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案情扑朔迷离,是谁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赔钱又坐牢的悲剧?无证行医是否是本案的表面现象?是否真凶另有其人?对于逮捕雷华加,当事人王菊华提出上述质疑,请求有关部门重新核实。不能放走坏人,也不能冤枉好人。
综上所述,既然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双方早已达成谅解赔偿协议并已兑现,根据最高检公诉厅明确五种情形依法不起诉原则,请求依法释放雷华加。
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解读起诉和不起诉新标准,明确五种情形依法不起诉。
五种情形为: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
◆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
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
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
◆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
标准(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
关于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一旦检察院以“严重损害”和“死亡”的直接原因不是嫌疑人所致而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只好释放犯罪嫌疑人。
二是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如果以“严重损害”和“死亡”的直接原因不是被告人所致为由而判其无罪事实上,这是某些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通例,公安机关往往也因此不再以其他犯罪事实追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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