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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度一下

[原创] 长春偷车嫌犯自首:婴儿惨死 国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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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6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和这个偷车贼念过同样的思想品德课本都很耻辱:@:@:@

发表于 2013-3-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故意杀人不判死刑,那可能孩子他爹会复仇后再去自首,一样不判死刑啦!

发表于 2013-3-6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人性了!

发表于 2013-3-6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应该立马枪决或者活埋


9494...............:D:D

发表于 2013-3-6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 :@杀 :@杀:@

踢人.gif

发表于 2013-3-6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天国里没有杀戮,没有窃贼,没有罪犯!
1931.9.18后相当于日本国土3.5倍的中国东北全部沦陷,3000多万父老成了亡国奴。真想不通作为一个东北人为什么还要去买日本车?

发表于 2013-3-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的话,我会慢慢虐待他,医好了又虐待,医好了又虐待!我也不怕别人说我也是疯子,但是我就要这样!

发表于 2013-3-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凶手实在太可恶了,你说你偷车就偷车,2个月大的娃娃难道认得到你吗,那点小的娃娃

发表于 2013-3-6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春耻辱、吉林耻辱、国家耻辱

发表于 2013-3-6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偷车偷了就偷了,怕被人追,你把孩子和车仍一块儿吧,孩子哭了总有人听到,也算给孩子一个活路吧,干嘛非得掐死啊。
自首也不能从轻啊。枪毙不仅便宜他也浪费子弹。这种人渣应该五马分尸,凌迟处死!!!!

发表于 2013-3-6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刀万剐,剁他龟儿,要剁的稀绒,以儆效尤!:o:@:@:@:@:@:@:@:@:@:@

发表于 2013-3-6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吧,就像杀只畜生一样杀了这人吧,他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格

发表于 2013-3-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仙人掌嘴 发表于 2013-3-6 07:37
盗车杀婴案犯竟然是人民解放军副团职退役干部!

是国外的副团级解放军吧?

发表于 2013-3-6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不杀难平民愤。

发表于 2013-3-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3-7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有一年美国也有这样的偷车贼,当偷车贼发现车内有婴儿的时候,马上就打电话报警,然后逃跑了

发表于 2013-3-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死去。。。太残了。。。。
伤害了多少人的心。。。。

发表于 2013-3-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该杀 ,这种人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解恨,真是人间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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