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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二流子

[本地新闻] 中央纪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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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的合法权益成了唐僧肉,甚至连冤屈都成了唐僧肉,有点权力就想吃!唉!! 本帖最后由 cr14781856923 于 2013-6-26 21:44 编辑

发表于 2013-7-10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二流子 发表于 2013-4-14 2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如果我们连喊的勇气就没有,就没有什么希望了。论坛里不少网民朋友正在喊,值得欣慰 ...

光喊有用吗?也没有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12 10:05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白腊坪村四组的修铁路占地赔偿费,和建新农村的建房款!如果有关部门有空的话!可以来调查一下当地的村官,镇官是怎么贪污的为共产党服务的!看看为我们建的安置房新农村房!有多差劲!!!

发表于 2014-7-1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参考,我认为很好,大家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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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7-1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巡视组联系方式?

发表于 2014-7-19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值网友赞扬,顶版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1 05:33
我们是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村民检举本乡党委书记刘忠业违纪违法的犯罪事实
一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     二     公款吃喝
三开超标车            四      骗取国家各项补帖
五破坏耕地等        举报人李春华13185360108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8:57
甘肃省东乡县果园乡党委书记:马玉忠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胡作非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09:00
甘肃省东乡县果园乡党委书记:马玉忠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胡作非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7 16:02

   2011年元月14日,由果园乡政府出示公告宣布奴拉芒村选举结果是马白开村委会,副主任为马志华,村委会委员为马木洒、康自英、康他国的违法任命。
   马志华哥的亲家(马忠海)以张忠学县长为亲家的后靠关系,违法乱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勾心斗角、节外生枝的违法任命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奴拉芒村现在近三年处于瘫痪状态,就是一句话马木洒当选491票为何为能上任。马志华以最后当选300票的人为什么钻到前面而上任了呢?由此可见全民公决投票是正确的。候选人的信任程度的高低,投票的多少来承担应选的正、副主任的职务和其他成员。
   果园乡政府对奴拉芒村选中二被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为什么这样做,那就可想而知了,得到了什么好处?我们是最落后的东乡民族,被告方借我们没有文化,法律知识的淡薄,对违法乱纪、为所欲为、任意私为的被告方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国家对贫困区的农业优抚和扶贫地膜塑料每年拉几车,甚至马志华装满了整个洋芋窖损公肥私、贪污盗窃,此事有人证马文国、马有奴、马二洒,此是否违犯了《刑法》273条。马白开主任用桑塔纳车的后备箱中装满后,一直往外地偿期卖地膜塑料化为己有而贪污了,此事也有人证马尕西、马有奴、马五麦、马大五得、马义洒。
   原告方向县、州、省申诉三年多次请求领导支持和调查,为民平愤,被告得知申诉后,瞒哄群众说:“以后给你们危房造造、低保、每户门前道路硬化上一定的照顾"。但被告过后,不但不痛改前非、悔改自新、反而变本加励、狂妄至极、打击报复、任意陷害。如今给原告方既没有兑现承诺的以上条件。更是打击报复陷害和制裁。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更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4条:“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严重破坏《选举法》。现在全国到处提倡“海选",我们连最起码的普通而正常的选举都搞不成。只许官方放火,不许民方点灯的黑暗,局面何时了。
   请问对违反党纪国法,破坏选举法,剥夺公民民主权利的害群之马该当何罪?被告方未经党员选举,违法委派给我们村一名村支部代理书记。
   2010年我们村七名社长每人补贴款里面贪污了300元,最后2011年乡、村合谋贪污合作社社长每人补贴款1000元,其他塑料地膜、农资被贪污,连合作社社长的补贴款都不放过,这难道不是贪污盗窃吗?心不正,何以为民?
   我们老百姓欢迎的是为民办事的好干部,决不需要危害人民的贪官污吏,坚决反对徇私枉法、假公济私的指定、委派的任命人员。我们坚决拥护中国产党的绝对领导和国家法律,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难道对如此的违法乱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贪官污吏,任意逍遥法外、胡作非为、为所欲为吗?我们在被告方的打击报复下,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中才给县、州、省、中央巡视组领导很多次上访控告、恳求能得到一个依法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的严肃查出,原告方要到省上喊冤20多次,三被告以权侵害奴拉芒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以权谋私和人身自由、卖官求荣龌龊的全部丑恶嘴脸,三被告不但不痛改前非,悔改自新的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励的疯狂报复,串通一气的惨害全村村民。在邓小平理论学习指导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培育改造下,科学发展观的深刻教育下,在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触及思想灵魂的锤炼实践下,以焦裕录同志为榜样,朴下身子一心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高尚革命情操,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高风亮节的洗礼下,三被告如今还知迷不悟,遥相呼应、狼狈为奸、一贯顽固不化的坚持错误的犯罪立场。请求对有关人员和三被告滥用职权、渎职犯罪、违法乱纪、私设公堂、强加罪名、侵犯人权,限制人身,公然违犯党的国法的胡作为、乱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和形事责任,第三被告借信访局长的权利之便,以第一、第二被告狼狈为奸、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三年时间将原告方的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和压而不报和不予查处,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四十五条。
   2014年4月3日原告方村民代表三人依被告的承诺三年到期了。去县信访局协商该协议和承诺的处理问题,第三被告说“你们到民政局去”原告方代表说“民政局干啥去,信访是你管的”他在大声争吵时,他所说的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言论时,我们拿手机进行了录音。他把原告方代表带到纪委信访局后,偷偷公安局怎么骗来后,将原告方手机连打、带拧胳膊的被第三被告强行抢去后,被消毁了所有录音的违犯党纪国法的反动言论。然后让公安局去拘留了。
  在五天的拘留中公安局人员给原告方代表说:“我们是执行命令的,上级让我们抓去拘留时,我们不得不执行命。我们听说了,你们是确实无辜被冤枉、陷害的”。第三被告的毒害下,使原告方代表拘留了128小时。被告下令将原告方代表抬也待抬出去。最后将原告方代表连拉带抬的被扔了出来,如何惨忍的被打和悬抬而扔出去来的,违法陷害的《拘留证》附后。
   现在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时候了。还聋子放屁,自装不知,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当做秋风过耳,麻木不仁。依法维护村民选举的正义性、公正性、合法性、权威性。(以上的所述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愿负重罪)。如今被告为此打击报复而将原告方三位村民7月3日早8点左右被关押至今未放。5名己带着拘留证回家。三被告的毒 害下,原告方村民正常上访中被一留前后两次。在三被告的残害下,在走投无路的绝望中,才给中央领导提起控告谋求予以依法、公正、实事求是的正义查处。
  控告人: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果园乡奴拉芒村490名村民
   原告方代表:马永亲、马舍儿巴、马白哈、马五苏麻呢、马牙给、马洒力、马文国

朕系方式:13993017447

                 2014年7月14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5 12:22
苍蝇拍不到,老虎打不死,百姓举报难,恶官真可耻。

发表于 2014-8-17 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3.128.229.x 发表于 2014-8-15 12:22
苍蝇拍不到,老虎打不死,百姓举报难,恶官真可耻。

说得好!

发表于 2014-8-1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谁生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精魂.

发表于 2014-8-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试一下,不行再到成都。顶版主,如给个中巡组住址更好。

发表于 2014-8-1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高调反腐败,打大老虎。地方不积极打苍蝇为何道理,是观望还是不敢或是等待。一个着起要牵一串串…只能相互护着。

发表于 2014-8-1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无耻的贪狗们该无杀人毙。

发表于 2014-8-1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你想就来嘛~~

发表于 2014-8-1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我我我怎么办啊??

发表于 2014-8-1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偶是女滴,千真万确,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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