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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钢炮123

[群众呼声] 十六年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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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错案是司法最大的尴尬,捂是捂不住的,而且越来越没人去捂,越捂越糟,越捂失去的越多!!!!!!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堰淘沙 发表于 2013-7-20 1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顶贴,不知说啥好,关注!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武法院审判长郭清聪凸显违反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它被称为法治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条件就不会有法治国家。第二是有法必依,是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核心环节。执法必严是对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司法提出的基本要求;违法必究 则是厉行法治的必然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建军等渎职枉法者对本案裁判、裁定实则荒谬,缺乏任何事实和法律根据。即:与原判认定同一事实和证据却作出相异主张和矛盾判决---“事实赢了,实体(钱)输了”。是彻头彻尾违背法律规定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7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贴,看看!拿小米椒。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堰淘沙 发表于 2013-8-7 15: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一下贴,看看!拿小米椒。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3-8-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确凿,反映到相关部门相关执政人员后的不闻不问、渎职、推诿、不作为是包庇、纵容的行为,就其行为与贪污,欺民的当事责任人有着差不多的性质。就像中国经济发展不存在“无形的手”一样,与执政党没有任何关联。

 楼主| 发表于 2013-8-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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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者等待机会,
智者创造机会...

 楼主| 发表于 2013-8-9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大的勇气,崭新的意志---这就是希望!!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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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网友称:看了郑超良的帖子很是心寒。中国的政府表面上说为人民服务。官员说是人民公仆,但社会上特别是管理地方的父母官却一个个草菅人命,胡作非为。只为自己的个人私欲,自己的权利钱财就可以任意侵犯人民合法权益,侵吞人民财产!从地方官到法院,人人如此!一个普通百姓没有说理的地方,没有可以申冤的人!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吗?这就是和谐民主的中国吗?呼唤民主民权!相信中国还有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进不了笼子,法律成蒙娜丽莎,人民国家人民做不了主,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的一定是哪些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社会的不公平及地方政府各部门不作为造成现今社会很多不安定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如何结合实际追究渎职官员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向造成冤假错案的人问责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上访人没有实在无法忍受的冤屈,谁也不会去上访!每一起上访,寄托的是上访人对党和政府真诚的信赖!各级有权处理信访事项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接待员的言行,直接维系着党和政府在上访百姓心目中的信誉和形象!
老赖.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8-14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动太慢了,太慢、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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