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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油市原公安局政委、绵阳市法院院长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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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MYZJFY 发表于 2012-11-23 2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封万华网上反映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的回复

  11月20日, ...

哟喂~~~~

貌似绵阳中院的官方回复出来了哇?真有胆量,不错不错!!

不过细看怎么不对呢?要是你们那么有道理的话,咋不用你们的官方账号,要申请一个新号马甲、并且在星期五下班后的晚上九点钟来发这个声明呢?

明显是心里有鬼嘛!底气不足嘛!有本事就别藏着掖着、顾左右而言他,像楼主一样把你们所谓楼主“捏造事实,蓄意诬告”的证据拿出来晒晒撒;把你们没收对方钱的证据拿出来晒晒撒;把你们“依法劝散”拉横幅的民众的视频拿出来晒晒撒!!!

哦,忘了,贵院是惯于剪切视频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你们这一高招早在2006年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江油市计生局局长陈备英就已经领教过了~~你们连人大代表都照打不误,还剪切视频反咬一口,声称陈备英身上的伤都是你们“劝”出来的,那把几个小老百姓“劝”进医院、把她们手机上的视频、照片“劝”掉自然不费吹灰之力了吧!!!真是好不厉害!!!

发表于 2012-11-24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封万华网上举报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实名举报“为夺我家土地,法院费尽心机不成,公安又制造假案冤狱”的情况引起江油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郝剑峰立即安排公安局纪委牵头组织调查。经连续几天调查,封万华反映不实:
一、举报人张冠李戴,江油市公安局并未对封万华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其丈夫赵国模涉嫌挪用资金犯罪,2011年6月20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其土地纠纷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二、在侦办赵国模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工作中,江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讯问、搜查等工作,不存在利用该案侦查之便涉入土地纠纷的问题。
三、经查,公安局原政委张清平没有入股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公安局副局长许太华与周林没有“干亲家”关系、没有分管经侦工作,两人均对赵国模涉嫌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不知情。
四、封万华在举报中使用“据老百姓反映”、“我了解到的情况”、“社会上还传言”等捕风捉影的言辞,信口开河,张冠李戴,对江油市公安局以及相关同志的诽谤和中伤,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不知上楼'购物疯'能否代表江油市公安局,或江油市公安局就是'购物疯',请指证

发表于 2012-11-24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封万华网上反映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的回复

  11月20日,江油市太平镇新华村8组村民封万华在麻辣社区“绵阳论坛”举报“法院院长收贿赂枉法裁判,夺走我家土地使用证;法院院长在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公然指使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情况不实:

  一、本案执行的依据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川民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该生效判决在确认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的基础上,判决:“由封万华在本判决生效后2个月内将所转让的江油市太平洋渡假村资产交付给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封万华对该案的再审申请。本院依法受理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对封万华反映尾款尚未支付的问题,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将在近期依法作出裁决,确保执行公平、公正。

  二、自2012年10月15日起,封万华集结众多人员持续20天采取扯横幅、喧闹、敲锣等方式围堵法院办公区,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我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多次进行释明和劝阻,封万华等人置之不理。11月9日下午,我院法警对集结人员进行了劝散,不存在法官、法警打人、抢物的问题,全过程有摄像、监控录像为证。

  三、封万华在举报中信口开河、编造事实恶意中伤法院和法官的行为,我院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请落款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认证.否则就是渺视公众

发表于 2012-11-2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绵阳中院真有胆量,裁决书写得清清楚楚的,感觉绵阳中院就像是在推脱责任。还在为自己搽脂抹粉,笑而不语,
这种掩耳盗铃的事情了还是不要做了。

发表于 2012-11-24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请落款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认证。

发表于 2012-11-25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还没有盖章认证呢?是心里有鬼嘛!!!!!!底气不足嘛!!!!!!
发表于 2012-11-2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时代哦,还有这歪的司法官员哦
发表于 2012-11-2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斩。。。。。。。。。。。。???????、
发表于 2012-11-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加大惩治腐败、惩治徇私枉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我们强烈要求惩治腐败,惩治在这起徇私枉法,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腐败官员和打人抢物的法官;强烈要求江油市公安局对我本人予以平反,并给予国家赔偿;强烈要求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2)川执复字第16号执行裁定书,还我土地使用证。我们相信:四川省纪委能维护党纪国法,惩治腐败,保护百姓。同时,我们也要到北京进一步向中央举报、控告、申诉,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12-11-2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油市公安局的领导和办案人员为周林鞍前马后的办事,以致不惜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制造假案,滥用职权,随意搜家抓人入狱,随意追究无辜百姓的刑事责任,他们到底沦为了谁的打手?!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执行局长拿了周林的钱,完全成了周林的走狗,从法官变成了强盗,我家与周林签订的转让度假村协议明确约定:周林交付完款项,我家才交付土地使用证,而周林拒不付款,法官却硬从我手中强夺去土地证转手交给周林拿去非法贷款三千万元;我家人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恳请法院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十多个法官、法警殴打我的家人;为销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警打人的证据,他们还抢夺了我家人的手机,消去手机里他们打人抢物的照片、视频。这是什么?不是强盗?!难道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至此,我强烈要求:
惩治腐败,处置枉法裁判、打人夺物的法官
发表于 2012-11-2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可恨啊,可悲啊

发表于 2012-11-2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社会官官相护,都是为有钱人办事,老百姓无处伸冤。人民法院不是为人民办事,而为人民币办事:'(,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你们应该多积点阳德,将来在阴间有个好的位置栖身。

发表于 2012-11-2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当今社会都是官官相护,都是为有钱人办事,为人民币办事。老百姓算什么??????又没有权、有没有钱,根本无处伸冤。

发表于 2012-11-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看有没有人来管。

发表于 2012-11-26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的雷书记已经被雷倒了:lol

重庆市纪委的迅速反应让我们广大老百姓对中国的反腐又多了一些信心,不知道四川省纪委是否要向邻居看齐啊?

同样是实名举报、同样是证据确凿,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吧,四川省纪委,你可千万别让人戳了脊梁骨啊!!!

发表于 2012-11-27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顶起来,看有没有人来管。
发表于 2012-11-2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揪出这些贪赃枉法的啊
发表于 2012-11-27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加大惩治腐败、惩治徇私枉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我们强烈要求惩治腐败,惩治在这起徇私枉法,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腐败官员和打人抢物的法官

发表于 2012-11-2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看有没有领导来揪出这些贪赃枉法的。

发表于 2012-11-2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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