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楼主的描述,如果属实的话,这个司机应该是有点太“霸道了”,上车前说好是30元到前锋火车站,这明显是“组合的”的价格,后来因为楼主要忙时间赶火车,而此时该车“组合的”的人数还只有楼主一人,一时半会肯定不会走的,因此楼主就主动提出要拿行李下车另外想办法去前锋,在这种情况下,该车驾驶员在没有征得楼主的同意并达成共识的时候就直接起动车子去了前锋,(这里所说的同意和共识是指由“组合的”变成“包车”的价格区别)因此到了前锋驾乘双方就价款闹出了纠纷。其实说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明白了,在生米煮成熟饭的情况下,又没有录音及其它证明,各说各有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乘客因为要赶时间的原因,只有选择妥协解决,在这点上该车驾驶员是吃定了乘客的心理,所以这才有了前面的该车驾驶员不答应乘客拿下行李转车,并且在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下搭乘楼主一个人去前锋的一系列举动!驾驶员的这种行为是敲诈行为还是欺诈行为,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很明白了!作为一个地道的广安本地人,我认为像这种个别出租的士的这种可耻行为还是有损广安形象的!对楼主的遭遇我表示同情!同时更希望行业管理部门能加强监管,因为我相信监管到位了这种情况就不会有滋生的空间!相反如果监管形同虚设的话,在利益的驱动下驾驶员这样做那就是放心大胆,无忧无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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