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一丫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王显强法官乱判案》一帖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3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法官想一想你们给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不受法侓保护,签字是不是复写签名

发表于 2013-1-3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法官只认钱,不认证据,法官黑,歪

发表于 2013-2-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区法院个别法官只认钱,不认证据,法官黑

发表于 2013-2-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应该公平公正,歪

发表于 2013-2-3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映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王显强法官乱判案,我于2009711日在巴中市庆园房产老观桥路[鑫龙花园]项目A栋,B,1B2栋第一户购房,当时还没有谈拆迁.又在201096经区房局协调,与庆园房产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在巴中建设网备了案.备案号56111.备案合同受行政法规及房地产法保护.总房款22万,已付购房款21万.交房时间为2011115日,今年2月份我起诉到法院要合格的商品房及违约金.201245日开庭时对方突然拿出一份复写签字的拆迁协议,没有在主管部门被案。拆迁户是李国兴,是开发商,打通过道已经给李国兴还了4套住房在A栋4分别是B,C,D,E.王显强法官说这4套住房与本案无关.2012426日我书面申请贵院依法调取庆园公司[鑫龙花园]A栋,B1B2栋房屋认购,拆迁,出售的明细表原件.王法官说不该他调取,2012621日我又书面申请贵院鉴定第三人的笔迹真假,笔迹形成的时间.王法官说只有检材无样本,无发鉴定.201283日我再次书面申请贵院依法调取被告持有关键证据和责令被告和第三人提交鉴定的参照物材料,王法官没办.我依法从巴州区拆迁办,市住建局提出的明细表中载明该房是普通商品,不是拆迁预留,我又依法从区房管局提出2010年9月6日当天的行政笔录。王法官没有真实证据就把房屋判给第三人李国兴.还我房款21万及利息,冤案,已上事情是真时的.请纪委及主管部门查办.电话18008271198

发表于 2013-2-4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法官想一想你们给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不受法侓保护,签字是不是复写签名

发表于 2013-2-5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法国 发表于 2013-1-14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发表于 2013-2-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法官想一想,你们给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不受法侓保护,签字是不是复写签名

发表于 2013-2-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官该问责

发表于 2013-2-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领导在查没有法官歪

发表于 2013-2-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区法院领导,你们在查吗

发表于 2013-2-9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歪了

发表于 2013-2-9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无能为力啊

发表于 2013-2-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建筑的认定,依据从何而来!只有权和钱才能说话吗?

发表于 2013-2-10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法官想一想,你们给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不受法侓保护,签字是不是复写签名

发表于 2013-2-1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是怎么来的?就是遇事非得要别人自己去举报才能管,没有说看到这方面的问题反应,就要主动去调查取证,有问题就要一查到底。难怪这么多违纪违法问题那么嚣张。

发表于 2013-2-1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人李国兴在中院法庭上对合议庭说【审判长是侯庭长及主审法官是肖强】,在那里房屋是拆完了的,是还了的,房还在桃园楼,在那里没有房屋,只有一扇院墙是红星2社的。也拿不出原件,【是复写签字的协议】在主管部门没备案,在鑫龙花园A栋已经陪了4套住房,【A栋4套住房有原件,在主管部门已备案】。区法院王显强法官不问清时事就判案,歪,李国兴在中院第2次开庭才出现,李国兴在区法院及中院第1次开庭都没有出现,,,可想儿知,有证据

发表于 2013-2-1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歪

发表于 2013-2-1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人李国兴【是开发商】在中院法庭上对合议庭说【审判长是侯庭长及主审法官是肖强】,在那里房屋是拆完了的,是还了的,房还在桃园楼,在那里没有房屋,只有一扇院墙是红星2社的。也拿不出原件,【是复写签字的协议】在主管部门没备案,在鑫龙花园A栋已经陪了4套住房,【A栋4套住房有原件,在主管部门已备案】。区法院王显强法官不问清时事就判案,歪,李国兴在中院第2次开庭才出现,李国兴在区法院及中院第1次开庭都没有出现,,,可想儿知,有证据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