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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下进展:证据、证人、法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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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官司是件繁琐的事,需要准备很多东西。这一段时间,一直在做着准备工作,这会儿把进展汇报一下。
    1、关于证据。
     因一审时,被告提供的案卷资料跟我在行政复议时看到的有很大差异。为了固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在八月十七日前后,分别向南充市政府、南充市公安局法制科、顺庆区公安局法制科提出了内容一致的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他们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
     该申请表上述三个单位都接收了。其中南充市顺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作了协调工作,称已开过协调会,承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给予认真的答复。目前还在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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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我还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调取证据申请书,要求调取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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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证人。
    一审时,我提供的一个重要证据,关于行政复议时与警官的一次对话录音,被法院以“录音听不清楚,且无法确定被录音者的身份……证据形式不完整,不具有证据客观性”为由,不予质证,不予采信。
     因为该证据能直接证明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对案件的结果有重要影响,因此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和第五十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的规定,于8月20日前后,分别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及广安市中院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该申请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电话求证以及网上邮件追踪信息都分别表明,上述单位已接到该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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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法院。
    8月22日,接到广安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邮件,里面包含有《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等几个文件,表示广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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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律师。
    二审我请了黑龙江迟夙生律师事务所的迟夙生律师作为代理人之一。
    8月27日,我按法院的要求,通过邮寄,将律师委托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及(1)中提及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发了出去。28日,法庭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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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发表于 2012-8-2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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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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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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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到时能公开审理   

俺能去看看热闹

发表于 2012-8-2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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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律师是一个真正喜欢律师这个职业的律师!希望她的参与,能使审判在更明亮的形式下进行!

发表于 2012-8-2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8-2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了个名律师,不知道某些人心里是否在打鼓?

发表于 2012-8-2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就顶一个,并且我一直在围观!

发表于 2012-8-29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律师面容好慈善的,面对......他们,应付......??

发表于 2012-8-2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支持

发表于 2012-8-2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8-2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拘留莽娃儿是权大于法,人治高于了法治的结果,试想一个普通老百姓如果被人在网上说乱搞了鸡巴类的球事,公安会立案吗,发原帖的抓不住了,就抓转帖质帖的人,感觉好像是封建社会的文字狱,是箝制了人们的言论自由,有点"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味道,.广安区法院的判决依据有点牵强附会,看了半天,不知所以然;,希望二审能还法律的正义与阳光,让法治通行人间,让腐败者的丑行曝光天下.

发表于 2012-8-29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2-8-29 2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8-29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2-8-2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莽老弟,律师费吃紧的话屁哥认捐人民币100元,钱不在多重在精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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