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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engfeng1234

[信息动态] 重庆市磁器口川剧团演出场地被,当地政府收回,请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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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3-5-11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天呀!你硬是要断送川剧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守 发表于 2013-5-11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並非我等网友麻木,无动于衷?!实在是被尔等见钱眼开的贪官们的胡作非为气昏了!川剧啊,你的出路 ...

泪奔!悲摧!
路不 好 走没醉.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峰客 发表于 2013-5-11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官的只关心保健洗脚房的繁荣娼盛,哪管民族传统艺术的兴亡,看了楼主的帖子,只能是一声叹息,袁老的建议可考 ...

九峰客老师,一语道破世间真事,好诗,我太感动啦!谢谢先生安慰!
太谢谢.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戏迷 发表于 2013-5-11 2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天呀!你硬是要断送川剧了啊!
坚守 发表于 2013-5-11 11:3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並非我等网友麻木,无动于衷?!实在是被尔等见钱眼开的贪官们的胡作非为气昏了!川剧啊,你的出路 ...

泪奔!悲摧! 哦我的个天呀!.jpg 我的天呀.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asdfa 发表于 2013-5-11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磁器口街办党工委书记凌健说:1万4千也不租。问题是“宝善宫”古庙产权属道观佛寺宗教所有。
...

当初有个协议合同文书,由于官方没盖公章,就无效?问题是龙群上访区“文广局”高局长,张书记,是极力支持川剧在磁器口,永远演出下去,并与磁器口“街办党委”书记凌健协商,将磁器口空闲着的茶楼,租与川剧团,龙群出6千元,文广局每月津贴2千4百元,合计8千4百元,(每月的租金哦!)那凌健没给高局长的 面子,不买帐,因为高局长,张书记管不了牠,牠只服区长的命令,
嘿嘿黑1.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袁老 发表于 2013-5-11 1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撤一还一,有何不可
向重庆市,区政府提一条:撤一还一的建议。
收回川剧剧场改茶楼既然不 ...

政府不会三思,只有一思,“钱”越多越好,认钱不认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2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佬倌一开始就遭耍砾!哪个合同不签字盖章?都是政府的干部为必连起码的东西他都不懂?上访他口头安撫,承诺有个求用!书面文件都不認帐。何况囗头???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东方 发表于 2013-5-12 0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哥佬倌一开始就遭耍砾!哪个合同不签字盖章?都是政府的干部为必连起码的东西他都不懂?上访他口头安撫,承 ...

我是今年正月初二才“出山”去磁器口川剧团“编导演”他们是去年八月签的合同,我不知情,现在把合同拿出来一看,只有龙群签字“甲方当地政府”又没盖公章,也没有任何人签字,因此是“废合同”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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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主体之间平等自愿的协议就呌合同。合同有口头、书面两种。合同的特征是公平、自愿、合法。磁器口川剧团是经政府文广局备案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从2012年8月至今,磁器口街办是同意支持川剧团在宝善宫开展演出活动的。

       凡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都叫证据。龙群现持有的合同能证明是经街办同意合法利用宝善宫演唱川剧的的证据之一。合同上如果约定有期限、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通知乙方。合同如果没有约定期限,亦是在半个月至三个月前通知乙方。甲方提前通知的目的是给乙方另找房源的时间。建议川剧团利用享有甲方提前通知的权利,暂不搬离。
       无论省级、直辖中央,重庆磁器口宝善宫古戏台占有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全民所有;宝善宫古戏台建筑房屋属道教协会宗教局所有。只有重庆宗教局依法享有宝善宫古戏台占有、使用、处分所有权权利。因此,街办没有在川剧团租用房屋合同上签字鉴章,是因为清楚宝善宫古戏台所有权不属其所有。细观郑兄介绍的事实,磁器口街办与川剧团是民事争议,而不是行政政府行为。

     宝善宫道觀用地性质仅限于开展社会宗教活动。宝善宫古戏台用地性质仅供开展非盈利川剧演出社会活动。因此,磁器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将重庆宗教局所有的道觀宝善宫租与他人开展商业经营不受法律保护。现川剧团只求街道政府解决场地开展川剧演唱活动,至于宝善宫古戏台所有权属谁家所有与剧团无关。但是宝善宫古戏台权属肯定不归街办所有。

      我在前帖己表明了态度,看法,提出了有效维权办法。郑兄先不忙下结论,自己认定宝善宫古戏台是街道所有,自己认定合同无效等。政府没有征用宝善宫土地搞折迁,袁老的话是病急乱投医,药不对症。其他网友的话皆是建设性意见,望兄与龙团长冷静思考采纳。唯今的办法是凭街道出具的《限期搬迁决定书》,依据我上述帖的事实理由写出复议申请书,请求区一级政府撤销《限期搬迁决定书》。

     上述意见,供郑兄,川剧论坛网友参考。亦欢迎拍砖,评判指正。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众人拾柴火焰高,群策群力,众网友努力,目的是争取川剧演出的一块演出场地。

发表于 2013-5-12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演出场所制约了可能不只是川剧这种艺术。看戏成了只有老年人才懂的乐趣,越是闹热越有人爱去玩。这些地段可以说寸土寸金。大剧场又门槛太高,不敢望其项背。土地就是政府也不是那一个人敢随便划拨。如今就是戏曲还是个展示传统文化元素的东东,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我到觉得那些人民代表或人民公仆倒可以反省一下。要么彻底结束这顿最后的晚餐,要么有限度的给提供一点苟延残喘的方便,一个县城有个场所不为多。剧团可展演节目,就是要送戏下乡也方便。最后让那些高、精、尖的主流艺术占领我们中国特色文化阵地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asdfa 发表于 2013-5-12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民事主体之间平等自愿的协议就呌合同。合同有口头、书面两种。合同的特征是公平、自愿、合法。磁 ...

仁兄所言极是,“宝善宫”是道观,但已无一尊“道教尊者”了,当初的 “大殿”已在去年修茸时,改成舞蹈“排练厅”原有的道家神祇塑像全部撤除,此场地好像与“宗庙”无关了,理所当然就是磁器口“街办”的产权,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在下也不知详情内幕,如今该政府勒令本月15日前搬出宝善宫,已成定义,龙群明日将搬出“宝善宫”今天最后一场戏“六月雪”全本“窦娥冤”我已录全剧,明日发在网上!谢谢仁兄仗义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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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2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说宝善宫可能也无宗教人士来过问?政府也管不过来。只有基层街道办。天高皇帝远,当官也不想管这些鸡毛祘皮的事。所以答复你的是不能越级。这个球本来是街道办踢起走的。现在又从高上给你踼囬来。都打起太极了,看你能磨好久?反正大家都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米瓮 发表于 2013-5-12 1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演出场所制约了可能不只是川剧这种艺术。看戏成了只有老年人才懂的乐趣,越是闹热越有人爱去玩。这些地段可 ...

仁兄所言,一针见血,磁器口古镇,有今天之繁荣景象,就是因为“古香古色”要“复古到磁器口”就是让人们怀古思古,到磁器口走走,川剧艺术,就是靓丽的窗口,殊不知,无知的小小一个“街办书记”将这亮点扼杀了,无知呀!无知呀!!“纨绔子弟”为官,那知凶险,有朝一日“船翻”嘿嘿!雷政福当年如何显赫,如今狗屎一坨“薄督”如今又如何,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gif 毛起整.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东方 发表于 2013-5-12 2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说宝善宫可能也无宗教人士来过问?政府也管不过来。只有基层街道办。天高皇帝远,当官也不想管这些鸡毛 ...

也也.gif 今天最后一场戏“窦娥冤”那些“狗官”“贪官”懂吗,哈哈哈哈哈哈,,,,,,明天见视频!
谢谢老弟!
谢谢 又谢谢.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asdfa 发表于 2013-5-11 15: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磁器口川剧团是受政府所请合法使用宝善宫古戏台演唱川剧,现政府是口头或是书面勒令川剧团于201 ...

当地政府是先派出一名科长(年轻女性)口头通知,限令在5月15日前“川剧团”必须搬出“宝善宫”“台商”将进入宝善宫“装修”改为“茶楼”昨天(下午“街办”来了许多干部)最后一场演出后,团长龙群在今日,已开始搬家(服装,行头搬至她姐姐家中暫存放)从古至今名言:“民斗不过官”是口头通知“驱除出境”

发表于 2013-5-1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川汉之音 发表于 2013-5-11 1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贯彻六中全会应有措施,文化兴省应有具体作法。我曾多次呼吁省政府应出台规定,各地建设时应为传承川剧 ...

我把地方槁错了。有关人员应找管得住的人,向他们提出另找地方演出川剧。总之,文化兴市不可无呀!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川汉之音 发表于 2013-5-13 15: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把地方槁错了。有关人员应找管得住的人,向他们提出另找地方演出川剧。总之,文化兴市不可无呀!


谢谢易师兄关注,重庆沙坪坝区"文广局”局长,书记,从中协调,也无濟于事,“磁器口街办”不买帐!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5-1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广局对亍办?隔行如隔山。区长一句话,他几爷子跑都跑不赢!!!那把钥匙开哪把鎖?都懂!!!

发表于 2013-5-13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gfeng1234 发表于 2013-5-13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易师兄关注,重庆沙坪坝区"文广局”局长,书记,从中协调,也无濟于事,“磁器口街办”不买帐!
...

看来沙坪坝区文广局的领导还是愿意助剧团一臂之力的!只是文化局管不到街道办事处这个县管。郑老师你们应该去找管得到他们的区政府领导,让区长或区委书记出面协调。事情或许有转机。川剧属非遗瓷器口宝善宫又是复古的建筑,这样的场地演川剧不是正合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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