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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法制在线

[注意]才女寒雪百合成为广元论坛新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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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欢迎!

强烈支持!!

美女的力量大!!猛顶!!

发表于 2007-3-1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7-3-20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才女!

发表于 2007-3-22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法制在线在2007-3-8 21:43:00的发言:
    说真的,这个论坛少了瞄一眼就想看,看了就想回的帖子。

是啊。我是广元一份子,对于目前广元论坛的景况,有点寒心呀!!

发表于 2007-3-2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新版主的到来能够改观。期望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3 17:03

美女寒雪百合,你好啊!很想认识你,交各朋友哦!一各在苏州的广元人!QQ:30625799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3 17:05

美女寒雪百合,你好啊!很想认识你,交各朋友哦!一各在苏州的广元人!QQ:30625799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3-23 17:02

美女寒雪百合,你好啊!很想认识你,交各朋友哦!一各在苏州的广元人!QQ:306257991

发表于 2009-2-1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窃贼也可以做版主吗??

你们所谓的新版主所“写”的诗歌大多窃取自此博客:如:梅   我是一个兵   相逢是首歌    寻你    等等等等......

请欣赏此博客,相信大家自由公论。
http://blog.sina.com.cn/zhangsheyucom

发表于 2009-2-1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窃贼也可以做版主吗?

广元的朋友们,千万别被人愚弄哦。

发表于 2009-2-17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你好,我看了你提出寒雪百合抄袭了你的文章,具体是怎样的我们不清楚,她现在不是版主了,请你别帖子后面说“新版主”所写的诗歌大多是窃取别人的,你这样说别人会误会,以为是我们现在的新版主。因为那个帖子已经是旧帖了,2007年的了,现在是2009年了,所以你说新版主别人会误会以为是我们现在的版主。欢迎朋友到广元论坛来指导交流,谢谢朋友,祝好。

发表于 2009-2-17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上的人啊,居心何在难以说清楚哦,具体是谁窃取了谁的都难说哦,别在这里污蔑人.我觉得"云的风度"一点风度也没有,有点求莫名堂的!!

[em02]

发表于 2009-2-20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心里话,想谴责她的人多了,我只是代表而已。希望寒雪百合把盗窃我们的诗歌或文章在论坛删除,我们就不会与她计较了。毕竟这种事不是君子所为。如果她还敢到论坛或她新建的博客发表偷取别人的文章欺世盗名,我们可能与她诉诸公堂。

她堂堂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竟然这点廉耻心都没有,我看也好不到哪里。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向这种有才无德的人,却是双重的不幸!

希望她不要以无法登陆“广元论坛”,无法删除已经贴上去的文章为由,拒绝正义的忠告。错误可以改正,可是连错误都不敢承担的人,真的变成死猪不怕开水烫了,也就真的无可救药了。

发表于 2009-2-20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遇到这样的人我确实也无法保持风度,但是啊,被寒雪百合欺骗的你们啊,为什么不到我给你们提供的原创地址去看看呢,你们看看哪些文章不是她在人家发表后抄袭的,何况还有很多人的文章当时她都以原来新浪博客上的名字“寒江雪”做了留言。我倒是不明白,你为什么不问青红皂白不去唾弃那种欺世盗名的窃贼而谴责受到伤害的人,我看你啊,也没有什么鉴别力。如果你们的论坛都是你这种人,我看论坛的生命力不会久矣!

发表于 2009-2-20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楼上的朋友你也别激动

寒雪百合就算在帖子前加了原创

但也没拿你的作品卖钱

多份理解和包容吧

发表于 2009-2-2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关注中,不发表意见

发表于 2009-2-2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志要苦,意趣要乐,
气度要宏,言动要慎。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
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这几天来到广元论坛,最欣赏的就是这几句话。是真正的智慧之言,特重温以警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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