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25日)我又打电话02885063364武侯法院纪检昌主任,昌主任说在看到我的帖子后他问了朱熔成是怎么回事,他说朱熔成说不把我的上诉材料报到成都中院是因为没收到我的上诉费的票据。我说我的上诉费10元钱早在收到缴纳上诉费通知后就按指定的成都中院账号汇过去了。我也多次问过中院,中院财务科说是武侯法院的他们没去,票据在中院,去了一看就知道了,可武侯法院的承办人就是不去而且打他们电话也不接。我对昌主任说朱熔成说的都不是理由,即使我真是没交上诉费也不能不向中院报送上诉资料,因为法律和通知都规定得很清楚: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中院缴纳上诉费,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所以,如果认为我没交上诉费不至于在近四个月不作处理。而上诉的审理期限也不过三个月呢。据昨天昌主任后来给我回电话说,朱熔成做好了所谓的电子资料待审查,但还是没有把上诉的纸质资料送到成都中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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