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430|评论: 43

[及时新闻] 新场乡政府草结人命,求赵书记做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20 19:57 | |阅读模式
  我叫李朝龙,家住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新场乡四村五社,全家一共6人,我们家世世代代以务农为生。我和妻子闫丽琼于2013年3月2日到北京务工,家里剩父母和子女在家,其子女在新场读小学。
   我们父亲李述品在土地第一轮承包期间承包了新场乡四村五社荒地塬田(小地名)其承包期限为30年(本家里具有土地承包使用证)在其承包期间,村,社未经父亲同意,擅自将荒地塬田指划给本社李兵龙耕种经营,因此发生纠纷,村,社对此纠纷一直未处理,更为恶劣的是2013年3月10日李兵龙,李国龙二人将荒地塬田的柏树砍掉,当日父亲找村支书谢道峦解决处理,谢道峦过去因于父亲有矛盾(因父亲过去几年中多次到乡政府举报村支书谢道峦贪污,但一直无人过问,现家里有多份父亲在世的举报材料,所以谢道峦一直对父亲怀恨在心,在2007年四村五社修建一条村公路,占用本人家里土地,山林大概200米左右,也一直没有给予补偿。其它农户占用的土地都给予了补偿,谢道峦还曾扬言就不给你们补偿,所以补偿之事至今未果。)谢道峦对此事不但不处理,反而纵容李兵龙,李国龙的非法行为,2013年3月11日上午父亲无奈只好到新场乡人民政府请求解决(上午9点5分,父亲去乡政府时给我打过电话),然而得到的结果是:2013年3月11日上午11时邻居给我打电话称父亲已经死亡,尸体已运到通江殡仪馆,问我知不知情,我得此噩耗后,马上打电话到通江县公安局报警,然后迅速从北京赶回家,3月13日下午通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通知我们到治安大队,事后办案人员梅警官称:你们父亲在乡政府死亡,系自然死亡,与乡政府的行为没有关系。3月14日下午我们到新场乡人民政府协商处理,处理结果是政府给予9000元钱,理由是因自然灾害给予的补助,黄乡长称9000元钱中只有8000元钱为补助费,其中1000元叫我们在县政府恢复他的名誉,证明乡政府没有任何责任,政府对此事就是所谓的处理,至今父亲的尸体仍停放在殡仪馆,政府再无人过问此事。乡政府称父亲是在县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而冶安大队称父亲是在乡政府就已经死亡,经过我们调查,医院都没有入院证明,也没有任何医院的死亡证明。我们对父亲到乡政府后的一切情况都不清楚,是在父亲的尸体运到殡仪馆才知道,在这期间都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家属。政府称父亲属于疾病正常死亡,然而我们从冶安大队提取的照片中发现父亲脖子上有血迹,我们找乡政府解决,黄乡长威胁我们说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他大不了辞职不干,不管我们怎么做他都奉陪到底(黄乡长说的话都有录音证明),我们现在到政府找他们解决,都是不理不睬的,也找不到他们人,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们认为父亲死得太冤枉了,他生前健康,无任何病史,根本不可能无故死在新场乡人民政府,治安大队的办案人员称父亲系自然死亡,这是他们的凭空而论,毫无证据支持其说法,2013年3月19日我们开棺查验父亲的尸体,表现为尸体的颈部,背部,腰部有大面积的淤血块状,呈红色,黑色表现,同时尸体颈部有很多圆形孔存在(本人已取照片资料),父亲的死亡另有隐情,公安机关仅凭政府工作人员的陈述草率结案,这种行为是置公民的生命权而不顾的表现。为此我们提出:1:查明父亲死亡的真实死因。2:新场乡人民政府赔偿因父亲死亡应获得的赔偿。若此事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处理,我们将逐层上访,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求赵书记为我们全家做主!我的电话:18081462370希望大家能够帮帮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3-20 2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发表于 2013-3-20 20:38 |
怎么会这样

发表于 2013-3-20 21:02 |
    关于对李朝龙反映不实情况的回复

    一、事件经过
    新场乡毛村(四村)村民李树品,男,年龄67岁,于2013年3月11日上午9:50左右到乡政府咨询政策情况。乡长热情接待,给该同志找了一支香烟,并安排办公室同志倒了一杯开水,边了解情况边做记录(当时街道居民邓时庆、乡政府办公室同志赵开凡也在现场),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李树品头靠在椅子上当场休克。事情发生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由现场人员积极施救(掐人中),同时电话通知乡卫生院火速派人抢救,并通知涪阳卫生院120急救车前往抢救;另一方面立即将突发事件报告给涪阳派出所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同时通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告知李述品亲属。
    二、应急措施
    乡人民政府立即安排政府副乡长屈刚、赵开杰,乡政府机关干部金焕波、聂尚峰,毛村支部书记谢道鸾等随同120急救车前往县人民医院救治李树品,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与此同时,党委书记范仕钦、乡长黄维赓即在乡政府召开全乡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及毛村村委干部会议,成立“3.1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医疗救治组、善后工作组、现场调查组、秩序维护组、舆情引导组、应急处置组)。各小组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相关工作。
    三、善后处理
    经县公安局法医尸表检查后,医疗救治组的同志将遗体送往殡仪馆保存,并在殡仪馆守护遗体等待病人家属。县公安局于3月11日上午到乡政府调查了解情况。3月12日晚死者的亲属赶赴回家,3月13日,死者的儿子李朝龙以及女婿金辉斌前往县公安局了解情况。3月14日下午,乡党委、政府组织亲属好友等在乡会议室召开了“3.11”突发事件情况通报会,会议效果良好,亲属好友情绪基本稳定。鉴于死者家庭经济困难,乡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现金救助9000元,由死者妹夫周发儒(乡畜牧站职工)、儿子李朝龙夫妇两家人与黄维乡长交流共同意见后,死者的儿子李朝龙3月15日下午已签字领取。但因死者的女儿、女婿意见分歧,要求死者的妻子谢道明多次到乡政府哭闹。目前,死者的众亲人无一人到县殡仪馆看望遗体尽孝心,遗体还尚未安葬。新场乡党委、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亲属的安抚及解释工作,尽全力处理好“3.11”事件。

                                                                                                                                                 新场乡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发表于 2013-3-20 21:05 |
关于对李朝龙反映不实情况的回复
一、事件经过
新场乡毛村(四村)村民李树品,男,年龄67岁,于2013年3月11日上午9:50左右到乡政府咨询政策情况。乡长热情接待,给该同志找了一支香烟,并安排办公室同志倒了一杯开水,边了解情况边做记录(当时街道居民邓时庆、乡政府办公室同志赵开凡也在现场),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李树品头靠在椅子上当场休克。事情发生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由现场人员积极施救(掐人中),同时电话通知乡卫生院火速派人抢救,并通知涪阳卫生院120急救车前往抢救;另一方面立即将突发事件报告给涪阳派出所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同时通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告知李述品亲属。
二、应急措施
乡人民政府立即安排政府副乡长屈刚、赵开杰,乡政府机关干部金焕波、聂尚峰,毛村支部书记谢道鸾等随同120急救车前往县人民医院救治李树品,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与此同时,党委书记范仕钦、乡长黄维赓即在乡政府召开全乡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及毛村村委干部会议,成立“3.11”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医疗救治组、善后工作组、现场调查组、秩序维护组、舆情引导组、应急处置组)。各小组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开展相关工作。
三、善后处理
经县公安局法医尸表检查后,医疗救治组的同志将遗体送往殡仪馆保存,并在殡仪馆守护遗体等待病人家属。县公安局于3月11日上午到乡政府调查了解情况。3月12日晚死者的亲属赶赴回家,3月13日,死者的儿子李朝龙以及女婿金辉斌前往县公安局了解情况。3月14日下午,乡党委、政府组织亲属好友等在乡会议室召开了“3.11”突发事件情况通报会,会议效果良好,亲属好友情绪基本稳定。鉴于死者家庭经济困难,乡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现金救助9000元,由死者妹夫周发儒(乡畜牧站职工)、儿子李朝龙夫妇两家人与黄维乡长交流共同意见后,死者的儿子李朝龙3月15日下午已签字领取。但因死者的女儿、女婿意见分歧,要求死者的妻子谢道明多次到乡政府哭闹。目前,死者的众亲人无一人到县殡仪馆看望遗体尽孝心,遗体还尚未安葬。新场乡党委、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亲属的安抚及解释工作,尽全力处理好“3.11”事件。


                                                                                                                                新场乡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21:51 |
新场乡政府真的能说会道,我书读得少,不过你上述你说的,我认为是扭曲事实。
1:我父亲到乡政府不是咨询政策情况,是找你们调解为什么我们的土地会强行调给别人,这件事又不是第一次找你们解决。
2:你所说的证人,我们已了解,你们找到他,他话都不敢说。
3:医院我们都去过,根本就没有进医院,医院也没有任何证明,人从新场拉走的时候,听旁人说已经都盖了盖脸纸。根本就没有你们所说的在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治安大队都告诉我们是在新场就已经死亡。
4:我们家属是在人已经在殡仪馆后才通知的我们。为什么你们所说的抢救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们,为什么人要送到殡仪馆后才通知我们家属。
5:为什么我父亲身上有血迹,颈部,背部,腰部有大面积的淤血块状,呈红色,黑色。颈部有很多圆形孔存在。
6:为什么黄乡长威胁我们说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他大不了辞职不干,不管我们怎么做他都奉陪到底。
以上所说我有录音和照片等资料。如认有误我可以上传照片。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21:56 |
新场乡政府真的能说会道,我书读得少,不过你上述你说的,我认为是扭曲事实。
1:我父亲到乡政府不是咨询政策情况,是找你们调解为什么我们的土地会强行调给别人,这件事又不是第一次找你们解决。
2:你所说的证人,我们已了解,你们找到他,他话都不敢说。
3:医院我们都去过,根本就没有进医院,医院也没有任何证明,人从新场拉走的时候,听旁人说已经都盖了盖脸纸。根本就没有你们所说的在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治安大队都告诉我们是在新场就已经死亡。
4:我们家属是在人已经在殡仪馆后才通知的我们。为什么你们所说的抢救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们,为什么人要送到殡仪馆后才通知我们家属。
5:为什么我父亲身上有血迹,颈部,背部,腰部有大面积的淤血块状,呈红色,黑色。颈部有很多圆形孔存在。
6:为什么黄乡长威胁我们说一切都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他大不了辞职不干,不管我们怎么做他都奉陪到底。
以上所说我有录音和照片等资料。如认有误我可以上传照片。
发表于 2013-3-20 22: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lichaolong 发表于 2013-3-20 21:56
新场乡政府真的能说会道,我书读得少,不过你上述你说的,我认为是扭曲事实。
1:我父亲到乡政府不是咨询政 ...

我是四村的村民,我是了解一些情况的。死者的家人简直不是人,死了这么久都不去殡仪馆看下死者,反而去乡政府诈钱,人家乡政府硬是做的仁至义尽,你们还有良心么?我们村里的人对他们家都是了解的,一家子的癞皮狗,特别是他们家的二女子,泼妇一个……

发表于 2013-3-20 22:23 |
读了你所写的情况,还是节哀吧,现在的政府没指望,还是走法律程序吧,证据好好保管.别让相关的人知道了又有了对策.
发表于 2013-3-20 22:23 |
又是村官,哥子,找政发委的啊。同情,有些村官不是好惹的哦,那是有背景的
发表于 2013-3-20 22:30 |
好好保管你的证据,找找上面的领导吧
发表于 2013-3-20 22:32 |
现在关心这个社会的人还是很多的,貌似很多村民。
发表于 2013-3-20 22:34 |
不过乡政府反应很快,估计有些人坐不住了:P

发表于 2013-3-20 22:46 |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认识你所说的那个什么官,我只是站在公正的角度·
我很明白你失去亲人很是悲痛·但是你也不至于胡编乱造的捏造事实· 要接受实事·
所以我强烈建议乡政府直接不予理睬,难得跟他费口舌!无需跟不分黑白、夸大其词、胡乱编造的家伙计较。因为当天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一直在全程参与调查·  
更何况现在你们所谓的“村官”都是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不要睁眼说瞎话·   
我想李刚书记 和万先书记 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你无需当个愤青·还是想开点

发表于 2013-3-20 22:58 |
首先:你要当孝子·都能理解·但是你胡乱编造实事,颠倒黑白,无非你就是想得到不菲的赔偿,可是你在做这些无谓的事情的时候,你踏实吗?
其次:据了解,当天事情发生过后,公安机关一直在全程参与调查·不在现场的你都可以把整个事情说得天花乱坠,真是可怜你
所以我强烈建议乡政府不予理睬,难得跟他费口舌,不与没有人性的家伙计较。

发表于 2013-3-20 23:02 |
我作为一位新场街道的居民,楼主说纯属子虚乌有。据所知你们的父亲一直的遗体停放在通江殡仪馆内,作为儿女的你们从未敬过孝道,连轻纱都没有带过。对你们的所谓的公道而悲哀!还有脸去找这找那说!不怕丢尽你家族的脸吗?

发表于 2013-3-20 23:05 |
看了你们所说的,觉得好几个都是政府人员,换个马甲给政府说话也没有意思,我觉得人死了是实事,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建议你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寻求一个真实的原因。

发表于 2013-3-20 23:08 |
身上有血迹,这个就不好说了。这个政府杂解释的呢?

发表于 2013-3-20 23:10 |
不要当刁民,实事求是就好,平时的素质不咋的

发表于 2013-3-20 23:15 |
国民素质有待提高,百事孝为先。我相信政府,他们肯定是希望把事情办好,办成实事的。我是土生土长的四村人,我也过过没有通电,没有通路,没有自来水的日子,而现在,这些都在基层干部的努力下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我们用上了各种电器,走上了水泥路,吃上了自来水。。。。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是要基层干部付出很大努力的,在处理一些土地问题上,要满足所有人的要求,我想我是做不到的。基层干部搞些民生福利事业,有些村民总想来给你搞黄,不舍得吃一点点亏,欲望是无止境的。十年前的四村,家家都是木楼,还在深山里,而现在呢,多半数人住上了楼房,走上了水泥路,吃上了自来水,有些人还开上了小汽车。。。。想想吧,几天前我还在网上看到一条新闻还有很多万人没有照上电灯,这种日子我们已告别十五年了。适可而止吧,不要为了所谓的私欲去埋怨政府,自己不想付出,就想政府来资助我们,那是不行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