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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代言2011

宜宾奇闻,举报信成为被举报人上诉诽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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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宜宾市公安局警察的情妇仗势欺人不说,还把宜宾公安局北城派出所的''举报信''作为证据拿到宜宾市法院打击报复举报人,,还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公开宣染她与情公的丑恶,太嚣张跋扈!...........

发表于 2013-9-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市有关邻导迟迟不处理,是不是幕后有什么更大的后台?否则怎么会置若罔闻??  

发表于 2013-9-1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的举报信到了被举报人手里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纪委.政法委各级领导不管不问?装聋作哑?真让百姓心寒啊!这是不是社会在“滴血”的证明?      
okk

发表于 2013-9-1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红是妻?是妾?是妓?是偷?????为什么宜宾公安那么纵容她?为什么宜宾有关部门置若罔闻?放纵罪恶的结果是让老百姓对政府伤心,绝望!支持楼主维权!,邪不胜正!                                                

发表于 2013-9-1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情妇肯定是骚货
iuy

发表于 2013-9-1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公安的情妇都敢狐假虎威、欺压百姓、无恶不作……:@:@:@:@

发表于 2013-9-1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国家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一定要负起这个责任,铲除恶人奸人。媒体新闻网络首当其冲,负起责任!      难道就没人可以治理一下这些人吗? 恶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恶霸后面的保护伞。如果恶霸没有保护伞,她就不敢为所欲为。公检法的贪腐才是最可怕的,一定要彻查该女人背后的保护伞,还百姓一片晴朗天空。 
                                          

发表于 2013-9-1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发表于 2013-9-1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刻画出宜宾市翆屏区北城派出所法治之境隐藏的丑陋

发表于 2013-9-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也不可能指望拥有任何的特殊权利而不受到法律的约束,更不可能仗势某种权威进而随随便便超越法律这道红线。         

发表于 2013-9-1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的举报信到了被举报人手里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纪委.政法委各级领导不管不问?装聋作哑?真让百姓心寒啊!这派出所与这肯定有勾结

发表于 2013-9-1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领导无能就下台!耻于做父母官!让有能力的人上吧!不要在其位不谋其职.......

发表于 2013-9-2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见这个余平公安的情妇的骄横与霸道,可见他的无知与浅薄。                                    

发表于 2013-9-2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孙小红真不知廉耻?还他妈好意思在法庭上咆哮法庭!还敢当众法官宣布她的丑恶?

发表于 2013-9-21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的举报信到了被举报人手里打击报复举报人.,公安.纪委.政法委各级领导不管不问?装聋作哑?真让百姓心寒啊!

发表于 2013-9-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纵罪恶

发表于 2013-9-22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会给你一个说法的  放心朋友

发表于 2013-9-2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有司法公正.才能拯救被损害的权力和被践踏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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