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巴中市巴州区恩阳镇的一名普通的农民,现怀有身孕四个半月,现在却被一名叫杜兵(巴中监狱一分监区监区长)的男人及其女儿无故殴打,致使本人嘴唇破裂,经医生诊断,需对破裂的嘴唇进行麻醉缝合,因本人怀有身孕,放弃缝合,医生告知本人,如不缝合,嘴唇将留下伤痕,并造成破相。
2013年4月29日8时许,我与我母亲(50多岁)及侄女(2岁半)步行至巴中市巴州区郑家街“姜胖子肥肠馆”吃早餐,进入到餐馆内时,因一位顾客即将付钱,我便告知我母亲,让我母亲抱着我两岁半的侄女去那名即将买单的顾客的位子旁等待,在这名顾客离开后,我母亲便坐到位子上,当时,杜兵的女儿(22岁)也就想坐我母亲的位子(注意:当时旁边的桌子也有空位),但是,这名女子并没有告诉我母亲,而是采用推人,挤我母亲身体的方式来挤推我的母亲和孩子,当时我与我母亲并没有生气,也没有与对方争吵,等我与母亲坐下后,这名女子便选择坐在了我们旁边的空位上,然后,这名女子居然使劲推其中一张板凳,板凳正好撞在了我侄女的头部,我当时就说这名女子,让她有点素质好不好?万一把小孩的脑袋撞伤怎么办?可这名女子却说:“撒素质安?你把老子位子抢了,老子心里不高兴,老子是要骂你哦。”这名女子骂完后,我并没有立即还击,也没有辱骂对方,而是告知我自己的母亲,让我母亲让一点,别让板凳撞伤了我侄女的头部,然后,这名女子就一直坐在旁边辱骂我与我母亲,我听见后,我就给这名女子说:“你如果想坐,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要骂人了?为什么要用板凳撞我侄女的头部了?”我刚说完,杜兵却坐在那吼我,让我和我母亲闭嘴(至始至终,杜兵没有奉劝自己的女儿,也没有教育自己的女儿,而是采用吼我和我母亲的方式,让我与我母亲闭嘴,不准说话),这名女子见其父亲为自己长志气后,便用餐馆内装有筷子的餐盒砸向我母亲和我侄女,当时砸在了我母亲的身上,并把小孩吓哭了,我看见我母亲被打了,我就站起来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打人?”我刚说完,杜兵便一拳头打在我的嘴部,造成我嘴唇破裂,留了很多血,我被打后,就头部疼痛,我感觉自己要晕过去了,我就坐了下来,坐下来后,我用纸巾擦干了手机上的血,使用手机报警,在我报警后,我母亲见我被打留了很多血,就准备拿装有醋的塑料瓶子打杜兵,但我劝我母亲,我们已报警,我们等警察处理。在警察来了后,在馆子内吃饭的顾客便开始都说,说我为什么不用板凳打杜兵,我就告诉大家,我怀有身孕,我不想影响我肚子里的胎儿,于是,我便听从了警察的安排,先到派出所登记了解情况。随后,我与我母亲便都到了派出所。
各位巴中的父老乡亲,我是一名怀有四个半月的孕妇,为了一个座位,一名监狱的人民警察,居然大打出手,请问天理何在?
杜兵的女儿才22岁,我母亲50多岁,杜兵的女儿却采用不堪入耳的词语辱骂我的母亲,我们一再忍让,杜兵的女儿却用推用板凳撞打在我2岁半的侄女头部,造成我侄女现在精神受挫,一提到吃饭,我侄女就哭,还说不吃饭,请问,难道一名监狱的人民警察,就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子女的吗?他是如何当父母的?杜兵的女儿,仗着自己的父亲是一名监狱警察,是一名领导,就这样对待我们普通老百姓,杜兵女儿的道德素养在哪里?中国有句古话,有其父必有其女,也许,杜兵的女儿从小就不懂什么叫尊老爱幼,什么叫道歉,这就是一名监狱警察的自己的素养和素质。
我怀有身孕,我一再忍让,并且,至始至终,我没有使用任何词语辱骂对方,可对方却见我们是两名弱女人,就对我们大打出手,这是一名监狱的人民警察该有的行为吗?这还有没有天理?????
监狱的人民警察,是改造犯罪人员的,是犯罪人员的老师,他自己在改造犯罪人员,可自己却大打出手,这算什么?
各位巴中的父老乡亲,我一名弱女子,却被这样欺负,无缘无故打伤我,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法律,还有没有正义?这样一个对怀有身孕的人都可以大打出手的人,他有资格做警察吗???各位父老乡亲给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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