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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南充市的徐晓阳规划局长(规划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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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吃官饭的,吃黄粮的,说话就是水评高,罚款并不代表合法,怎么那个6栋和10栋的地下所谓储藏室是怎么合法的呢,原因是什么?就像楼主说的那样官商勾结,拿了人家的,吃了人家的,不替开发商办点事情说不过去的。柏林春天小区的违规修建,改规划设计是谁更改的,通过哪些部门了的。问题摆在面前过了几年都没有人发现。规划局是不是该改名字了,改成鬼化局了哟。

发表于 2013-4-1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吃官饭的,吃黄粮的,说话就是水评高,罚款并不代表合法,怎么那个6栋和10栋的地下所谓储藏室是怎么合法的呢,原因是什么?就像楼主说的那样官商勾结,拿了人家的,吃了人家的,不替开发商办点事情说不过去的。柏林春天小区的违规修建,改规划设计是谁更改的,通过哪些部门了的。问题摆在面前过了几年都没有人发现。规划局是不是该改名字了,改成鬼化局了哟。

发表于 2013-4-1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82条: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无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第75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强制性内容和国家、省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拆消或者直接撤销行政许可,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这样写的清清楚楚,认不到字还是不懂哟。如果不懂就学,但是真的不懂吗。只罚款不处理整改就行吗,那老百姓的利益怎么办。所以上访、信访、社会不和谐就是这些部门造成的,国家每年花费那么多维稳成本可是纳税人的钱。

发表于 2013-4-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尽快解决,如果迟迟得不到解决是否可以上告政府不作为?听说可以发告知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成,否则将上告法院。

发表于 2013-4-1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徐局长,还是要面对问题,解决了你还是规划局的局长,没有那个可以取代你的。有错误改了就是好同志,就怕你不改。给柏林春天小区的业主一个实实在在的答复,谢谢你徐局长!!!!!!

发表于 2013-4-1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南充市“柏林春天”的业主,现在开发商欲交二期房子,现就违反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再次再次反映如下:

  1、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垃圾堆放点没有,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本小区为组团式小区,总户数为989户,规划的公厕92.89㎡在哪里。里面违规修建永久性设备用房、还有现在物管房在没有产权且违规建筑的地下室办公。

  2、临街地下车库规划设计含有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且地下非机动车库总面积为1824㎡,地下机动车车库总面积为12004.83㎡。而现在临街地下车库设计维护结构本为墙体而现在安装了卷闸门,并且地下车库临街人为的加了一道死砖墙隔开整个地下车库,再加上卷闸门就摇身一变变成地上的东西。是地上车库还是商铺?开发商其用意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现在业主已经入住了,这么明显的更改规划及设计,一个不伦不类的建筑物摆在那里,是怎么通过验收的,真有意思。为以后随意改变地下车库使用性质增加行政执法及物业管理成本,增加社会不和谐及稳定因素,同时也坑害了买主。

  3、西面二期中庭为集中绿化,却设置停车场,这是典型的挖肉补疮。占用地下车库来增加地面车位,而减少绿地。

  4、根本没有规划设计的5#楼、10号楼负一层,却修起了层高达到3米负一层,且室外入口到顶层进户相对标高远远超过16m,从室外达到一层进户要经过两跑楼梯(直跑)才能入户。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超过16m设置电梯。其目的周边少回填土增加地下室层高及采光,把地下室改成住宅。这种没有规划设计的建筑也通过了规划验收。

  基于以上问题,业主们通过多次到贵局反应,但迟迟得不到整改,规划是你局审批的也是你局验收的,我们强烈希望徐局长折成开发商对以上问题整改,我们南充市要建特大城市,一定要坚守规划的严肃性,验收的严格性。其实,老百姓不想找事闹事,这么高的房价为一套房子可谓一生奋斗,我们真的就不明白你局验收部门是怎么验收的,且这么明显的违规建筑。若不整改把老百姓逼人绝路,老百姓只有一个办法找事。恳求徐局长百忙之中去看看那个小区存在的问题,把以上问题解决好。谢谢!见附件照片

  柏林春天业主

  

  

发表于 2013-4-1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南充市“柏林春天”的业主,现在开发商欲交二期房子,现就违反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再次再次反映如下:

  1、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垃圾堆放点没有,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南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本小区为组团式小区,总户数为989户,规划的公厕92.89㎡在哪里。里面违规修建永久性设备用房、还有现在物管房在没有产权且违规建筑的地下室办公。

  2、临街地下车库规划设计含有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且地下非机动车库总面积为1824㎡,地下机动车车库总面积为12004.83㎡。而现在临街地下车库设计维护结构本为墙体而现在安装了卷闸门,并且地下车库临街人为的加了一道死砖墙隔开整个地下车库,再加上卷闸门就摇身一变变成地上的东西。是地上车库还是商铺?开发商其用意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现在业主已经入住了,这么明显的更改规划及设计,一个不伦不类的建筑物摆在那里,是怎么通过验收的,真有意思。为以后随意改变地下车库使用性质增加行政执法及物业管理成本,增加社会不和谐及稳定因素,同时也坑害了买主。

  3、西面二期中庭为集中绿化,却设置停车场,这是典型的挖肉补疮。占用地下车库来增加地面车位,而减少绿地。

  4、根本没有规划设计的5#楼、10号楼负一层,却修起了层高达到3米负一层,且室外入口到顶层进户相对标高远远超过16m,从室外达到一层进户要经过两跑楼梯(直跑)才能入户。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超过16m设置电梯。其目的周边少回填土增加地下室层高及采光,把地下室改成住宅。这种没有规划设计的建筑也通过了规划验收。

  基于以上问题,业主们通过多次到贵局反应,但迟迟得不到整改,规划是你局审批的也是你局验收的,我们强烈希望徐局长折成开发商对以上问题整改,我们南充市要建特大城市,一定要坚守规划的严肃性,验收的严格性。其实,老百姓不想找事闹事,这么高的房价为一套房子可谓一生奋斗,我们真的就不明白你局验收部门是怎么验收的,且这么明显的违规建筑。若不整改把老百姓逼人绝路,老百姓只有一个办法找事。恳求徐局长百忙之中去看看那个小区存在的问题,把以上问题解决好。谢谢!见附件照片

  柏林春天业主

  

  

发表于 2013-4-1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徐局长我们的态度就是这样的,需要你来给小区解决由你们搞出来的问题。你不能回避。
发表于 2013-4-1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部门能安规定解决好此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表于 2013-4-1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真是个好东西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怎么办呢,产权又办不到。有意思!

发表于 2013-4-19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怎么不出来解释一下啊

发表于 2013-4-1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真的是腐败了?

发表于 2013-4-1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回复的地下车库限期整改,怎么一个多月还没整改呢?政府部门说的是空话吗?

发表于 2013-4-19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哪些条例我到不懂哦,因为这不是我的专业,不晓得规划局哪些由老百姓养起的官官们懂不懂哦。应该懂吧,肖科长是当兵的,他也学过那些专业的建筑规划方面的东西,不然他又是怎么进规划局的,难道肖科长的专业水平很高吗?

发表于 2013-4-1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柏林春天小区楼栋的编号怎么和设计图纸上标注的编号不一样呢,这是个什么原因呢,有明白的给我讲讲。

发表于 2013-4-19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的和图纸上的编号不同,这个不会也有什么猫腻吧。我到是个门外行。有明白的告诉我,谢谢!!!

发表于 2013-4-19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没的领导为我们做主啊???{:2_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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