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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蝗虫

仪陇是不是很富?这个政府大楼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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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的其他部门也在修新楼 估计等修好以后 应该是县级里面最好的 甚至可能比市里面的还要好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现在什么都要给钱 老百姓惨了

发表于 2007-8-20 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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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现在当官的哪个不是把办公楼修得漂亮。。是不是这样才能感觉有点点不那么穷呢?我看现在当官的也从来没有为老百姓考虑过吧!只知道自己过得好,不管人家的死活吧!看看仪陇现在的样子,年轻人大部分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就只有一些老年人跟小孩子,县人口的人均收入都没有提高,还真不懂那些天天坐在舒服的办公室里当官怎么想!清官少,贪官多,这也说明了这个社会风气就这样了!真有为老百姓做实事的,一个县不知道能不能出一两个?叹啊!说实话现在回家也根本呆不了多久!只是感觉当官的都是吃闲饭的!

发表于 2007-8-2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你们当官的去看看安置区老百姓的房屋周围到处是垃圾遍布,脏死了,有谁来管,解放安置区的房子修好半年了连下水道都没修好,你们谁管过

发表于 2007-9-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口讨来的钱,还在充款爷!!!

发表于 2007-10-28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楼的前应该很大一部分是国家拨款的吧!迁县城应该拨款不少!

发表于 2007-10-2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wy阿文在2007-4-30 21:56:00的发言:

   现在家乡人民还处在解决温饱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这些关系到民生的问题没人过问。还有全县没有一个象样的工厂,每年还得靠国家无偿支持.没想到我们政府的官员还心安理得呆在这样豪华的大楼上班.也不知道羞耻啊!!!

  现在,国家正在查建高标准政府大楼,希望仪陇更好发展的有识之士,能够站出来揭发县政府部门的贪官们.谢谢!!!

发表于 2007-11-14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上楼的文章真是让我心寒``做位一名仪陇人我感到耻辱和!!上楼有好多兄弟说的都不错`我们仪陇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为什么政府还盖那么豪华的楼`这钱是哪儿来的`难道全是国家出资``不可能吧~我妈去年子回老一趟家`说我们老家么得人种田种地`?天地到处都是荒起地`难道政府部门就没联想到这是为什么嘛`我13年没回家老`不是我不想回去``在我们仪陇人的医疗,就业;看病真他妈的贵``说实话`医院他妈的真黑`就业嘛有没有什么企业`大型加工厂`难道不懂的招商引资??我希望看了这些贴官员的子弟或者是官员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我是一个玩传奇爱好者`传奇SF里都有区域性家族`比如(四川)(湖南)(湖北)(广东)(浙江)(江西)(江苏)。没次别的家族都说我们四川穷~!只有在外面打工挣钱 `我听到这话`心里非常难受!真的`难道我们四川要穷一辈子?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老百姓!!???请问??

[em07][em07]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老百姓!!???请问??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老百姓!!???请问??

                哦对拉喜欢玩传奇SF的朋友和仪陇县的兄弟姐妹门+我QQ:25747248

           马甲连接:→四川省仪陇县柳垭镇 四川メ┌ ↗尛毒↘

       

wdj

发表于 2007-11-1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简直就是穷奢极欲

发表于 2007-11-1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wdj在2007-11-15 11:14:00的发言:

腐败,简直就是穷奢极欲

再穷不能穷政府,再苦不能苦官僚

发表于 2007-12-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建设仪陇!!!! 哪里建设,饭着上建设....国家为把仪陇建设成革命优秀老区花了好大力气...........回家看见朱总司令穿着破衣站在嘉陵江旁  似乎凝视着什么!!现在打倒了国民党...人名怎么还没当家做主!!!

发表于 2007-12-17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都很富,,,

发表于 2007-12-2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地方的政府都是一个样子 你看河南的那些县 政府楼都是n多的钱盖 国家给了很多钱 建县城  还说的 路都是按4车道修的 结果用4车道的钱 整了个2车道 真是黑暗 山高皇帝远哦 那些政府的人上班都 是一杯茶 一份报纸 混到天黑 我上次回家 跟我妈去缴纳 天然气费用 亲眼看到一个老大爷 问窗口的女人 说维修费 什么时候退的  那女人头都不抬 说我 ‘朗阁晓得啊  你们这些人烦死人 ’ 大爷说怎么这个态度啊  那女人说 ;‘怎么  我就这态度  ’ 当时我真想抽她  死女人 连个收费的都那么拽 还不知道是那个鬼的 什么狗屁亲戚 对不起 说起这些 我体会超级多 真是看不惯

发表于 2007-12-2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仪陇城市管理办公室,管理车车可行了,屁点大个县城几辆车巡逻,耀武扬威让人看了麻肉噢,

发表于 2007-12-24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迟早要被陈胜吴广给一把火点了!![em03][em03]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35842

看看这个链接:你就会祈祷上帝让陈胜吴广早点出现!!

[em03]

发表于 2007-12-2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迟早要被陈胜吴广给一把火点了!![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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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链接:你就会祈祷上帝让陈胜吴广早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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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7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要杀了那些贪官!!!!!!!

发表于 2008-3-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  来  拯  救 无 助 的 帅 人                                              帅 乡 故 里 法 缩 头   违 法 乱 纪 任 逍 游

                          建 委 有 过 错, 责 任 他 人 担。 法 院 枉 审 案, 百 姓 苦 堪 言。

                           权 利 被 侵 害,试 问 何 人 管。   帅 乡 法 无 能,何 处 有 青 天。

               我是四川省仪陇县柳垭镇水巷子村三社的村民(即朱德元帅故里)。2005年12月14日我与仪陇县规划和建设局签订了关于《仪陇县规划和建设局村镇建管所门面、住宿楼拍卖协议》,购得门面296、21平方米,单价为100元/m2,共计房款29621。00元。我当日便向该局交纳房款15000.00元,该局并向我开出了购买马鞍建管所门面的发票。在签订门面协议后,该局讲门面下的负层也要卖,问我买不买 ,因为当时负层是个烂泥坑,而广告上所说的是(水泥地板,水电通,外墙贴砖),最后以16200.00卖给我,于是我在2006年1月份(元旦假期后)先交与该局6200.00元现金,并要求开票,而该局的人讲“我们这么大的单位 ,你还怕不成,你自己先去修吧!于是我便开始购买材料,请人装修,2006年11月22日,我向该局交齐了剩余负层房款10000.00元,并要求开票,而该局的人总是拖延时间。直至2007年1月8日,该局才开出购买了马鞍所负层的发票。2006年11月13日,该局有一块空坝子要卖,于是我们三家(雷文,李勇全,王为民)到该局交纳款项,该局收取我们12000.00元定金后,竟然说不卖了,为此事,我们曾多次到该局协商解决,要求履行合同,而该局一直  不予理解,只说是合同签错了,不能履行合同。为这事,我们曾经到过县委,县纪委反映,之后到过市委,市政法委要求解决,可是都不予理会。当时,我想媒体应该是公正的,我们找过南充晚报,四川法制报,他们讲,这样的行政单位有工作上的失误,他们不便参与,政府有可能对他们工作施压,不敢报道。直至2007年1月11日不得已,我只好走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诉请确认合同的效力和履行义务,可是法院为了维护地方和单位,竟然不讲证据,不依法规,只说是该局笔误,而判决门面合同是负层合同,根本就不是按我的诉请判决,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如果按一审法院的说法,我购买的门面合同是负层合同,是由于格式没有更正所造成的,那么购买门面的发票特别注明马鞍所负层房款的发票又是购买的什么呢?法院判我购买门面的合同是负层的合同,那么按合同就应该收取我29621.00元的房款,而不是31200.00,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也不符合法理的。在一审中,法院先主张调解,由于该局的一个科长(王科俊)在法官面前咒骂我们"要我们不得好死,”在当时情况下,由于气愤的原因,没有接受调解,结果法院判决即没有按我的诉请判决,也没有讲证据和法律,而是偏袒该局,无视公民权利,难道国家的职能部门就能无视法律、法规,法院就可以枉法私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枉法私情,偏袒过错方,让无错方来承担该局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该局工作人员的失误,那也不是门面与负层二字失误,而是价格上的失误,他们把门面的价格写成负层的价格了,而在这之前,我主张二审调解,结果该局态度嚣张,说不接受调解,况且“合同法”赋予了该局一年内可行撤销权的权力,而该局都没有行使权力,自愿放弃了他的权力,从2005年12月14日至2007年1月11日,而过了一年多,应当视为对合同内容的默认,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能因为是单位,法院就随意更改“合同法”的撤销权的时效,而法院在审案过程中,竟然不依法判决,包庇有过错方,这样岂不是在纵容犯罪吗?难道这样的行政单位和执法单位就没有人来管一管吗?如此执法,岂不是只为了单位。法律面前,天下百姓如何能信服,神圣的法律何以为公平,公正,公开。希望有关法律专家能帮助我们这些无助的百姓,就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谢谢!!

               无助的帅乡人

发表于 2008-3-17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的领导真把自己当人,其实他什么都不是!一个女省长说过:豪华办公室不代表他的领导能力!

发表于 2008-3-25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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