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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洋一处

新农合问题——待区政府、医保局、卫生局领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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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医保局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没有:个别老百姓住院后去报费,因为不知道医保局近来报费后不能当时领取现金,出门没有带足现金,导致无钱买水喝、吃饭、坐车回家。原合管中心好像遇到过因为资料不齐,当天不能报费,农民无钱回家,工作人员无偿给饭钱、车费的事。

发表于 2013-3-2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置顶!:@

发表于 2013-3-2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洋一处网友:
关于你反映新农合的问题,根据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巴委发〔2012〕17号)和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委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实施细则暂未出台,机构、人员和经办业务还未整合,因此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仍按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及经办机构经办管理,仅医保报费统一由区医保局支付。我们将尽快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的政策更快、更好的落实到位。
二是医保报费按照相关要求原则上应汇入患者本人帐户,目的是保证医保费万无一失的支付给患者,确保患者利益及基金安全。患者在所有的金融机构办理存折或卡(巴中市以外地区办理的银行存折或卡需提供开户的准确地址),医保局都可以汇款,并不仅限于邮储很行的存折或卡,如果患者自愿将医保报费支付给其他人(含家庭成员间的一卡通)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以备查。
三是特殊门诊定额补偿金支付,目前相关业务正在与市局及农合办衔接之中,我们将尽快落实。
四是医保局在收到合管中心出具的住院补偿审核表和住院原始票据凭证后,窗口经办人员在返给报帐人的留存联签上经办人的名字及时间以备查。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险局
2013年3月28日

发表于 2013-3-29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洋一处网友:

  关于你反映新农合的问题,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巴委发〔2012〕17号)和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委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实施细则暂未出台,机构、人员和经办业务还未整合,因此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仍按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及经办机构经办管理,仅医保报费统一由区医保局支付。我们将尽快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的政策更快、更好的落实到位。

  二是医保报费按照相关要求原则上应汇入患者本人帐户,目的是保证医保费万无一失的支付给患者,确保患者利益及基金安全。患者在所有的金融机构办理存折或卡(巴中市以外地区办理的银行存折或卡需提供开户的准确地址),医保局都可以汇款,并不仅限于邮储很行的存折或卡,如果患者自愿将医保报费支付给其他人(含家庭成员间的一卡通)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以备查。

  三是特殊门诊定额补偿金支付,目前相关业务正在与市局及农合办衔接之中,我们将尽快落实。

  四是医保局在收到合管中心出具的住院补偿审核表和住院原始票据凭证后,窗口经办人员在返给报帐人的留存联签上经办人的名字及时间以备查。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险局

                                                              2013年3月28日

  

发表于 2013-3-29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海洋一处网友:
关于你反映新农合的问题,根据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巴委发〔2012〕17号)和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委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实施细则暂未出台,机构、人员和经办业务还未整合,因此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仍按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及经办机构经办管理,仅医保报费统一由区医保局支付。我们将尽快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的政策更快、更好的落实到位。
二是医保报费按照相关要求原则上应汇入患者本人帐户,目的是保证医保费万无一失的支付给患者,确保患者利益及基金安全。患者在所有的金融机构办理存折或卡(巴中市以外地区办理的银行存折或卡需提供开户的准确地址),医保局都可以汇款,并不仅限于邮储很行的存折或卡,如果患者自愿将医保报费支付给其他人(含家庭成员间的一卡通)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以备查。
三是特殊门诊定额补偿金支付,目前相关业务正在与市局及农合办衔接之中,我们将尽快落实。
四是医保局在收到合管中心出具的住院补偿审核表和住院原始票据凭证后,窗口经办人员在返给报帐人的留存联签上经办人的名字及时间以备查。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险局
2013年3月28日

发表于 2013-3-2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哟

发表于 2013-3-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是否这一改革涉及到了你的某一黑色收入???我在外边打工也到过不少城市,据我所知,人家早就实行的网上银行批量上账支付了。哪里还现金或网上支付哦。这一改革好啊。给我们农民一个明白账,我们只要一查询明细就一目了然,不然你娃又把一个1980改成980,把前边的1改成羊角符号,又把留家里的老眼昏花的人民蒙蔽了,又贪人家的钱还得了人家打感谢。(我老家附近去年以留守老人代理报账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最后还是私了的,估计你也就是这类贪官)。至于银行卡密码可以随时改,看你二的够可以哦。:@:@

发表于 2013-3-2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又是一吃了我们老百姓8年血的蛀虫!
   现在干啥不是刷卡交易,这是人家医保局与时俱进!我支持并鼓励人家的做法。且外边人家早就这样实行的了。
   你以为还给你代理人开支票、或者打到你卡上,让你有机会修改人家的金额,少给人家钱,多收人家手续费,鱼肉人民啊!真是幼稚。
   兄弟,工资不够赌博你明说,又想得好处还说的那么冠冕堂皇,真是又当婊子又立牌坊!
   我前几天去帮我亲戚报费来的,并不像你所说,人家办理有序,讲解到位,就说那个开户,人家开户手续费都是免来的,这样的好事哪里有,知足吧,兄弟!!

发表于 2013-3-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触及到你的灰色利益了,兄弟!
    我老家昨年一代理报费的通过涂改黑了人家好几大百,最后被人家觉得太少到医保局查,呵呵出来了。。。。。拿了好几大千才摆平呢,你们一个利益集团的,莫非不知道。。。。
    我就是赞成这样的方式,不给你们这类可乘之机!!!

发表于 2013-3-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合就马上合吧,人员场地合到一起, 方便百姓办事。现在格局有点乱,原来一家,而今两家,多头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老百姓两头跑,大家都有意见!
发表于 2013-3-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赞同前几位的,看来这一改革又涉及了某些“同志”的特殊利益了!
   说真的,我鄙视你,兄弟,得了某些好处了,你悄悄藏到吗,还拿出来说,几年了,你扪心自问,手续费、改单据、所谓电话费、车费你得了人家好多,人心不足蛇吞象啊,还不知足,我鄙视你!!!
    我强烈要求,对这些代理报费人员进行清理严肃的清理和整顿!进行严格的稽查!让他把非法所得的加倍拿出来!

发表于 2013-4-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现象可能存在某些人身上,但楼主观点可能被大家歪曲了!楼主的出发点也是希望两部门相互协调,取长补短,在不影响农民利益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发表于 2013-4-1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4-1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农合报费,卫生局、卫生院不能直接参与报费,本是一个系统,存在利益均沾问题,而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应由政府牵头医保局承办。
   卫生部长陈竺说,患者是弱势群体,医生在病人身上乱收费,医患关系能不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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