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江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关于《青年圆梦报国无门,父母无奈拿钱当兵》一帖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岳鹏林,男,45岁,汉族,通江县云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2012年11月,岳鹏林在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中违反征兵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两次共收受杨某某现金2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经2013年2月22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岳鹏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按规定程序免去其云昙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职务。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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