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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秦刺客

我市一位网民恶意发言受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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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和社会关系型网站逐步实现全部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推动文明办网、上网。
发表于 2012-12-2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网民的“安宁权”是维护网民权益的重点。安宁权是指网民有权利享受避免被打扰的“安宁”。现阶段安宁权并没有进入到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导致网络邮箱广告信息不断、使用网络工具随时会被“弹出式”广告打断、手机每天都要接收垃圾短信等。相比之下,我国台湾地区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网民的“安宁权”,规定一旦网民发现自己生活的安宁可能被打扰,法律就赋予他“拒绝”的权利,如果发送者仍执意继续发送这些信息的话,那么将会面临包括刑事处罚在内的法律责任。虽然将安宁权“入法”可能会导致网络公司广告收益的下降,但是这对于净化网络环境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发表于 2012-12-2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网的低龄化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很多孩子是伴随着网络成长起来的,因此网络立法还应突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额外保护。因为我国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专门立法的缺位,客观上造成了很多孩子在没有认知能力以前就受到网络的不良影响和侵害。坚决支持网络立法,保护未成年人。
发表于 2012-12-2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立法 应突出家长的监护权,家长有权通过实名申请参与对子女游戏时间和方式的监管:o
发表于 2012-12-2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立法应明确网站对未成年人的注意义务,一方面,对于可能存在“血腥”、“暴力”等场面的视频、游戏、文字等设立身份核实进入制度,未成年人不得进入。
发表于 2012-12-23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相关法律中应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应处于最高级别,在使用他们的姓名、肖像、隐私等个人信息之时要更为谨慎。
发表于 2012-12-2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量的信息,自由的交流,网络让人们体验畅所欲言的愉悦,感受天涯若比邻的便捷,这正是网络时代的魅力所在。然而有的时候,表达成为情绪宣泄,讨论变成了恶语相向,一些人借助网络展示恶俗,信息潮中涌动着谣言诽谤的暗流,这就变了味,过了界。
所以,网络立法迫在眉睫。
发表于 2012-12-2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社会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它终归是由人在使用,并且服务于人,理应遵循文明法治的基本逻辑。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恣意妄为,自由表达并不等于四处骂街,信息共享更不是随意泄露别人隐私、到处散播谣言。
坚决支持网络立法,打击网络诽谤。
发表于 2012-12-2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基本的理性判断、社会秩序和法治约束,这样的网络只会陷入混乱、走上歧途,不可能健康发展,更不是网民心中那片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天地。
必须对网络进行科学监管,再不立法,网络混乱不可避免。
发表于 2012-12-23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互联网比作“信息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驱车,法律约束和驾驶员的道德自觉缺一不可,网络信息高速公路的有序安全,同样需要道德自律和法律规范。强烈要求出台新法律对网络进行科学管理。
发表于 2012-12-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让互联网更好发展,应该划出道德和法律的双黄线,这是网络赢得未来的发展底线。 网络立法就是互联网的规矩。
发表于 2012-12-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网络立法,但网络立法应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公民也要树立在网上维护自己和他人隐私的理念。
发表于 2012-12-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不少网民对网上隐私泄露有切肤之痛,强烈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发表于 2012-12-2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信息泄露一直都是个大问题,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这些很隐私的东西,有时候又必须要放到网络上,很不放心。以法规形式出台保护政策,总觉得可以放心一些了,至少维权的时候有依据了。
发表于 2012-12-2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信息泄露一直都是个大问题,一些很隐私的东西,有时候又必须要放到网络上,很不放心。以法规形式出台保护政策,总觉得可以放心一些了,至少维权的时候有依据了”。
发表于 2012-12-2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阻止泄露和贩卖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网民隐私和维护网络的健康发展;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全民族网络安全意识,利国利民。
发表于 2012-12-2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事件频频发生,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也给许多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维护。
发表于 2012-12-2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明了我国网络安全正在走上制度化建设的道路,作为普通网民,我们期待个人信息的保护能跟上法制的步伐。
发表于 2012-12-2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立法应明确界定网络信息泄露和垃圾短信传播各环节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大统一监管和违法打击力度。
发表于 2012-12-2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互联网立法的一个难点在于,社会对这个产业的研究远远不足,其自身日新月异的变化,也令管理者、立法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在网络立法时应多听取网络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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