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听说过一个版本,还是听派出所的一个朋友说的,楼主的老公好像是公安吧,在派出所调节后,对杜某某说的“我们所外见”这句话还真是意味深长啊,公安真的NB啊,听说楼主以前是混社会的吧,没想到文化水平还真高,这个事实真是这样的么?你没有过激行为?你没拿豆浆泼人家女儿?你没有动手?我听人家说好像是你拿桌上的酱油瓶之类的准备去砸人家女儿,人家过来抢瓶子把你弄伤了的吧。虽然他是警察,警察不是公民?警察没有父爱?你开口要100万说是捐献给灾区,对你的爱心我表示欣赏,你老公是公务员,应该有法律常识,你鉴定为几级伤残?而且100万即使捐了你这个性质是什么?楼主考虑没有?不要图一时之快。这个仅仅是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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