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贞等人,因为一些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而提起行政诉讼,原本就是想在法院寻求公正,但是,就是在这个老百姓寻求公正、说理的唯一地方,就在这个人民把神圣的法锤交给法官用来砸烂犯罪行为的地方,却发生了法官把法锤和拳头公然打向她所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的恶性事件,而且这名原告是一位60岁的老婆婆,公理何在?良知何在? 这显然不是简单的法官打人事件,而是有预谋地殴打原告的恶性事件,其目的就是恐吓原告,以便她随心所欲枉法裁判,以便某些不法勾当能够得以逃脱起诉。这个恶性事件的背后就是政、法、商权钱交易的幽灵。法官能打原告,那么公理还能到哪里得到伸张? 法官打原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五、十、十一、三十二、三十七、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第七、六十七条)等规定,这是对原告权利的严重侵害,是对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极大伤害,更是对当前共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大气候的公然挑衅。希望上级部门高度重视,把滥竽充数的不合格法官清理出法官队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还司法以公正权威,还百姓以公理尊严,还社会以和谐发展。 难道就这么眼看着政法商联手将这唯一的公序良俗的司法救助途径给堵死?难道就这么眼看着不良政法商分子权钱交易,毁我司法毁我政治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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