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怕是故意拖着不给你办吧!(因没充分运用潜规则的原故吧)。强烈关注中!!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唉......................
准 考 证
姓 名:××× 身份证:512529××× 贴照片
准考证号:CZ2004××
考试日期:2004年4月11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0:00 地点:××县财政局六楼
考试时间:上午10:30—12:00 地点:××县教师进修校
考试内容:财政和会计业务知识;会计电算化和应用财务软件知识.
通 知
××同志:
根据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公开招考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简章》的规定,经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你已进入面试。请你务必于2004年4 月11日8:40前到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过时不到作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县人事局
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
建议版主如下:
我觉得情况有点复杂,在妥善解决好选调人员遗留问题后,根据宜宾方面的回复情况,来决定是否移送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对造成这一事件的相关(人事、编委、编办、用人单位、监察)责任人应作出严肃的处理,看该县是否还有其它人事方面的违纪行为,举一反三!从此事件可以看出该县执政为民、执政能力。。。。。
赞同、强烈支持,就照这样办!很好!
一、直接与宜宾人事局联系。 联系电话:办公室:0831-8226740
二、通过市长邮箱反映情况。
向热心人、有正义感的人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