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3岁娃

★★★★★ 广安律禅 好大的口气!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1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9-1 13: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偷情,就没有隐私”这句话确实业余得有点好笑。有为,你在笑哪个?

笑该笑滴那块.
<嘛的.数你那一串数硬是没数清.好多亿......>
敢问兄台如何称呼啊???????????????
:kiss:

发表于 2012-9-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9-1 13: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偷情,就没有隐私”这句话确实业余得有点好笑。有为,你在笑哪个?

在吗??
宝贝.
发表于 2012-9-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迟律师的原话我偷懒没有原话引用,但意思差不多。广安法院拒绝迟律师复印庭审记录的理由是:庭审记录牵涉当事人袁某的隐私,所以不能复印。如果迟律师觉得广安法院的理由有悖法律规定她完全可以依法提出抗议,但是她提出的理由是“既然袁否认偷情,庭审记录就不涉及隐私问题,所以,法院就不能以牵涉隐私为由拒绝复印庭审记录”。但是,这位迟律师忘了,这本来就是一个牵涉到个人隐私的案件,袁否认偷情,并不代表在庭审过程中没有牵涉出袁的其它个人隐私行为。所以,迟律师用这个理由抗议法院拒绝复印的决定是站不住脚的,并且,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律师一定能用他的法律逻辑推出“偷情不是这个事件的全部隐私”这个结论,很遗憾,她没有。
发表于 2012-9-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与我无关,我是打酱油的,最后一帖,就此打住。

发表于 2012-9-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有为 发表于 2012-9-1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笑该笑滴那块.

敢问兄台如何称呼啊???????????????

“没有偷情,就没有隐私”这句话确实业余得有点好笑。有为,你在笑哪个?:lol

发表于 2012-9-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市场,少奴役 发表于 2012-9-1 14: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事情与我无关,我是打酱油的,最后一帖,就此打住。

我们大家都可以通过具体的案例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12-9-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9-1 14: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偷情,就没有隐私”这句话确实业余得有点好笑。有为,你在笑哪个?

兄台.
你的台词重复老.
另.
你别老是批着马甲儿说话啊.
:sleepy:

发表于 2012-9-1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有为 发表于 2012-9-1 14: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兄台.
你的台词重复老.
另.

说话要有证据。不要学袁×说谎。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市场,少奴役 发表于 2012-9-1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迟律师的原话我偷懒没有原话引用,但意思差不多。广安法院拒绝迟律师复印庭审记录的理由是:庭审记录牵 ...

这早已经不是什么隐私的案子了,是全国都有闻的名案了!

发表于 2012-9-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3岁娃 发表于 2012-9-1 14: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早已经不是什么隐私的案子了,是全国都有闻的名案了!

错.
全球.:victory:

发表于 2012-9-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市场,少奴役 发表于 2012-9-1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迟律师的原话我偷懒没有原话引用,但意思差不多。广安法院拒绝迟律师复印庭审记录的理由是:庭审记录牵 ...

没有引用原话,意思差多了,就变成了你的意思了。

发表于 2012-9-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9-1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话要有证据。不要学袁×说谎。

20楼和25楼滴是一样滴.
谁说谎.
:kiss:

发表于 2012-9-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9-1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话要有证据。不要学袁×说谎。

切..............................................................
我看,动物世界的时间比看你这破戏的时间多多老.........................
:hug:

发表于 2012-9-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9-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哇,文革过去这么多年了,南坛的阶级斗争却一刻也没停过。:dizzy: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9-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发表于 2012-9-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YY二偷情不成立,此事又涉及到YY在隐私,那么莽娃儿在网上发帖求证“偷情”事件的帖子最多只能算是Y与莽娃儿之间的民事纠分,应该由人民法院判决莽娃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而不是公安局直接给予拘留处罚,难道顺庆公安分局是Y家的???所以现在娃儿现在起诉的第一被告是顺庆公安分局,即顺庆公安分局对莽娃儿的拘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然如果YY二人认为莽娃儿的网上发贴对他们构成侵权,他(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表于 2012-9-1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gear 发表于 2012-9-1 1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YY二偷情不成立,此事又涉及到YY在隐私,那么莽娃儿在网上发帖求证“偷情”事件的帖子最多只能算是Y与莽 ...

完全可以起诉.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9-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

发表于 2012-9-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市场,少奴役 发表于 2012-9-1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因为案件审理过程中牵涉出来的除偷情行为之外的袁副院长的其它与此案有关的个人隐私。到底律师能不能 ...

识卵不认球,麻布当筒绸。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