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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长春偷车嫌犯自首:婴儿惨死 国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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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4日,吉林一个寒冷的早上。一个偷车贼偷走了一户人家的丰田车。事情可不止仅仅是偷一辆车这么简单。这辆车上有一个年仅两个月大的婴儿。丢了孩子的父母自然心急如焚。他们迅速借助了各种渠道进行求助。吉林则警方很快展开了全城搜索,市民也协助警方进行着全城协查。就在当天,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中国互联网。全中国的网民无不在为这个婴儿祈祷!人们渴望偷车贼能良知未泯,能主动将孩子送回。人们渴望这个孩子能平安回到父母的身边。可孩子在哪呢?这场动用了整个吉林力量的“宝贝计划”能功德圆满吗?

  此时的南方已是春暖花开,不似吉林般还处在严寒之中。身为人父的百度哥严重关注着这条消息。百度哥非常理解丢失孩子的父母的心情。但哥向来不喜欢以恶意来揣测别人,包括这个偷车贼。所以,百度哥曾信誓旦旦地跟同事说:“孩子活着,一定还活着!不会有那么恶毒的人。”但事实证明,百度哥是电影看多了,把结局想得太美好。成龙和古天乐电影版的《宝贝计划》的结局并没有在吉林上演。

  晚上同事打来电话跟我说:“那孩子死了。偷车贼把他掐死了。”我一听就懵了。事情居然如此的简单粗暴:偷车贼偷了车后,发现了婴儿,然后找个地方掐死了他,埋在了雪地里。这偷车贼仿佛是抓住了车里的一只不能动弹的耗子,杀了它,厌恶地埋了。可婴儿是人啊!百度哥向来觉得人都是有妈生的,但第一次,真的是第一次,哥觉得真的有人不用妈生就自己从石头缝里钻出来了!这TMD的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吗?!!!这世界上真的有这么恶毒的人。

  哥觉得和这个偷车贼念过同样的思想品德课本都很耻辱!虽说这个国家出了这样的败类只是偶然,但也真是够让它国嘲笑了。一个国家的成人连婴儿都能毫不犹豫地掐死,这个国家还有什么温情可言?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国家是如何培养人性的?在这一点上讲,温情的“宝贝计划”被偷车贼彻底抹杀掉了。一点不剩。毫无可以赞美的价值。

  希望能有人能为这个婴儿立一座铜像吧!为了不再有无辜罹难的孩子。过去,现在,未来。

      另据吉林公安微博公布的信息,盗车嫌疑人周喜军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还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嫌犯周喜军:
 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曾离过婚,并在2002年因猥亵罪被劳教2年,有犯罪前科。
  作案经过:
  昨天晚上7点55分,"吉林公安"发布消息称,嫌疑人周喜军于当天下午5点左右投案自首。据周喜军交待,4日7点左右,他将停放在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车盗走。然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他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在行至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时,周喜军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回顾:
  3月4日7点20分
  许氏夫妇发现两个月的婴儿随车被盗,随即报警。
  10点
  长春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包括交警、巡警、特警在内的共计3500余名警力全城搜寻失窃的汽车。
  15点30分
  吉林省公安厅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并向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警方发出协查通报。
  18点
  吉林省成立"3·04"案件专案指挥部,近万名警力上岗。
  3月5日1点
  长春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的车队配合警方连夜搜索失踪孩子,不放过任何一处。
  8点
  疑似被盗车辆被发现,警方找到婴儿随身衣物,但小皓博仍无下落。
  10点半
  警方带警犬赶到现场,搜寻皓博。
  12点
  嫌疑人所乘面包车的司机被警方找到。
  19点55分
  "吉林公安"发布消息称,嫌疑人已投案自首,小皓博遇害。

2.jpg
被害孩子
1.jpg
车内只剩包裹孩子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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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内容跟帖回复才可浏览 *****










发表于 2013-3-6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泪奔了,真希望这不是真的。

发表于 2013-3-6 0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盗车杀婴案犯竟然是人民解放军副团职退役干部!

发表于 2013-3-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凶手竟然人民解放军副团职退役干部,所以即使自首也不可以磨灭其罪行,最终必须以死谢罪!!!
发表于 2013-3-6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165140x15qg87jkx1t11kz.jpg 我靠!!坚决判死刑!!!!!!!!!!!!!!!!

发表于 2013-3-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民解放军副团职退役干部,就没什么好惊讶的了,所以才这么残忍

发表于 2013-3-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我们国家没有恐怖分子?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3-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格不健全的家伙:Q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发表于 2013-3-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理解,居然敢对孩子下毒手:@

发表于 2013-3-6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无云 发表于 2013-3-6 10:00
完全不理解,居然敢对孩子下毒手

死!留到咋子!!!!!!!!!!!!!

发表于 2013-3-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任何动机就杀人,
这种人留着是祸害!
强烈要求判死刑!

发表于 2013-3-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水涛涛 发表于 2013-3-6 09:47
人格不健全的家伙

就是!!!!!!!!!!!!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3-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偷车就偷车嘛,干嘛杀人。

发表于 2013-3-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杀了

发表于 2013-3-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尽出这样的人,真的悲哀。

发表于 2013-3-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  人性啊!!!
发表于 2013-3-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很可怜 我的眼泪差点出来 太悲惨了 我觉得姓周的那个烂人就应该立马枪决或者活埋

发表于 2013-3-6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咋就下得了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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