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上城丽景H栋共28层,每层9户,按照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的要求,该楼共252户,按每户4人计算,共1008人,至少应设3部电梯才能满足服务和消防的要求。而该楼目前仅2部电梯,满足不了服务和消防的要求,不知道物业公司知不知道这个最基本的要求,没有满足基本要求就急于接管物业,你既然接管了,要收取物管费,我们有问题就要找你,而你接管后对这些具体问题又不管不问,只知道收费,你们自问合格吗?还有平时对物业疏于管理,上半年在小区内H栋楼后设置露天垃圾场,夏天臭气熏天,卫生状况和安全令人堪忧,只有在上级领导来之前才做做样子,你们收取物管费问心无愧吗?看来只有召开业主大会,把你们驱逐出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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