情权吗? 3、作为秦医生,如果他认为中药加激素能够更好的治疗类风湿,他最好的办法是改学中西医结合,何必把激素加入中药中冒充是中药呢? 4、如果秦医生所开中药是正统中药,那为什么同样的处方到别处去配药服了就无效呢? 5、如果秦医生用药没有问题,药监局调查清楚自然会还他清白,患者朋友们相互联络于他有什么帮助吗? 6、如果秦医生用药有问题,药监局调查清楚自然会处理,患者朋友们相互联络难道能够改变其处理结果吗? 我不住在成都,也不认识秦诗伟医生,更不知道大名鼎鼎的“秦风湿”。我与秦医生没有私人恩怨,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与他没有私人恩怨,不存在打击报复之由。我也不是医生,没有同行相轻之嫌。我们不是药监,我们的说法,是就事论事,不及其人。 至于有人说,我们不公布QQ或电话,我想问的是: 1、QQ和电话属于个人隐私,公不公布属于个人自愿,如果不是公安调查部门,恕我们无义务配合公布。 2、我们要上班,没有时间处理大量的骚扰电话。 3、我们胆子小,敬畏法纪,怕引起群讧。 4、如果有道理,无论何种方法都是有道理;如果没有道理,正好相反。 5、我们认为,在本论坛上足以阐明我们的道理。 6、我们没有要求患者朋友公开其私人信息,其私人信息都是自愿公开的,与我们无关。 我们对类风湿患者的痛苦深表同情,愿意提供合法、科学的治疗措施,绝没有对其抱有幸灾乐祸的想法。 另外,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人治社会,不是叫两三声温总理就能天下太平的,那些成天哭哭啼啼或怒发冲冠呼唤青天,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学着四十年前扣帽子那套的做法,我们认为是无聊的,是不必理睬的。 我的话完了。如无必要,恕我不再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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