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百忙之中恐有打扰,望谅! 我是一个新农合经办人,在我区新农合实施这8年来,对以前区合管中心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一直非常赞赏。区合管中心始终本着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文本为原则,办事合情合理,服务周到,程序简便,为缓解我区百多万农民的“就医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是,自3月份合并于区医保局后,“办事难”的现象又死而复生了。为此,本人因身为农民,接触生存于农民之中,代表众多农民朋友,众多住院患者的心声发表几点意见和建议,望领导查办和监督! 一.意见: 1.区医保局接手主管工作一个月了,为什么不召开经办人工作会议,提高制度调整知晓率? 2.新农合工作是针对农民的工作,农民朋友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区医保局为什么不在你们办公地点设置办事指南或者咨询处或者设置指引办事标示?现在农民来办事比走迷宫还难呢。 3.农民患者年龄各异,有出生后几小时的,几天的,几月的,几岁的,几十岁的;家庭关系有户主,有配偶,有子女,有父母,还有其他关系的;住院患者有康复了的,也有医治无效死亡的。你们必须要求报费要有患者本人账户,可是你们知道开账户需要那些条件吗?小的能开吗?死的能开吗?还有在外务工的委托别人报费没有患者本人身份证能开吗?虽然你们告知邮政部门可以代开,那么委托办理人不是就知道了账户密码了吗?还有你们知道所有乡镇都设置有邮政银行吗?同时医保局业务喜欢与邮政银行合作,难道有什么商业秘密? 4.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乡镇经办人员态度生硬,经办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印象差,是否考虑过会不会影响下年度个人筹资工作的进展? 5.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将合管中心出具的住院补偿审核表和住院原始票据凭证收取后现场不出具受理凭证,是否设想过工作人员失职或出现其他意外,农民有啥依据查询核对拨款是否到账呢? 6.巴州卫发[2013]27号文件要求201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期间乡镇(办事处)新农合服务站将特殊门诊定额补偿金直接划拨到患者的“一卡通”。可是为什么区医保局迟迟没有拨款?是对区政府批准的文件怀疑,还是几千万留着有什么商业秘密?作为经办人从2月起答复老百姓“再等等”到现在,相关职能部门还有信誉可谈吗? 二.建议: 1.区医保局接手主管工作一个月了,难免有些制度的调整,应及时召开主题工作会议,通知制度调整详情; 2.工作场地设置新农合补偿办理专用窗口,设置咨询服务台(因为农民有不识字,写不起字的,眼花看不到的),张贴服务指南或标示,达到更人性化办事,更人性化服务; 3.费用拨付继续可采纳原合管中心方式现场开支票,或者统一使用农民特殊且专有的“一折通”。因为一是上述个别问题不方便开户,二是家庭成员多了,账户也多了,农民承担的年费也多了,同时密码也混乱,时间久了不好记;三是银行众多,但个别银行乡镇没有,取款还得开支几十元车费,花费半天时间才能取到现金;四是农民的各种补助款(如:粮食直补、农业保险金、生猪保险金、低保金、残疾补助金、独生子女补助金等)都打进“一折通”, “一折通”使用频率高,文化水平有限的农民都会用,家家都有。 4.继续推行原合管中心委托代办制,一是减轻相关科室工作量,二是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途径,三是还能为老百姓减轻资料手续不齐,三番五次奔波所产生的经济负担;(为了资金安全,经办人员批量代办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盖有单位印章的汇总表) 5.改善工作作风,抛开上下级关系,本着为住院患者办事的同事原则,紧密接洽,相互沟通,为来年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6. 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将合管中心出具的住院补偿审核表和住院原始票据凭证收取后应出具盖有“业务专用章”的存根备查,以防因个人差错、工作失误、火灾等外界原因无凭查实。 7.尽快与区合管中心协调,将特殊门诊定额补偿金划拨,以便及时兑现于农民,让农民朋友消除种种不正之想。 以上为个人意见及建议,不详之处望补充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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