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只爱美眉在2007-6-30 13:50:00的发言:看来 见怪不惊爱上小丫她姐了,我要支持一下,看在小丫的面子上哈,这个撒打有意思,固定起来让你们慢慢说.安逸得很!小丫她姐,我可是在帮你哦. 美眉兄弟,你是老姐的好兄弟! 首先,感谢好兄弟同情老姐的摊摊摆在街边边上经常被“二杆子”他们一伙捣蛋遭孽,给老姐把摊摊攒到了一个人头攒动、既“亮稍”又热闹而且还是“固定”的大门市部里,好!太好了!老姐的生意肯定比原先更火爆啦!其实,之前我也想尽了办法,当初摆摊摊卖串串的时候就想找个好踏踏,一天到晚求爹爹、告奶奶,那些戴着红袖章、手里拿个黄旗旗到处吆三喝四的城管“大老爷、老大婆”们的袖子都被我扯脱七、八十只,到头来一直没的哪个理我……现在好啦,你积大德了,救了老姐,老姐将没齿不忘!话又说回来,还是你们当官的办事利索!难怪当今那些人不吃不喝、卖了衣裳裤儿、挤破脑壳也要买个官儿(——哪怕只是街道居委会管“灭跳蚤”的那个芝麻大还要开个平方的官儿)当当,原来如此呀! 可能有人要说:小丫在《论坛》里作一把手,小丫她姐那点子光还不是沾的她妹的? “只爱美眉”老弟,你必须诚实地回答我:你给我攒摊摊是不是小丫的主意?你是不是在她手下工作碍于面子作了个“顺水人情”? 我要真是沾的小丫的光的话,拜托老弟:还是把摊摊给我攒回原来的踏踏――我原来摆摊摊的那个街央边边去!老实说,我才不愿意“背那个声齿”!我妹是个清白的“官儿”,我从来都未向她提出过任何要求,我是她的姐,诚心帮她,怎么还能给她“添乱”呢!你说对吗? 其次,你说“看来见怪不惊爱上小丫她姐了,我要支持一下,看在小丫的面子上哈”,这话听起来咋那么“刺”耳呢?那个“砍脑壳”的“见怪不惊”不是已经在85楼唱着歌儿离开我的摊摊“朽”我、出尽了老姐的“洋相”了吗?难道你是真没看见还是假装没看见?我给你说,那个“砍脑壳”的“见怪不惊”的事儿呢我就不追究了!但是,我有个严厉到极点近乎苛刻的要求:从今往后包括你在内的所有“新旧”朋友(管我的领导人物都同样),千万不要再在我的面前说什么“我看在小丫的面子上哈”等等和相类似的“废话”了,否则,别怪老姐“翻脸不认人”啊!你帮了我的忙,你老姐“金辈子”都记得,并将努力报恩,可千万别搭扯我妹小丫!我这个人,“丁是丁卯是卯”,你接触久了,就会有深刻的了解! 第三,你有喜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你还记得不:老姐摊摊开张的那天――今年“小端阳”,你与小白差点“打锤”老姐“改跤”的时候在你耳边的“悄悄话”(对你的承诺)?我在五月初八那天生意都未做专门为你的婚事去了一趟“天宫仙人殿”,见了“七仙女”的妈妈“王母娘娘”,就你和“七仙女”的亲事提了一下媒。就在昨天晚上我收了摊摊的生意大约是今天凌晨3点的时候,老姐回家打开电脑便收到了“王母娘娘”自“天宫”发来的电子邮件,你猜怎么着?是他们“母女八人”一致同意下凡来“考察你”以后再作决定!时间定在明天上午的8点钟,地点在我“隔壁三婶”家的客厅里。你可要好生注意一下“自身形象”的建设工程呀,至少要穿一套“雅戈尔”西装(别忘了里头穿一件衬衣打上“金利来”领带)、脚上套一双“红蜻蜓”皮鞋(又学你往便袜子都不穿嘛),干脆明天6点钟你就在“隔壁三婶”家门前等我们!你又是睡到“太阳晒勾子都不晓得起床”嘛,误了事-“当光棍儿”责任自负哈!哦,还有一件事,你嘴里“叼”根烟像个“二流子”,还不赶快拿下!见到“七仙女”母女你该如何说话,我就不教你了,回家问妈妈去。到时候,你要“烟眨眉毛动”,又是一个“死木凳”嘛,要把你的“东施效颦”、“邯郸学步”、“鹦鹉学舌”“不懂装懂”等等诸般武艺全都给老姐用上,我就不信:“七仙女”一个都看不上你! 老姐在摊摊上静候你们的佳音!你要随时与老姐保持电话联系喔。 还有一件事:明天你相亲完毕后,就直接到“江宾”一楼的“宴会大厅”去参加“砍脑壳”的“见怪不惊”与“月亮姐姐”的婚礼,小丫与小白下班后也去,我也要去,割个约子:你送他们10元钱就行啦,我也只送他们10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