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一名常年与书籍打交道的人,怎么也不会将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写过的字“吃了吐”?但是,我发现我错了。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我或者其他人的理解能力不够?把你客观的文字表达读成了主观的意思结论?那还是我错了。
我以为作为一名常年与书籍打交道的人,怎么也不会不顾脸红地曲解他人的意思,但是,好像我依然错了。
我强调仆和人是有区别的吗?现在这个社会,即使是仆人难道不是首先作为“人”而存在的吗?然后才被赋予了仆的身份,而己。
我强调的是在你心里,是不是不拿仆人当人?是不是认为仆人不应该首先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之后,再来谈其因仆的身份而需要受到的限制也好监督也好?
当然,从你的言谈中,仿佛已经得出结论了。但是,既然都不拿仆人当人,你又怎么能够要求仆人对不拿其当人的“主人”当人看?
况且,公仆公仆,是对公,不是对王某人李某人某某人。城市发展,不是王某人某某人需要城市发展而发展,是城市需要发展所以才发展;社会进步,不是某某人需要社会进步,而是社会需要进步。公仆,不是让王某人称心舒适才叫公仆,而是让所辖范围的大多数人舒适、让大多数人得享文明和发展的成果,那才叫公仆。
当然,你可以说那些沉默的大部分人都是麻木的、愚昧的、受欺骗的,而你正是代表他们的、清醒的、呐喊的少部分人;你也可以说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都是虚假的、浮夸的,你就是那个揭露世间表面浮华面具的正义之手;你更可以说官员和人民是阶级对立的、是腐败的、是反人类的、阴暗的,你就是代表人民与官员作斗争的义士。
但是,你的代表、呐喊、斗争的基础和根据是什么?你是否参与到了城市建设中去?你是否参与到公益志愿中去?你是否参与到维护秩序中去?你是否参与到文化宣传、推广中去?当然,即使你没有任何的实际参与,你仍然可以说你参与到了舆论监督里去,斗士嘛。用唇作枪舌作剑的那二两肉战斗,当然比较轻松,至少比扶盲人过马路要轻松。
我有个亲戚,因为时代原因,小学读了一年就缀学了,自己的名字有三个字,后面两个字会写,“小六”嘛,但是姓不会写。他常常闲谈时总有相似的开头:“如果我是国家领导人……”
送老婆上大夜班,自己早上还要早起上班,真心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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