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老版《白蛇传》是省厅、市川三团共同录制,陈巧茹当时只是主演之一。“护法者”却将其划入唯一版权人并颐指气使,代言执法,此举实在幼稚、可笑之极。
不可否认, 陈巧茹确是德艺双馨、受广大观众热捧、才华出众的青年川剧艺术家,对川剧的贡献有目共睹,在论坛及戏迷心中享有崇高的声望。出于对巧茹的热爱,网友们想看“新发版”以外的表演、本无可厚非。却遭到“维权护法者”放话责难。这不是要将只要沾陈的剧目(且不说版权归属)如不出新碟、都束之高阁吗?这种帮倒忙的作法究竟是帮陈还是害陈、其结果和社会影响、一目了然。
“市川”对前去看戏并摄相(侵权)的网友(明知会上传网骆)表示欢迎。这种明智的做法为“弘川、普川”收到了应有的回报、极大地提高了市川的社会影响和优秀演员的知名度。
对在论坛享用了“侵权”成果且被滋润着的“维权护法者”真的能代表陈巧茹吗? 特此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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